學達書庫 > 軍事·軍旅 > 8.23炮擊金門 | 上頁 下頁 |
九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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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之後,卸任賦閑的斯穆特以未辱使命的愉快心情回憶: 如果炮擊期間,我們作了錯誤的決定——尤其是未經請示及諮詢,誤 用我們的空軍去制壓大陸上的火炮,則可能造成一場國際大戰。 「條約」中說明:如果「外島」遭受攻擊而威脅到臺灣本島的安全, 則我們將協助防禦。除此之外,我們的援助僅為顧問諮詢及後勤支援,無 直接軍事支援。我必須經常記住共同防禦條約中的條款。而中國人的目的 則是使美國捲入直接對抗中共的軍事行動中去,我只能向蔣總統說明,雖 然那是一件很難解釋的事,我軍不得直接涉入當前的事件。無疑,對他們 而言,此舉是嚴重打擊。 在台期間,斯穆特恪盡職守地做了他職權範圍內應做的一切,並且,十分禮貌和技巧地回避了蔣「總統」給美國人備下的圈套。 歡送他的場面與迎接他的場面一般隆重。他走後,臺北官場對他的評價是:此人是幾任美軍協隊司令中最真誠、友善、熱情和富於同情心的一位,但他同樣表現出了美國人絕不會輕率上鉤的精明與滑頭。 * * * 斯穆特放下酒杯,適時向東道主建議:「鑒於金門那裡正在發生激烈戰鬥,今天的晚宴是不是到此結束?」 他一邊將餐巾整齊地折疊成三角形,一邊說了句美國式的幽默:「哦,這是我生平第一回望著一桌豐盛的食品而餓肚子,那個可惡的毛澤東。」 消息公佈,歡聲笑語戛然而息,滿堂失色。人們紛紛擱置刀叉酒杯,在瞬間的沉默靜肅後,賓主盡散。 驚惶不安的議論和雜遝匆亂的腳步聲,掩蓋了海軍中將的窘迫。 4 美蔣共同防禦條約甫一簽訂,周恩來即代表中國政府發表聲明:中國人民對於蔣介石集團與美帝國主義簽訂的賣國條約,不予承認,堅決譴責。 不論蔣介石有多少堂皇的理由,都無法繞過一個嚴肅的命題:用「條約」方式請外國軍事力量在中國領土和海域長期存在,以維持國家分裂狀態,並期待其正式捲入中國內戰,這確是與「賣國」二字很容易劃上等號的的行徑。 早已被大陸方面扣上「賣國賊」帽子的蔣介石,又多了一條相當過硬的「賣國罪狀」。 * * * 縱覽數千年中國史,中國人最容不得的一類醜行就數「賣國」了,帝王將相謀臣政客們一旦沾上「賣國」的邊,便永遠地被釘在了恥辱柱上,即便曾做過一二件好事也無人記得,註定了要遭世代唾駡遺臭萬年。一位文學家說過:檜,本是一種美好有用的樹木,只因了秦檜的緣故,沾了漢奸的干係,後世再無一人以「檜」為名。 「賣國」,是一頂沉重得任何政治家都戴不起卻極願奉送給敵手的大帽子。 * * * 到了臺灣,蔣介石發表了大作《蘇俄在中國》。閱題可知,作者的本意是將毛澤東們寫進「漢奸列傳」 。因此,文章的立論不再圍限於對傳統的「共匪論」、「奸黨論」的闡釋,而是大談蘇聯對中國的「全面侵略」,因為共產黨的一舉一動均受莫斯科指使,所以共產黨在大陸的勝利乃使中國淪為了蘇聯的「殖民地」。 美蔣共同防禦條約為毛澤東提供了最好的把柄,他不失時機將「賣國」的帽子丟過海峽去。畢竟,中國大陸上沒有蘇聯的一兵一卒,而臺灣,卻已越來越像美國海陸空三軍的大本營。 甩過「帽子」,毛澤東對身邊工作人員說了一句發自肺腑的話:蔣介石雖然也賣國,但這個人與汪精衛還有一點點不同,我們對他既要打,也要拉。他懷著極大興趣冷靜地關注著臺灣的客人與主人是如何相處的,換句話說,蔣介石的「賣國」究竟賣到了何等程度。 * * * 無風不起浪,鬧劇頂好看。 1957年3月20日午夜11時,從陽明山中正路1段6巷B1公寓內,傳出兩響沉悶的槍聲,一樁震撼臺灣乃至世界的兇殺案發生了。 殺人者,美軍上士雷諾。 被殺者,臺灣革命實踐研究院少校學員劉自然。 雷諾編撰了一個漏洞百出不符常識的故事: 是日晚,我聽到太太驚叫,有人正偷窺她沐浴。便回到臥室拿起手槍, 從後門出去。黑暗中,誤以為劉持木棍為鋼管,恐被劉傷害,故發二槍, 將劉擊斃。 臺灣報刊評論:雷的供詞天方夜譚般荒誕離譜,充斥了好萊塢劇作家式的靈感。 臺灣刑事專家現場勘察後,獲得疑點甚多。如:室外明明有60W電燈光,雷諾為何說看不清楚?雷諾講距劉十四、五英尺開槍,為何傷口處有火藥,發槍距離明顯在十六英寸以內?死者伏屍地點與中槍地點相距一百多米,劉中彈負傷後怎會逃出如此之遠,又為何一路上竟無一滴血跡?等等。 香港《新聞天地》大膽推測事實真相: 劉曾替雷轉手賣過東西。因此,就有一項可能,雷經常將美軍物品拿 出,托劉轉售。劉知美軍軍紀嚴厲,曾以此訛詐雷。雷「被吃」,乃萌殺 機。這件事的可能性很大。 若按臺灣刑警慣用的偵訊方法,一陣好打,再施以灌洋油坐老虎凳等叫人七魂出殼之酷刑,雷諾即便鐵嘴鋼牙,也得從實招來。但無奈駐台美軍享有「治外法拉」,雷諾只受美國軍事法庭審判而不受臺灣法庭審判,臺灣當局除了要求美國軍事法庭必須在臺灣公正審判兇犯以外,別無他法。 雷案遂成為臺灣銜談巷議最熱門的話題。按照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殺人者償命」為萬古不爭的律條,退一步講,雷諾即使從輕發落免於一死,也得判個終身監禁或三十年苦役。誰也未曾料到,在美軍教堂連演了三天審判戲後,法官菲爾德上校宣佈:雷諾無罪開釋。在法庭旁聽的美軍人員及眷屬立即喜笑顏開報以熱烈掌聲。坐在第三排長椅上的劉妻奧特華,則「泣不成聲,幾至暈厥」。 整個臺灣瞠目結舌,繼而義憤填膺。一位記者寫道:美國佬應該懂得,你把每一個臺灣人當成沒有腦子的木頭時,這個島上已佈滿了乾柴。 第二天,5月24日上午9時30分,臺灣「外長」葉公超約見美國駐台臨時代辦波爾契,對審判結果深表不滿,要求重新審理。 同一時間,劉自然的未亡人奧持華舉著一塊中英文寫的「殺人者無罪嗎?我控訴,我抗議」的標語牌走到美國「大使館」門前示威。中午12時,圍觀的人越聚越多,奧特華放聲大哭,語不成句地說:「我今天在這兒,不光是為我無辜的丈夫作無言的抗議,我是為中國人抗議。除非美國人給我們中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我是不會離開這兒的。」現場有一老婦,陪她一道涕淚縱橫。女人的眼淚具有傳染性魔力,全場氣氛悲憤而哀淒。忽聽有人大喊:雷諾這小子已經坐飛機走了!等於一根火柴丟在了炸藥桶上,多年來,對於美國政府的頤指氣使,對於美國佬的傲慢,對於美國大兵酗酒傷人搶砸飯店開車橫行投機,倒把強姦婦女而每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憤怒,匯成熔岩,轟然噴發,終至釀成臺灣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反美騷亂。 同所有的騷亂一樣,攻擊從丟石頭扔瓦塊開始,繼而,有數百人沖進美國「大使館」,翻箱倒櫃,任意搗毀砸爛汽車、玻璃、桌椅,扯下星條旗。使館四周牆頭上站滿了人,每打毀一件什麼東西,外面便有人叫好,於是打的人,愈加奮勇無畏,索性連百葉窗和冷氣機也亂砸,做徹底的破壞。東西打光,又在地下室發現躲藏的八名使館官員,毫不客氣,揪出來一頓痛毆,聽著洋腔洋調的慘叫,好不痛快。只便宜了正在香港度假的美國「大使」蘭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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