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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吸血鬼的力量就在於,沒有人相信世上有吸血鬼。”

  他放下手上那本《卓九勒伯爵》,心裡想,謝了,凡赫辛博士。他悶悶不樂地凝視著書架,聽著布拉姆斯的第二號鋼琴協奏曲,右手端著一杯威士卡加蘇打,嘴上叼著一根煙。

  真的,那本書根本就是大雜燴,怪力亂神加上八點檔連續劇的大鍋炒,不過,那句臺詞倒是千真萬確。沒有人相信世上有吸血鬼,然而,既然他們不相信那些怪物的存在,又怎麼能夠跟它們鬥呢?

  目前的情況是:那些惡名昭彰、夜間出沒的怪物,本來是屬於中世紀的,如今卻活生生出現在眼前。那些東西虛無縹緲,令人難以置信,那些東西純粹屬於文學家天馬行空的幻想世界。吸血鬼已經過時了,彷佛只是桑摩斯寫的田園詩,或是布萊姆·斯托克的奇情小說,或是大英百科全書裡的一篇短文,或是廉價小說雜誌作家粗製濫造的產物,或是電影公司三級爛片的題材。吸血鬼早已淪為一種空洞貧乏的傳說,千百年來代代相傳。

  然而,沒想到傳說卻變成真的。

  他端起杯子啜了一口酒,閉上眼睛,感覺那冰冷的酒液沿著喉嚨滑下去,到了胃裡感覺熱辣辣的。他心裡想,傳說是真的,然而,再也沒有半個人類有機會知道真相了。噢,大家都知道吸血鬼是怎麼一回事,然而,他們絕對想不到吸血鬼真的存在──不可能是真的。吸血鬼只是天馬行空的想像,吸血鬼只是一種怪力亂神的迷信,天底下不可能真的有吸血鬼這種東西。

  然而,人類還來不及用科學去粉碎傳說,傳說卻已經搶先吞噬了科學,吞噬了一切。

  那一天,他找不到半根粗木樁,沒有檢查發電機,沒有把門前那些鏡子的碎片清乾淨。他也沒有吃晚餐,因為他忽然沒了胃口。沒胃口倒也不至於會有什麼不舒服,他沒胃口的時候居多。一整個下午幹了那些勾當之後,回到家裡他怎麼可能還會有心情大快朵頤呢?已經過了整整五個月了,他還是沒辦法適應。

  他想到今天下午那十一個小孩──不對,應該是十二個才對。一想到這個,他又猛灌了兩口酒。酒杯空了。

  他眨了眨眼睛,眼前的房間彷佛有點搖搖晃晃。他自言自語地說,爸爸,你快要喝得爛醉如泥了。然後,他又自言自語地回答,那又怎樣?還有誰比我更應該喝酒嗎?

  他把書用力一丟,丟到房間遠遠的另一頭。滾你的吧,范海辛,還有米娜,還有喬納森,還有那個紅眼睛的伯爵,全都給我滾得遠遠的!你們全都是編出來騙人的,全都是小說家借題發揮瞎掰出的,全都是陰陽怪氣的鬼東西!

  他乾笑了起來,邊笑邊咳嗽,喉嚨發出咯咯的聲音。班·柯特曼又在外面呼喚他了,叫他出去。他心想,班、班尼,別急,我馬上就出來了。等我打扮一下,等我穿上燕尾大禮服,我很快就出來了。

  他渾身發抖,咬牙切齒。馬上就出來了。嗯,有何不可?為什麼不出去?只要一走出去,絕對可以擺脫它們的糾纏。

  只要變成它們的同類。

  這實在太簡單了。想到這裡,他又不自覺地咯咯笑起來。他雙手用力往椅子上一撐,猛站起來,搖搖晃晃地走到吧台那邊。有什麼不可以?他認真思索著。只要用力把大門推開,往前走幾步,一切就結束了,那麼,為什麼要這麼麻煩,千辛萬苦跟它們搏鬥對抗?

  是為了自己一個人活下去嗎?他不知道。當然,也許某個地方還有像他一樣的人,他們也在掙扎搏鬥,希望有一天能夠和其他還活著的人再度團聚,雖然那種可能性實在是微乎其微了。然而,如果他們距離太遠,從他家出發開一天的車到不了的話,那麼,他又怎麼能夠找得到他們呢?

  他聳聳肩,又倒了更多威士卡到杯子裡。打從好幾個月前開始,他就不再用小酒杯了。他改用大酒杯。他把一串串的蒜頭掛在窗戶上,在溫室上空搭了一面網子,燒掉那些屍體,用推車把它們丟進來的石頭載去丟掉。此外,他還一點一滴,彷佛想舀幹汪洋大海一般,設法減少那些邪惡怪物的數量。何必騙自己呢?他永遠找不到其他人的。

  他重重跌坐在椅子上。小子,這裡就只有我們了,就像地毯裡的一隻小蟲子,被一整個軍團的吸血蟲團團圍住。它們垂涎的,無非就是突破層層防衛,無拘無束地吸一滴我的血,那百分之百高純度的血紅素。喝一杯吧,老兄,這一杯真的要讓我請了。

  他的臉忽然扭曲起來,露出一種類似憎恨的表情。混帳東西!我不會投降的。我會把你們全部宰掉,該死的王八蛋!他忽然握緊拳頭,彷佛鐵鉗一般,手中的玻璃杯應聲碎裂。

  他低頭一看,眼神呆滯。他看到地板上有一些玻璃碎片,手上還握著那個碎掉的玻璃杯殘骸,露出尖銳的鋸齒狀邊緣,手上湧出鮮血,混合著殘餘的威士卡,滴在地板上。

  他心裡想,怎麼樣,想不想來點新鮮的血?他搖搖晃晃地站起來,忽然有一股衝動,差一點就想把門打開,把手上的血甩到它們臉上,聽它們瘋狂咆哮。

  接著,他閉上眼睛,渾身起了一陣哆嗦。他心裡想,老兄,別糊塗了,去找繃帶吧,把那只要命的手包起來吧。

  他跌跌撞撞地走進房間,小心翼翼地把手洗乾淨。他把碘酒塗到皮開肉綻的傷口上,那一剎那,他整個人倒抽了一口氣。接著,他笨手笨腳地把繃帶纏在手掌上,隨著每一個笨拙的動作,寬闊的胸膛也一起一伏,額頭上冒出一滴滴的汗珠,心裡想,我需要一根煙。

  後來,他又走回客廳,把布拉姆斯的唱片換成伯恩斯坦的唱片,然後點了一根煙。他看著煙頭升起一縷盤旋嫋繞的青煙,忽然想到,萬一香煙抽光了,該怎麼辦?嗯,可能性很低。他囤積了將近一千條的香煙,就放在凱西的衣櫃──

  想到這裡,他忽然咬緊牙關。在儲藏室的衣櫃裡,儲藏室,儲藏室。

  凱西的房間。

  他雙眼無神,坐在那裡愣愣地盯著牆上的壁畫,房間裡飄揚著〈焦慮的年代〉那首音樂。焦慮的年代,想到這首曲名,他忽然有點想笑。藍尼小子,你也懂什麼叫焦慮嗎?藍尼和班尼。藍尼小子,你實在應該跟外面那位班尼老兄打個照面。一個是作曲家,一個是僵屍。媽咪,我長大以後也要跟“把拔”一樣當“西鞋鬼”。為什麼呢?親愛的。老天保佑,你一定會的。

  威士卡琥珀色的液體汩汩倒進玻璃杯。拿著酒瓶的右手忽然感到一陣刺痛,他皺了一下眉頭,把酒瓶換到左手。

  他坐下來,啜了一小口。他心裡想,什麼喝酒要有節制,要保持頭腦清醒,像破酒瓶的鋸齒狀邊緣一樣銳利,去你的,懶得管了,遲鈍一點比較好。什麼要睜大眼睛看清楚,什麼要保持溫和平靜,算了吧,模模糊糊比較好,越快喝醉越好,十萬火急。我恨死了頭腦清楚,我恨死了什麼都看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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