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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約·恩幸傳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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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休文 夫君子小人,類物之通稱。蹈道則為君子,違之則為小人。 屠釣,卑事也;板築,賤役也。太公起為周師,傳說去為殷相。 非論公侯之世,鼎食之資。 明易攵幽仄,唯才是與。 逮於二漢,茲道未革,胡廣累世農夫,伯始致位公相;黃憲牛醫之子,叔度名動京師。 且士子居朝,鹹有職業,雖七葉珥貂,見崇西漢,而侍中身奉奏事,又分掌禦服,東方朔為黃門侍郎,執戟殿下。 郡縣掾吏,並出豪家,負戈宿衛,皆由勢族,非若晚代,分為二塗者也。 漢末喪亂,魏武始基。 軍中倉卒,權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 因此相沿,遂為成法,自魏至晉,莫之能改。 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舉世人才,升降蓋寡。徒以憑籍世資,用相陵駕。 都正俗士,斟酌時宜,品目少多,隨事俯仰。 劉毅所雲,下品無高門,上品無賤族者也。 歲月遷訛,斯風漸篤,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還,遂成卑庶。 周漢之道,以智役愚,台隸參差,用成等級。 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然有辨。 夫人君南面,九重奧絕,陪奉朝夕,義隔卿士,階闥之任,宜有司存。 既而恩以狎生,信由恩固,無可憚之姿,有易親之色。孝建泰始,主威獨運。 空置百司,權不外假,而刑政糾雜,理難遍通,耳目所寄,事歸近習。 賞罰之要,是謂國權,出納王命,由其掌握,於是方塗結軌,輻湊同奔。 人主謂其身卑位薄,以為權不得重,曾不知鼠憑社貴,狐藉虎威,外無逼主之嫌,內有專用之功,勢傾天下,未之或悟。挾朋樹黨,政以賄成。 鈇鉞瘡痏,構於床笫之曲,服冕乘軒,出於言笑之下南金北毳,來悉方艚,素縑丹魄,至皆兼兩,西京許、史,蓋不足雲,晉朝王石,未或能比。 及太宗晚運,慮經盛衰,權幸之徒,懾憚宗戚,欲使幼主孤立,永竊國權。 構造同異,興樹禍隙。帝弟宗王,相繼屠剿。 民忘宋德,雖非一途,寶祚夙傾,實由於此。 嗚呼!《漢書》有《恩澤侯表》,又有《佞幸傳》。今采其名,列以為《恩幸篇》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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