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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靖
靖,黃初初為秘書監。
△朝日夕月論(黃初二年正月乙亥)
舊事朝日以春分,夕月以秋分。案:《周禮》:「朝日無常日。」鄭玄雲:「用二分,故遂施行。」秋分之夕,日多東升。(齊書作「潛」。)而西向拜之,背實遠矣。謂朝日宜用仲春之朔,夕月宜用仲秋之朔。(《南齊書·禮志上》永元元年,何佟之議,引薛循請論云云,「循請」乃「靖」之誤,又見《通典》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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