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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澹


  澹,昶從兄子。

  △與從叔征南將軍昶書

  亡母少修婦道,事慈姑二十餘年,不幸久寢篤疾。會東郡君初到官,而李夫人亡。是時亡母所苦困劇,不任臨喪。東郡君自痛遠不得嘗藥,而婦宜親侍疾而不得,臨終手書責遣,載病大歸,遂至殞亡。東郡君後深悼恨之。慈妣存無過行,沒荷出名,《春秋》之義,原心定罪。乞迎亡母神柩,改葬墓田。上當先姑慈愛之恩,次釋先君既往之恨,下蠲亡靈無負之恥。(《通典》一百二)

  △鹿攸、韓蓋

  攸,蓋,建安末博士。攸一作優。

  △秦議臨菑侯求祭先王

  《禮》,公子不得稱先君,公子之子不得祖諸侯,謂不得廟而祭之也。《禮》又曰:庶子不得祭宗廟。(《御覽》五百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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