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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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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孝建初太學博士。 ◇殄寇告二郊議 禮無不報,始既遍告,今賊已禽,不應不同。(《宋書·禮志》三,孝建元年六月,太學博士徐宏、陸澄、孫勃議。) ◇東平沖王主議 王既無後,追贈無臣,殤服既竟,靈便合毀。《記》曰:「殤與無後者,從祖食」。又曰:「士大夫不得於諸,於祖之為士大夫者。」案諸不得於天子,沖王則宜諸祖之廟為王者,應長沙景王廟。(《宋書·禮志》四,孝建元年七月,太學博士徐宏議,又見《通典》五十二。) ◇殷祭議 三年之喪,雖從權制,再周祥變,猶服縞素,未為純吉,無容以祭。謂來年四月,未宜便殷,十月則允。(《宋書·禮志》三,孝建元年十二月,太學博士徐宏議,又見《通典》五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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