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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叔度
叔度,慶江人,義熙中為尚書。入宋,為金紫光祿大夫、吳郡太守,元嘉八年卒。
◇王睦事議
設法止奸,本於情理,非謂一人為劫,闔門應刑。所以罪及同產,欲開其相告,以出為惡之身。睦父母之至,容可悉共逃亡,而割其天屬,還相縛送,螫毒在手,解腕求全,於情可湣,理亦宜宥。使凶人不容於家,逃刑無所,乃大絕根源也。睦既糾送,則餘人無應複告,併合從原。(《宋書·何尚之傳》,《南史·何尚之傳》,《通典》一百六十七,案,此議《宋書》「造惡」作「為惡」,之「際」作「之至」,未句作「並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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