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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祖鐘
祖鐘,爵裡未詳。
△追駁步熊議不為前妻父母服
步熊曰:「妻死更娶,為前妻父母服不?答:此皆徒從服耳,所從亡則已,不服也。」季祖鐘駁曰:「夫婦應屬從也。又夫婦合葬皆為妻,妻之父母不得不服也。」(《通典》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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