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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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暉,字文季,南陽宛人。建武中,召拜為郎,以病去。永平中,為郡督郵,東平王蒼辟為驃騎掾,曆衛士令,再遷臨淮太守,坐法免。元和中,召拜尚書僕射,遷太山太守,不行。進尚書令,以老病乞身,拜騎都尉。永元中,卒,年八十餘。 ▼奏諫行均輸法 《王制》,天子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少,食祿之家不與百姓爭利。今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鹽利歸官,則下人窮怨,布帛為租,則吏多奸盜,誠非明主所當施行。(《後漢·朱暉傳》) 議布帛為租,官自賣鹽。(漢章帝時,張林言「宜令天下悉以布帛為租,縣官可自賣鹽」。事下尚書通議,暉議曰。) 王制,天子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少,食祿者不與百姓爭利。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以布帛為租則吏多奸,官自賣鹽,與下爭利,非明主所宜行。(《晉·食貨志》卷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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