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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部紀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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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圖·始開圖》:伏羲禪于伯牛,錯木作火。 《史記·楚世家》:「重黎為帝嚳。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嚳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亂,帝嚳使重黎誅之而不盡。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後,複居火正,為祝融。」 《五帝紀》:「舜父瞽叟頑,母嚚,弟象傲,皆欲殺舜。舜順適不失子道,年二十以孝聞。三十而帝堯問可用者,四嶽鹹薦舜。堯乃賜舜絺衣與琴,為築倉廩,予牛羊。瞽叟尚複欲殺之,使舜上塗廩,瞽叟從下縱火焚廩,舜乃以兩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 《大戴禮·五帝德》篇:「舜使益行火,以辟山萊。」 《列仙傳》:「師門者,嘯父弟子也,能使火,為夏孔甲龍師。孔甲不能順其意,殺而埋之外野。一旦風雨迎之,訖則山木皆焚。孔甲祠而禱之,還而道死。」 《史記·殷本紀》:「甲子日,紂兵敗,紂走入,登鹿台,衣其寶玉衣,赴火而死。」 《周本紀》:「武王東觀兵,至於盟津,既渡,有火自上複於下,至於王屋,流為烏,其色赤,其聲魄雲。」 《拾遺記》:「周武王七年,南陲之南有扶婁之國,其人善能機巧,變易形改服,吐雲噴火。」 《列子·湯問篇》:「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錕鋙之劍,火浣之布。其劍長尺有咫,練鋼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火浣之布,浣之必投於火,布則火色,垢則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皇子以為無此物,傳之者妄。」蕭叔曰:「皇子果于自信,果於誣理哉!」 《史記·周本紀》:褒姒當幽王三年,王之後宮見而愛之,生子伯服,竟廢申後及太子,以褒姒為後,伯服為太子。太史伯陽曰:「『禍成矣,無可奈何』。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萬方,故不笑。幽王為烽燧大鼓,有寇至則舉烽火,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說之,為數舉烽火。其後不信,諸侯益亦不至。幽王以虢石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石父為人佞巧,善諛好利,王用之。又廢申後去太子也。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驪山下虜褒姒,盡取周賂而去。 《周禮·天官》:亨人:「掌供鼎鑊,以給水火之齊。」 《春官》:卜師掌開龜之四兆,一曰方兆,二曰功兆,三曰義兆,四曰弓兆。凡卜事,視高揚火,以作龜,致其墨。菙氏掌共燋契以待蔔事。凡蔔,以明火爇燋,遂龡其焌契,以授卜師,遂役之。 《秋官》:穴氏「掌攻蟄獸,各以其物火之,以時獻其珍異皮革。」 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夏日至,令刊陽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剝陰木而水之。若欲其化也,則春秋變其水火。」 《管子·輕重甲篇》:齊之北澤,燒火光照堂下。管子入賀桓公曰:「吾田野辟,農夫必有百倍之利矣。」是歲租稅九月而具粟。又美桓公,召管子而問曰:「此何故也?」管子曰:「萬乘之國,千乘之國,不能無薪而炊。今北澤燒,莫之續,則是農夫得居裝而賣其薪蕘,一束十倍,則春有以倳耜,夏有以決芸,此租稅所以九月而具也。」《韓子》:齊桓公設庭燎,為士之欲造見者,期年而士不至。東野鄙人有以九九之術見者,桓公曰:「九九足以見乎?」對曰:「臣非以九九為足以見也。臣聞主君設庭燎以待士,期年而不至。夫士所以不至者,君天下賢君也。四方之士皆自論不及君,故不至也。夫九九薄能耳,而君猶禮之,況賢於九九者。」桓公曰:「善。」禮之。明日而士至。 《谷梁傳》: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婦人之義,傅母不在,宵不下堂。」 《左傳昭公·十八年》:「子產使郊人助祝史除于國北禳火,於元冥回祿。」 《家語》:孔子為大司寇,國廄焚,子退朝而之火所,鄉人有自為火來者則拜之,士一,大夫再。子貢曰:「敢問何也?」孔子曰:「其來者,亦相吊之道也。吾為有司,故拜之。」《韓非子》:魯人燒積澤,天北風,火南倚,恐燒國,哀公懼,自將眾趨救火者。左右無人,盡逐獸而火不救,乃召問仲尼。仲尼曰:「夫逐獸者樂而無罰,救火者苦而無賞,此火之所以無救也。」哀公曰:「善。」仲尼曰:「事急不及 以賞,救火者盡賞之,則國不足以賞於人,請徙行賞哀公曰:「善。」於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逐獸者,比入禁之罪。」令未下遍,而火已救矣。 《吳越春秋》:越王欲複吳讎,冬則抱冰,夏則握火,懸膽於戶,出入嘗之。 《韓子》:越王問于大夫種曰:「吾欲伐吳。」對曰:「可矣,何不試焚宮室?」於是遂焚宮室,民莫能救火,乃下令曰:「民之救火而死者,比死敵之賞,民之塗其體、被濡衣走火者,左右各三千人。」 《後漢書·西羌傳》:「羌無弋爰劍者,秦厲公時為秦所拘執,後得亡歸,而秦人追之急,藏於岩穴中,得免。」羌人雲:「爰劍初藏穴中,秦人焚之,有景象如虎,為其蔽火,得以不死。」 《戰國策》:「楚王游於雲夢。結駟千乘。旌旗蔽天。野火之起也若雲蜺。兕虎之聲若雷霆。」 《史記·田單傳》:「燕既盡降齊城,唯獨莒、即墨不下,引兵東圍即墨,城中相與推田單立以為將軍。田單乃收城中得千余牛,為絳繒衣,畫以五彩龍文,束兵刃於其角而灌脂,束葦於尾,燒其端,鑿城數十穴,夜縱牛,壯士五千人隨其後。牛尾熱,怒而奔燕軍,燕軍夜大驚。牛尾炬火,光明炫耀,燕軍視之,皆龍文,所觸盡死傷,五千人因銜枚擊之,而城中鼓噪從之,老弱皆擊銅器為聲,聲動天地。燕軍大駭,敗走。 《孫臏傳》魏與趙攻韓。韓告急于齊,齊使出,田忌將而往,直走大樑。魏將龐涓聞之,去韓而歸。齊軍入魏地,龐涓乃棄其步軍,與其輕銳,倍日並行逐之。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馬陵道狹,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於此樹之下。」於是令齊軍善射者萬弩,夾道而伏,期曰:「暮見火舉而俱發。」龐涓果夜至斫木下,見白書,乃鑽火燭之。讀其書未畢,齊軍萬弩俱發,魏軍大亂相失。龐涓自知智窮兵敗,乃自剄曰:「遂成豎子之名!」齊因乘勝盡破其軍,虜魏太子申以歸。 《烈女傳》:梁姑姊,其室失火,兄子與己子在內,欲取兄子輒得,其子火盛不得複入,婦人曰:「梁豈可戶告人曉邪?被不義之名,何面見兄弟國人哉!」遂赴火而死。 《韓非子》:「郢人有遺燕相國書者,夜書火不明,因謂持燭者曰:『舉燭。雲而過書舉燭,舉燭非書意也。燕相受書而說之曰:『舉燭者,尚明也。尚明也者,舉賢而任之』。」燕相白王,大說,國以治。 《山東通志》:「燒車嶺在登州府文登縣北三十裡。」《縣誌》雲:「秦始皇東游,生公子于此,以火自焚其車。」今考《史記》諸書,不經見。 《史記·封禪書》:「三年一郊。」秦以冬十月為歲首,故常以十月上宿郊見,通權火拜於咸陽之旁。〈注〉權火,烽火也。其法類稱,故謂之權,欲令光明遠照,通祀所也。 《漢書·陳勝傳》:秦二世元年秋七月,發閭左戍漁陽九百人,勝、廣皆為屯長,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又間令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夜構火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卒皆夜驚恐,旦日,卒中往往指目勝、廣。 《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 《三輔黃圖》:「秦始皇帝葬驪山,六年之間,為項王所發,牧兒墮羊塚中,燃火求羊,燒其槨藏。」 《西京雜記》:樊將軍噲問陸賈曰:「自古人君皆雲受命於天,雲有瑞應,豈有是乎?」賈曰:「有之。夫目瞤則得酒食,燈火華則得錢財,故目瞤則祝之,火華則拜之,況天下大寶,人君重位,非天命何以得之哉!」 惠帝七年夏,雷震南山大木數千株,皆火燃至末。其下數十畝地,草皆燋黃。其後百許日,家人就其間得龍骨一具,鮫骨二具。 《韓詩外傳》:裡婦夜亡肉,姑以為婦,盜逐之。鄰母束縕請火於亡肉家,曰:「犬暮得肉,相爭請火治之。」遂呼婦還。 《漢書·李廣傳》:「廣子當戶,當戶子陵為騎都尉。天漢二年,召陵,欲使為貳師將輜重。陵叩頭自請,願得自當一隊,以少擊眾。步兵五千人涉單于庭,上壯而許之。 陵至浚稽山,與單于相值,騎可三萬,圍陵軍。陵引士出營外為陳,千弩俱發,應弦而倒。單于大驚,召左右地兵八萬餘騎攻陵。陵且戰且引,抵大澤葭葦中。虜」從上風縱火,陵亦令軍中縱火以自救。〈注〉預自燒其旁草木,令虜火不得延及也。 《蘇武傳》:「武以中郎將持節送匈奴,使留在漢者與張勝、常惠等。既至匈奴,會緱王與長水虞常等謀反,匈奴中單于子弟發兵與戰,緱王等皆死。虞常生得單于,使衛律治其事。虞常引張勝,單于怒,欲殺漢,使者左伊秩訾曰:『宜皆降之』。單于使衛律召武受辭,武謂惠等屈節辱命,雖生何面目以歸漢?引佩刀自剌,衛」律驚,自抱持武馳召。醫鑿地為坎,置熅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氣絕,半日複息。惠等哭與歸營。 《循吏傳》召信臣,奏請:「大官園種冬生蔥韭菜茹,覆以屋廡,晝夜燃蘊火,待溫氣乃生。此皆不時之物,有傷於人,不宜以奉供養。」 桓譚《新論》:元帝被病,廣求方士,漢中送道士王仲都。 詔問所能,對曰:「能忍寒暑。」乃以昆明池上環冰而馳,禦者厚衣狐裘寒戰,而仲都獨無變色,臥于池臺上曛然自若。夏大暑,使曝坐,環以十爐火,不言熱,又身不汗。 《三輔黃圖》:劉向于成帝之末,校書天祿閣,專精覃思,夜有老人著黃衣,植青藜杖,叩閣而進,見向暗中獨坐誦書,老父乃吹杖端煙燃,因以見向,授五行洪范之文,恐詞說繁廣,忘之,乃裂裳及紳以記其言,至曙而去,請問姓名,雲:「我是太乙之精,天帝聞卯金之子,有博學者,下而觀焉。」乃出懷中竹牒,有天文地圖之書,曰:「餘略授子焉。」 《漢書·哀帝本紀》:關東民傳:「行西王母籌經歷郡國,西入關,至京師,民又會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擊鼓號呼相驚恐。」 《王莽傳》更始元年,鄧曄、李松等共攻京師倉,長安旁兵四會城下,皆爭欲先入城,貪立大功。十月,兵從宣平城門入,城中少年朱弟、張魚等恐見鹵掠,趨讙並和,燒作室門,斧敬法闥。謼曰:「反鹵王莽何不出降!」火及掖庭,承明黃皇室,主所居也。莽避火宣室前殿,火輒隨之。 《後漢書·馮異傳》:「光武至邯鄲,遣異與銚期乘傳撫循屬縣。及王郎起,光武自薊東南馳至南宮,遇大風雨,光武引車入道旁空舍。異抱薪,鄧禹熱火,光武對灶燎衣。」 《任光傳》:「光字伯卿,與世祖破王尋、王邑,更始至洛陽,以光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國皆降之,光獨不肯,世祖自薊還,傳聞信都獨為漢拒邯鄲,即馳赴之,與光投暮入堂陽界,使騎各持炬火,彌滿澤中,光炎燭天,舉城莫不震驚惶怖,其夜即降,旬日之間,兵眾大盛,因攻城邑,遂屠邯鄲。」 《梁鴻傳》: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受業太學,家貧而尚節介,博覽不為章句。學畢,乃牧豕于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他財,願以身居作主人」許之,因為執勤不懈。鄰家耆老見鴻非恒人,共責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異焉,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 《汝南先賢傳》:「蔡君仲有至孝之心。母終,棺在堂西。舍失火將至,君仲伏屍號哭,火越向東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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