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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部匯考一(3)


  ▼《漢書·天文志》

  《歲星》曰:「東方春木,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

  《熒惑》曰:「南方夏火,禮也,視也。」

  《太白》曰:「西方秋金」,義也言也。

  辰星曰:「北方冬水,知也,聽也。」

  《填星》曰:「中央季夏,土信也,思心也。」

  太歲在寅曰「攝提格。」歲星正月晨出東方,《石氏》曰「名監德」,在鬥、牽牛。《甘氏》在建星、婺女。《太初曆》在營室、東壁。

  在卯曰「單閼。」二月出,《石氏》曰「名降入」,在婺女、虛、危。《甘氏》在虛、危。《太初》在奎、婁。

  在辰曰「執徐。」三月出,《石氏》曰「名青章,在營室、東壁。」《甘氏》同。《太初》在胃、昴。

  在巳曰「大荒落」,四月出,《石氏》曰「名路踵」,在奎、婁。《甘氏》同。《太初》在參、罰。

  在午曰「敦牂」,五月出,《石氏》曰「名啟明」,在胃、昴、畢,《甘氏》同。《太初》在東井、輿鬼。

  在未曰「協洽。」六月出,《石氏》曰「名長烈」,在觜、觿、參。《甘氏》在參、罰。《太初》,在注、張,七星。

  在申曰「涒灘」,七月出。《石氏》曰「名《天晉》」,在東井、輿鬼。《甘氏》在弧,《太初》在翼、軫。

  在酉曰「作詻。」〈爾雅作作噩〉八月出,《石氏》曰「名長壬」,在柳、七星、張、《甘氏》在注、張《太初》在角、亢。

  在戌曰「掩茂。」九月出,《石氏》曰「名天睢」,在翼、軫。《甘氏》在七星、翼。《太初》在氐、房、心。

  在亥曰「大淵獻。」十月出,《石氏》曰「名天皇」,在角、亢始。《甘氏》在軫、角、亢。《太初》在尾、箕。

  在子曰「困敦。」十一月出。《石氏》曰「名天宗,在氐、房始。」《甘氏》同。《太初》在建星、牽牛。

  「在醜,曰赤奮若,十二月出」,石氏曰「名天昊」在尾、箕,甘氏在心尾,《太初》在婺女、虛、危。甘氏《太初曆》所以不同者,以星贏縮在前,各錄後所見也。其四星亦略如此。

  日有中道,月有九行。中道者,黃道,一曰光道。光道北至東井,去北極近;南至牽牛,去北極遠;東至角;西至婁,去極中。夏至至於東井北,近極,故晷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長尺五寸八分。冬至至於牽牛,遠極,故晷長。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長丈三尺一寸四分。春秋分日至婁角,去極中,而晷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長七尺三寸六分。此日去極遠近之差,晷景長短之制也。」去極遠近難知,要以晷景。晷景者,所以知日之南北也。日,陽也。陽用事則日進而北,晝進而長,陽勝故為溫暑。陰用事,則日退而南,晝退而短,陰勝故為涼寒也。故「日進為暑,退為寒。」月有九行者,黑道二,出黃道北;赤道二,出黃道南;白道二,出黃道西;青道二,出黃道東。立春、春分,月東從青道;立秋、秋分,西從白道;立冬、冬至,北從黑道;立夏、夏至,南從赤道。然用之一決房中道。

  〈注〉宋祁曰:「朱子文雲:『房』字當作『於』字,蓋言月之行

  其道雖多。然皆決于日之中道也。故其後雲。「至月行。」則以晦朔決之。又曰「日之所行為中道。月五星皆隨之也。」如此、則一決于中道為允。

  青赤出陽道,白黑出陰道,日行不可指而知也,故以二至二分之星為候。日東行,星西轉,冬至昏奎八度中,夏至氐十三度中,春分柳一度中,秋分牽牛三度七分中。此其正行也。至月行則以晦朔決之。日冬則南,夏則北,冬至於牽牛,夏至于東井,日之所行為中道,月五星皆隨之也。

  ▼《淮南子·天文訓》

  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積陰之寒氣為水,水氣之精者為月。

  日者,陽之主也,是故春夏則群獸除,日至而麋鹿解。

  月者,陰之宗也,是以月虛而魚腦減,月死而蠃蛖膲。

  何謂五星?東方木也,其帝太皞,其佐句芒,執規而治春,其神為歲星,其獸蒼龍,其音角,其日甲乙,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執衡而治夏,其神為熒惑,其獸朱鳥,其音征,其日丙丁,中央土也,其帝黃帝,其佐後土,執繩而制四方,其神為鎮星,其獸黃龍,其音宮,其日戊己,西方金也,其帝少昊,其佐蓐收,執矩而治秋,其神為太白,其獸白虎,其音商,其日庚辛,北方水也,其帝顓頊,其佐元冥,執權而治冬,其神為辰星,其獸元武,其音羽,其日壬癸。太陰在四仲,則歲星行三宿。

  〈注〉仲,中也。四中,謂太陰在卯酉子午四面之中。

  太陰在四鉤,則歲星行二宿。

  「醜鉤辰,申鉤已,寅鉤亥,未鉤戌。」謂太陰在四角。

  「二,八十六,三四十二」,故十二歲而行二十八宿,日行十二分度之一,歲行三十度十六分度之七,十二歲而周。熒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無道之國,出入無常。鎮星以甲寅元始建鬥歲,鎮行一宿,日行二十八分度之一,歲行十三度百一十二分度之五,一十八歲而周。太白《元始》以正月甲寅,與熒「惑晨出東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百二十日而夕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複出東方。出以辰戌,入以醜未。辰星正四時,常以二月春分效奎、婁;以五月夏至效東井、輿鬼;以八月秋分效角、亢;以十一月冬至效鬥、牽牛。出以辰戌,入以醜末,出二旬而入。晨候之東方,夕候之西方。」

  ▼《張河間集·靈憲》

  「文曜麗乎天」,其動者七,日月五星是也。「周旋右回天道」者,貴順也。「近天則遲,遠天則速。」行則屈,屈則留回,留回則逆,逆則遲,迫於天也。行遲者,覿於東,覿於東,屬陽。行速者,覿於西,覿於西,屬陰。日與月,此配合也。

  攝提、熒惑,地侯見晨附於日也;太白、辰星,見昏附於月也。二陰三陽,參天兩地,故「男女取焉。」

  ▼魏張揖《廣雅》

  《七曜行道》

  「日月五星行黃道,始營室、東壁、奎、婁、胃之陽,入昴、畢間行,觜、觿、參之陰,度東井、輿鬼行柳、七星、張、翼、軫之陰,入角間,貫氏、房,出心、尾、箕之陰」,入鬥、牽牛間行,須、女、虛、危之陽,複至營室。

  《星》

  歲星謂之重星,或謂之應星。熒惑謂之罰星,或謂之執法。鎮星謂之地侯。太白謂之長庚,或謂之太囂。辰星謂之鉤星。免星或謂之鉤星。

  ▼《晉書·天文志》

  日為太陽之精,主生養恩德,人君之象也。

  月為太陰之精。以之配日,女主之象;以之比德,刑罰之義。列之朝廷,諸侯大臣之類。

  《歲星》曰「東方春木,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又曰人主之象也。又主福,主大司農,主齊吳,主司天下諸侯人君之過,主歲五穀。」

  《熒惑》曰「南方,夏火,禮也,視也。」又曰,熒惑主大鴻臚,主死喪,主司空。又為司馬,主楚吳、越以南。又司天下群臣之過,司驕奢亡亂妖孽,主歲成敗。又為理。外則理兵,內則理政,為天子之理也。

  填星曰中央,季夏土信也,思,心也。一曰,填為黃帝之德,女主之象,主德厚安危存亡之機,司天下女主之過。又曰,天子之星也。

  《太白》曰「西方秋金。」義也,言也。又曰:太白主大臣,其號上公也,大司馬位謹候此。

  辰星曰北方冬水,智也,聽也,主刑。主廷尉,主燕趙。又為燕、趙、代以北宰相之象,亦為殺伐之氣,戰鬥之象。

  亦曰:「辰星出入躁疾,常主夷狄。」又曰,蠻夷之星也,亦主刑法之得失。

  凡五星有色,大小不同,各依其行而順時應節。色變有類。凡青皆比參左肩,赤比心大星,黃比參右肩,白比狼星,黑比奎大星。

  營室為清廟,歲星廟也。心為明堂,熒惑廟也。南斗為文太室,填星廟也。亢為疏廟,太白廟也。七星為員官,辰星廟也。五星行至其廟,謹候其命。

  ▼《隋書·天文志》

  「日循黃道東行,一日一夜,行一度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周天。」行東陸謂之春,行南陸謂之夏,行西陸謂之秋,行北陸謂之「冬行」,以成陰陽寒暑之節。

  月者,陰之精也,其形圓,其質清,日光照之則見其明,日光所不照,則謂之魄。故月望之日,日月相望,人居其間,盡睹其明,故形圓也。二弦之日,日照其側,人觀其傍,故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裡,故不見也。其行有遲疾,其極遲則日行十二度強,極疾則日行十四度半。強遲則漸疾,疾極漸遲,二十七日半強,而遲疾一終矣。又月行之道,斜帶黃道,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表;又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裡。表裡極遠者,去黃道六度。二十七日有奇,陰陽一終。《張衡》雲:「對日之沖,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謂之暗虛。暗虛逢月則月食,值星則星亡。」今曆家月望行黃道,則值暗虛矣。值暗虛有表裡深淺,故食有南北多少。

  五星為五德之主。其行或入黃道裡,或出黃道表,猶月行之有陰陽也。然出入無常,不可以算數求也。其東行曰順,西行曰逆,順則疾,逆則遲,通而率之,終為東行矣。不東不西曰「『留」,與日相近而不見曰「伏』,伏與日同度曰合。」木、火、土三星行遲,夜半經天,其初皆與日合度,而後順行漸遲,追日不及,晨見東方。行去日稍遠,朝時近中則留。留經旦過中則逆行,逆行至夕時近中則又留。留而又順,先遲漸速,以至於夕伏西方,乃更與日合。金、水二星,行速而不經天,自始與日合之後,行速而先日,夕見西方。去日前稍遠,夕時欲近南方則漸遲。遲極則留,留而近日,則逆行而合日,在於日後,晨見東方。逆極則留,留而「後遲。」遲極去日稍遠,旦時欲近南方則速行以追日,晨伏於東方,複與日合,此五星合見,遲速、逆順、留行之大經也。昏旦者,陰陽之大分也。南方者,太陽之位而天地之經也。

  七曜行至陽位,當天之經,則虧昃留逆而不居焉,此天之常道也。「三星經天,二星不經天」,參天兩地之道也。

  「古曆五星並順行,秦曆始有金、火之逆,又甘、石並時,自有差異。」漢初測候,乃知五星皆有逆行,其後相承,罕能察。至後魏末,清河張子信,學藝博通,尤精歷數,因避葛榮亂,隱於海島中,積三十許年,專以渾儀測候日月五星差變之數,以算步之,始悟日月交道有表裡遲速,五星見伏有感召向背。言日行在春分後「則遲,秋分後則速。」合朔,月在日道裡則日食,若在日道外,雖交不虧;月望值交則虧,不問表裡。又月行遇木、火、土、金四星,向之則速,背之則遲。五星行四方列宿,各有所好惡。所居遇其好者,則留多行遲,見早;遇其惡者,則留少行速,見遲。與常數並差,少者差至五度,多者差至三十許度。其辰星之行,「見伏尤異,晨應見在雨水後、立夏前,夕應見在處暑後,霜降前者,並不見。《啟蟄》、立夏、立秋、霜降四氣之內,晨夕去日前後三十六度內,十八度外有木、火、土、金一星者見,無者不見。」後張冑元、劉孝孫、劉焯等依此差度為定入交食分,及五星定見定行,與天密會,皆古人所未得也。

  ▼《唐書·天文志》

  降婁、元枵以負東海,其神主于岱宗,歲星位焉。星紀、鶉尾以負南海,其神主於衡山,熒惑位焉。鶉首、實沈以負西海,其神主于華山,太白位焉。大樑、析木以負北海,其神主於恒山,辰星位焉。鶉火、大火、壽星、豕韋為中州,其神主於嵩丘,鎮星位焉。

  ▼《宋史·天文志》

  日為太陽之精,君之象。「日行一度。一年一周天。」月為太陰之精,女主之象。一月一周天。

  凡月之行曆二十有九日五十三分而與日相會,是謂「合朔。」當朔日之交,月行黃道,而日為月所揜,則日食。若日月同度於朔,月行不入黃道,則雖會而不食。月之行在望,與日對沖,月入於暗虛之內,則月為之食。所謂「暗虛。」蓋日火外明,其對必有暗氣,大小與日體同。此日月交會薄食之大略也。

  歲星為東方,為春,為木,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主福,主大司農,主五穀,主泰山徐青兗,及角、亢、氐、房、心、尾、箕。

  熒惑為南方,為夏,為火,于人五常,禮也,五事貌也。《晉灼》曰:「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無道,出入無常,二歲一周天。」《星經》曰:「主霍山揚荊、交州。又輿鬼、柳七星,又主大鴻臚。」又曰:「主司空,為司馬,主楚吳越以南,司天下群臣之過失填星為中央,為季夏,為土。于人五常,信也,五事思也。

  常以甲辰元始之歲,填行一宿,二十八歲而一周天。

  《星經》曰:「主嵩山豫州,又主東井。」

  太白為西方,為秋,為金,于人五常義也,五事言也。常以正月甲寅與火晨出東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四十日又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後出東方。出以寅戌,入以醜未也,一年一周天。《星經》曰:「主華陰山梁雍益州」,又主奎、婁、胃、昴、畢、觜、參。又曰:「主大臣。」

  辰星為北方,為冬,為水。于人五常,智也,五事,聽也。常以二月春分見奎婁,五月夏至見東井,八月秋分見角亢,十一月冬至見牽牛。出以辰戌,入以醜未,二旬而入。晨候之東方,夕候之西方也。一年一周天。《星經》曰:「主常山、冀並、幽州,又主鬥牛、女、虛、危、室、壁。」又曰:「主燕趙,代主廷尉」,以比宰相之象。

  凡五星:歲星色青,比參左肩;熒惑色赤,比心大星;鎮星色黃,比參右肩;太白色白,比狼星;辰星色黑,比奎大星。

  凡五星與列宿相去方寸為犯,居之不去為守。兩體俱動而直曰「觸」,離複合,合複離曰「鬥」,當東反西曰「退」,芒角相及同舍曰合。

  凡五星之行,古法周天之數。如歲星,謂十二年一周天,乃約數耳。晉灼謂「太歲在四仲,則行三宿,在四孟四季,則行二宿。故十二年而行周二十八宿。」其說亦非。夫二十八宿,度有廣狹,而歲星之行,自有盈縮,豈得以十二年一周無差忒乎?唐一行始言歲星自商、周迄春秋季年,率百二十餘年而超一次,因以為常。

  「以《春秋》亂世則其行速,時平則其行遲」,其說尤迂。既乃為後率、前率之術以求之,則其說自悖矣。今《紹興曆》法,歲星五年行一百四十五分,是每年行一次之外有餘一分,積一百四十四年剩一次矣。然則先儒之說,安可信乎?餘四星之行,固無逆順,中間亦豈無差忒?一行不復詳言,蓋亦知之矣。

  ▼鄭樵《通志·七曜》

  太白者,白帝之子,一名火政,一名官星,一名明堂,一名太皞,一名終星,一名天相,一名天浩,一名序星,一名梁星,一名威星,一名大囂,一名大爽。〈余俱與晉隋志同不復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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