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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部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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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禹《帝系》曰:「顓頊五世而生鯀,鯀生禹。虞舜嬗以天下。土生金,故為金德,天下號曰夏後氏。」 《容齋隨筆》:「《禹貢》敘治水,以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為次。考《地理》言之,豫居九州中,與兗、徐接境,何為自徐之揚,顧以豫為後乎?蓋禹順五行而治之耳。冀為帝都,既在所先,而地目北方,實於五行為木。水生木,木東方也,故次之以兗、青、徐。木生火,火南方也,故次之以揚、荊。火生土,土中央也,故次之以豫。土生金,金西」方也,故終於梁雍,所謂「彝倫攸敘」者此也。與《鯀》之汨陳五行,相去遠矣。此說予得之魏幾道。 《漢書·律曆志》:成湯《書經湯誓》:「湯伐夏桀。金生水,故為水德,天下號曰商,後曰殷。」 武王《書經牧誓》:「武王伐紂,水生木,故為木德,天下號曰周室。」 《左傳昭九年》:夏四月,陳災。鄭裨灶曰:「五年陳將複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產問其故,對曰:「陳,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陳逐楚而建陳也。 妃以五成,故曰五年。」歲五,及鶉火而後陳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故曰五十二年。 昭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西及漢。梓慎曰:「往年吾見之,是其征也,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于夏為三月,于商為四月,于周為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虛也;陳,大皞之虛也;鄭,祝融之虛也。皆火房也。星孛及漢,漢,水祥也;衛,顓頊」之虛也,故為「帝丘。」其星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火,水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其見之月。 昭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夜也,趙簡子夢童子臝而轉以歌。旦占諸史墨曰:「吾夢如是,今而日食。」對曰:「六年及此月也,吳其入郢乎?終亦弗克。 入郢必以庚辰,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謫,火勝金,故弗克。」 哀九年,晉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敵,不可幹也。炎帝為火師,薑姓其後也。水勝火,伐薑則可。」 《漢書·郊祀志》:「自齊威、宣時,騶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及秦帝而齊人奏之,故始皇釆用之。」 《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毌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於是急法,久者不赦。」《漢書·律曆志》:「高祖皇帝著紀,伐秦繼周。木生火,故為火德,天下號曰漢。」 《郊祀志》:「文帝即位十三年,魯人公孫臣上書曰,始秦得水德,及漢受之,推終始傳,則漢當土德,土德之應黃龍見,宜改正朔,服色上黃。」丞相張蒼好律曆,以為漢乃水德之時,河決金堤,其符也。年始冬十月,色外黑丙赤,與德相應,公孫臣言非是,罷之。明年,黃龍見。 《成紀》。文帝召公孫臣,拜為博士,與諸生申明土德,草改曆服色事。 《武帝本紀》:「太初元年,造太初曆,以正月為歲首,色尚黃,數用五。」〈注〉五,土數也。 《史記·日者傳》,孝武時,聚會占家問之,「某日可取婦乎」,五行家曰可,堪輿家曰不可。建除家曰不吉,叢辰家曰大凶,曆家曰小凶,天人家曰小吉,大乙家曰大吉。 辯訟不決,以狀聞。制曰,避諸死忌,以五行為主人,取于五行者也。 《漢書·劉向傳》:「上方精於《詩》《書》,觀古文,詔向領校中五經秘書。向見《尚書洪范》,箕子為武王陳五行陰陽休咎之應,向乃集合上古以來,曆春秋六國至秦、漢符瑞災異之記,推跡行事,連傅禍福,著其占驗,比類相從,各有條目,凡十一篇,號曰《洪範五行傳》論,奏之。」《後漢書·荀爽傳》:「延熹元年,太常趙典舉爽至孝,拜郎中」,對策陳便宜曰:「臣聞之于師曰,漢為火德。火生於木,木盛於火,故其德為孝,其象在《周易》之離。夫在地為火,在天為日,在天者用其精,在地者用其形。夏則火王,其精在天,溫暖之氣,養生百木,是其孝也;冬時則廢,其形在地,酷烈之氣,焚燒山林,是其不孝也。故漢制使天下誦《孝經》,選吏舉孝廉。夫喪」親自盡。孝之終也。今之公卿及二千石。三年之喪,不得即去,殆非所以增崇孝道,而克稱《火德》者也。 《管輅別傳》:公明年十五,琅琊太守單子春請與相見,輅言:「學問微淺,未能上引聖人之道,陳秦漢之事,但欲論金木水火土鬼神之情耳。子春言此至難,而卿更以為易耶?」於是唱《大論》之端,遂經于陰陽,單稱歎不已。 《六朝事蹟》:冶城,今天慶觀即其地也。本吳冶鑄之所,因以為名。晉元帝太興初,以王導疾久,方士戴洋雲:「君本命在申,而申地有冶,金火相爍不利。」遂移冶城於石頭城東,以其地為園。 《北齊書許遵傳》:遵,高陽人,明易善筮,兼曉天文風角,占相逆測,其驗若神。齊高祖引為館客。芒陰之役,謂李業興曰:「彼為火陣,我為木陣,火勝木,我必敗。」果如其言。 《朝野僉載》:孫佺為幽州都督,五月北征。李處鬱諫曰:「五月南方火,北方水,火入水必滅。且飧若入咽,百無一全。」佺不從,果沒八萬人。 《槁簡贅筆》:邵堯夫精于《易》數,推往測來,其驗如神。其母自江鄰幾家得此書,出為民妾而生堯夫。嘗雲:「其學惟先丞相申公與司馬溫公二人可傳。先丞相以敏,溫公以專,數皆以四,木、火、土、石為四行,謂金、水皆出於石也。皇、王、帝、霸為四運,《易》《詩》《書》《春秋》為四經」,悉符合以相配,撰《皇極經世》。其圖畫方圓二像,或空其中或以墨實之。數亦皆四。 《續明道雜誌》:「邵雍字堯夫,洛陽人也。不應舉,布衣窮居,一時賢士皆與之交遊。為人豈弟和易可親,而喜以其學教人。其學得諸《易》數,謂今五行之外複有先天五行,其說皆有條理,而雍用之可以逆知來事,其言屢驗。」 《補筆談》:「士人李」〈忘其名〉嘉祐中為舒州觀察支使。能為水丹。時王荊公為通判,問其法,雲:「以清水入土鼎中,其下以火燃之,少日則水漸凝結如玉精瑩,駭目。」問其方,則曰:「不用一切,但調節水火之力,毫髮不均,即複化去,此《坎離》之粹也。」 《畫鑒》「世言孫位畫水,張南本畫火。水火本無情之物,二公深得其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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