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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部總論一(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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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陽尊陰卑 「天之大數,畢於十旬。旬天地之間,十而畢舉;旬生長之功,十而畢成。十者,天之數所止也。古之聖人因天數之所止,以為數紀。十如更始,民世世傳之,而不知省其所起。知省其所起,則見天數之所始;見天數之所始,則知貴賤逆順所在;知貴賤逆順所在,則知天地之情著,聖人之寶出矣。」是故陽氣以正月始出於「地,生育養長於上,至其功必成矣。而積十月,人亦十月而生,合於天數也。是故十月而成,人亦十月而成,合于天道也。故陽氣出於東北,入於西北,發于孟春,畢于孟冬,而物莫不應。」是陽始出,物亦始出,陽方盛,物亦方盛,陽初衰,物亦初衰,物隨陽而出入,數隨陽而終始,「三王之正,隨陽而更起。以此」見之,貴陽而賤陰也。故數日者,據晝而不據夜;數歲者,據陽而不據陰,不得達之義。是故《春秋》之於昏禮也,達未宋公而不達,宋公不宜稱而達,達陽而不達陰,以天道制之也。丈夫雖賤皆為陽,婦人雖貴皆為陰。陰之中亦相為陰,陽之中亦相為陽。諸在上者,皆為其下陽,諸在下者,各為其上陰。陰猶沉也。何名何有?皆並一于陽。 昌力而辭功,故出雲起雨,必令從之,下命之曰「天雨」,不敢有其所出。上善而下惡,惡者受之,善者不受。夫喜怒哀樂之發,與清暖寒暑,其實一類也。喜氣為暖而當春,怒氣為清而當秋,樂氣為太陽而當夏,哀氣為太陰而當冬。四氣者,天與人所同有也,非人所當畜也,「故可節而不可止也。節之而順,止之而亂,人生於天,而取化於天,喜氣取諸春,樂氣取諸夏,怒氣取諸秋,哀氣取諸冬,四氣之心也。四肢之各有處,如四時寒暑不可移若肢體。肢體移易其處,謂之壬人;寒暑移易其處,謂之敗歲;喜怒移易其處,謂之亂世。明王正喜以當春,正怒以當秋,正樂以當夏」,正哀以當冬。上下法此,以取天之道。春氣愛,秋氣嚴,夏氣樂,冬氣哀。愛氣以生物,嚴氣以成功,樂氣以養生,哀氣以喪終,天之志也。是故春氣暖者,天之所以愛而生之。 秋氣清者,天之所以嚴而成之。夏氣溫者,天之所以樂而養之。冬氣寒者,天之所以哀而藏之。春主生,夏主養,冬主藏,秋主收。生溉「其樂以養死,溉其哀以藏為人子者也。故四時之比,父子之道,天地之志,君臣之義也。陰陽理,人之法也;陰,刑氣也;陽,德氣也。陰始于秋,陽始於春。春之為言,猶偆偆也,秋之為言,猶湫湫也,偆偆者,喜樂之貌也,湫湫者,憂悲之狀也。」是故春喜夏樂,秋憂冬悲,悲死而樂生。以夏養春,以冬喪秋,大人之志也。是故先愛而後嚴,樂生而哀終,天之常也。而人資諸天,大德而小刑也。是故人主近天之所近,遠天之所遠,大天之所大,小天之所小。是故天數右陽而不右陰,務德而不務刑。刑之不可任以成世也,猶陰不可任以成歲也。為政而任刑,謂之逆天,非王道也。 天辯在人 難者曰:「陰陽之會,一歲再遇於南方者以中夏;遇於北方者以中冬。冬喪物之氣也,則其會於是何如?金木水火,各奉其所主,以從陰陽,相與一力而並功,其實非獨陰陽也,然而陰陽因之以起,助其所主,故少陽因木而起,助春之生也;太陽因火而起,助夏之養也;少陰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太陰因水而起,助冬之藏也。陰雖與水並氣而合冬,其實不同,故水獨有喪,而陰不與焉。」是以陽陰會於中冬者,非有喪也。春愛志也,夏樂志也,秋嚴志也,冬哀志也。故愛而有嚴,樂而有哀,四時之則也。喜怒之禍,哀樂之義,不獨在人,亦在於天;而春夏之陽,秋冬之陰,不獨在天,亦在於人。人無春氣,何以博愛而容眾?人無秋氣,何以立嚴而成功?人無夏氣,何以盛養而樂生?人無冬氣,何以哀死而恤喪?天無喜氣,亦何以暖而春生育?天無怒氣,亦何以清而秋殺就?天無樂氣,亦何以疏陽而夏養長?天無哀氣,亦何以激陰而冬閉藏?故曰:「天乃有喜怒哀樂之行,人亦有春秋冬夏之氣」者,合類之謂也。匹夫雖賤,而可以見德刑之用矣。是故陰陽之行,終各六月,遠近同度,而所在異處。陰之行,春居東方,秋居西方,夏居空右,冬居空左,夏居空下,冬居空上,此陰之常處也。陽之行,春居上,冬居下,此陽之常處也。陰終歲四移,而陽常居實,非親陽而疏陰,任德而遠刑,與天之志常直,陰空處稍取之以為助。故刑者德之輔,陰者陽之助也,陽者歲之主也。天下之昆蟲,隨陰而出入,天下之草木,隨陽而生落,天下之三王,隨陽而改正,天下之尊卑,隨陽而序位,幼者居陽之所少,老者居陽之所老,貴者居陽之所盛,賤者當陽之所衰。藏者言其不得當陽,而當陽者,臣子也,陽者,君父是也。故人主南面,以陽為位也。陽貴而陰賤、天之刑也。《禮》之尚右。非尚陰也。敬老陽而尊成功也。 陰陽位 「陽氣始出東北而南行,就其位也。西轉而北入,藏其休也;陰氣始東南北行,亦就其位也;西轉而南入,屏其伏也。是故陽以南方為位,以北方為休;陰以北方為位,以南方為休。陽至其位而大暑熱,陰至其位而大寒凍。陽至其休而入化于地,陰至其伏而避德於下。是故夏出長於上、冬入化於下者,陽也。夏入守虛地於下,冬出守虛位於上者,陰也。陽出實入實,陰出空入空。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如是也,故陰陽終歲各一出。 陰陽終始 「天之道終而複始。故北方者天之所終始也,陰陽之所合別也。冬至之後,陰俛而西入,陽仰而東出。出入之處,常相反也。多少調和之適,常相順也。有多而無溢,有少而無絕。春夏陽多而陰少,秋冬陽少而陰多。 多少無常,未嘗不分而相散也。」以出入相損益,以多少相溉濟也。多勝少者,借入入者,損益而出者。〈缺六字〉「動而再倍」:常乘反衡再登之勢。〈缺五字。〉之相報,故其氣相俠,而以變化相〈缺六字。〉陰陽之氣俱相並也。《中春》以〈缺七字〉此見。 之天之所起其氣,積天之所廢其氣。〈缺一字〉「故至春少陽東出就木,與之俱生;至夏太陽南出就火,與之俱暖。此非各就其類而與之相起,與少陽就木,太陽就火,火不相稱,各就其正,此非正其倫與?」至於秋時,少陰興,而不得以秋從金,從金而傷火,功雖不得以從金,亦以秋出於東方,俛其處而適其事,以成歲功。此非權與陰之行,固常居虛而不得居實,至於冬而止。 空虛太陽乃得北就其類而與水起寒。是故天之道有倫有經。有權。 陰陽義 天道之常,一陰一陽。陽者天之德也,陰者天之刑也。 跡陰陽終歲之行,以觀天之所親,而任成天之功,猶謂之空,空者之實也。故清漂之於歲也,若酸咸之於味也,僅有而已矣。聖人之治,亦從而然。天之少陰用於功,大陰用於空,人之少陰用於嚴,而大陰用於喪。 喪亦空,空亦喪也。是故天之道,以三時成生,以一時喪死。死之者,謂百物枯落也;「喪之」者,謂陰氣悲哀也。 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春,喜氣也,故生;秋怒氣也,故殺;夏,樂氣也,故養;冬哀氣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有其理而一用之。與天同者大治,與天異者大亂。故為人主之道,莫明於在身之與天同者而用之,使喜「怒必當義乃出,如寒暑之必當其時乃發也;使德之厚于刑也,如陽之多於陰也。是故天之行陰氣也,少取以成秋,其餘以歸之冬;聖人之行陰氣也,少取以立嚴,其餘歸之喪。」喪亦人之冬氣,故人之大陰,不用於刑而用於喪;天之大陰,不用於物而用於空。空亦為喪,喪亦為空,其實一也,皆喪死亡之心也。 陰陽出入 天道大數相反之物也,不得俱出,陰陽是也。春出陽而入陰,秋出陰而入陽,夏右陽而左陰,冬右陰而左陽。陰出則陽入,陽入則陰出,陰右則陽左,陰左則陽右。是故春俱南,秋俱北而不同道,夏交於前,冬交於後而不同理,並行而不相亂,澆滑而各持分,此之謂天之意,而何以從事?天之道初薄,大冬,陰陽各從一方來而移于後,陰由東方來西,陽由西方來東,至於中冬之月,相遇北方,合而為一,謂之曰「至。」別而相去,陰適右,陽適左者,其道順,適右者,其道逆。逆氣左上,順氣右下,故下暖而上寒,以此見天之冬,右陰而左陽也,上所右而下所左也。冬月盡而陰陽俱南還,陽南還出於寅,陰南還入於戌,此陰陽所始,出地入地之見處也。至於中春之月,陽在正東,陰在正西,謂之春分。春分者,陰陽相半也,故晝夜均而寒暑平。陰日損而隨陽,陽日益而鴻,故為燒熱。初得大夏之月,相遇南方,合而為一,謂之曰「至。」別而相去,陽適右,陰適左,適右由下,適左,由上上暑而下寒,以此見天之夏,右陽而左陰也。上其「所右,下其所左。夏月盡而陰陽俱北還,陽北還而入于申,陰北還而入於辰」,此陰陽之所始出地入地之見處也。至於中秋之月,陽在正西,陰在正東,謂之秋分。秋分者,陰陽相半也,故晝夜均而寒暑平。陽日損而隨陰,陰日益而鴻,故至於季秋而始霜,至於孟冬而始大寒。下雪而物咸成,大寒而物「畢藏」,天地之功終矣。 天道無二 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兩起,故謂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陰與陽相反之物也。故或出或入,或右或左,春俱南,秋俱北,夏交於前,冬交於後,並行而不同路,交會而各代理。此其文與天之道,有一出一入,一休一伏,其度一也,然而不同意。陽之出,常縣于前而任歲事;陰之出,常縣於後而守虛空;陽之休也,功已成於上而伏于下,陰之伏也。不得近義而遠其處也。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如是,故陽出而前,陰出而後,尊德而卑刑之心見矣。「陽出而積于夏,任德以歲事也。陰出而積於冬,錯刑於空處也小。」以此察之,天無常於物而一于時,時之所宜而一為之,故開一塞一,起一廢一,而至畢時而止,於有複始。其一一者一也,是於天,凡在陰位者,皆惡亂善,不得主名,天之道也,故常一而不滅。天之道,事無大小,物無難易,反天之道無成者,是以目不能二視,耳不能二聽,一手不能二事,一手畫方,一手畫圓,莫能成人為《小易》之物,而終不能成,反天之不可行如是。是故古之人物,而書文止於一者謂之忠,持二忠者謂之患,患人之忠不一者也。不一者,故患之所由生也。是故君子賤二而貴一。人孰無善?善不一故不足以立身;治孰無常?常不一故不足以致功。《詩》雲:「上帝臨汝,無二汝心。」知天道者之言也。 暖燠孰多 天之道,出陽為暖以生之,出陰為清以成之,是故非熏也不能有育,非漂也不能有熟,歲之精也。知心而不省,熏與漂孰多者,用之必與天戾,與天戾,雖勞不成,是自正月至於十月,而天之功畢,計是間與陰陽各居幾何?熏與漂共者,曰:孰多?距物之初生,至其畢成露與霜,其下孰倍?故從中春生於秋氣,溫柔和調,乃季秋九月,陰乃始多於陽,天乃於是時出漂下霜。 出漂下霜而天降,物固已皆成矣。故九月者,天之功大究於是月也,十月而悉畢,故案其跡,數其實,清漂之日少少耳。功已畢成之後,陰乃大出,天之成功也。 少陰與而大陰不與,少陰在內,而大陰在外,故霜加物而雪加空。空者,亶地而已,不逮物也。功已畢成之後,物未複生之前,大陰之所常出也。雖曰陰,亦以大陽資化其位,而不知所受之故。聖王在上位,天覆地載,風令雨施。雨施者,布德均也;風令者,言令直也。《詩》雲:「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言弗能知識而效天之所為雲爾。禹水湯旱,非常經也,適遭世氣之變,而陰陽失平。堯視民如子民,親堯如父母。《尚書》曰:「二十有八載放勳,乃殂落百姓如喪考妣。」四海之內,閼密八音。三年三年,陽氣壓于陰,陰氣大興,此禹所以有水名也。 桀,天下之殘賊也;湯,天下之盛德也。天下除殘賊而得盛德大善者再,是重陽也。故湯有旱之名,皆適遭之變,非禹湯之過。毋以適遭之變疑平生之常,則所守不失,則正道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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