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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總部藝文一(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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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天地》元·史伯璿 《天問集注》:地則氣之渣滓,聚成形質者,但以其朿於勁風旋轉之中,故得以兀然浮空,甚久而不墜耳。黃帝問于岐伯曰:『地有憑乎』?岐伯曰:『大氣舉之』。亦此謂也。」按:《邵子》「天地自相依附」之言,至矣盡矣!朱子此說,亦不過推廣邵子之說而言爾,本無可疑。所未曉者,氣運水動,地若無可根著,則不免有隨氣與水而動之患。況地之廣厚,雖曰「以氣行乎其中,故得浮而不沈。然以極重之物,無所根著,乃能久浮而不沈,於心終有所未達者,不知如何?」愚切以意度之,地若有所根著,則其勢當在下,在下則當天之南樞入地三十六度處。何以知之?蓋天半在地上,半在地下,此特就地面言之爾。地有如此之廣博,則必「有如此之深厚。 今地之在水面者可見,在水下者不可見」,是則地之深厚皆在下也。深厚既皆在下,則天之半在地下者,宜多為容,不與地之所不得,如半在地上者之空虛矣。況水面之地北高南下,而東南又有不滿之處。以此度之,則天之兩極所以北高而南下者,正以地之形勢亦北高而南下也。如此,南方水下之地,當極深極厚,其下必有所根著之處矣。天體繞地左旋,無停息時,地若有所根著,宜在南樞不動之處,非地之形質根著乎天也。天若果有非實非虛之體,運乎地外,則南樞所在,必當亦有非實非虛之體,與地相貫通矣。如此,則地之所以兀然浮空,久而不墜者,非惟大氣有以舉之,亦天體有以貫之。譬如花中之實,其根蒂若不相連,則生意何由而相通哉?至於氣之運乎地外,水之束乎氣中者,自與此不相妨也。臆度之說如此,豈其然哉?姑志于此雲爾。按《書》傳引渾天之說曰:「天之形狀似鳥卵,地居其中,天包地外,如卵之裹黃,圓如彈丸,故曰渾天。」言其形體渾渾然也。其術以為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天居地上見者一百八十三度半強地下亦然。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下亦三十六度。以此觀之,是地正當天之中也。 然地有如此之廣博,宜必有如此之深厚,今特地面正當天之中耳,是地之深厚皆在下也。愚既已言於前矣。又按:文公《天問注》曰:「地則氣之渣滓,聚成形質者,但以其朿於勁風旋轉之中,故得以兀然浮空,甚久而不墜耳。」今自地以上,何嘗見有所謂如勁風之氣哉?地下若亦如此,則水與地何所承載而自立耶?意者自地以上皆為化生人物之區域,若即有如勁風之氣行乎其間,則化育何以寧息而得遂哉?如此,則至剛至勁之氣,宜在去地幾萬里之上,近天象所麗之處而後運也。以在上者推之,則四方與在下者,宜亦皆然。如此,則地與水之在下者,當極深極厚;在四方者,當極廣極博,必充滿逼塞於大氣旋轉之中而後可。是故地與水之外,即勁氣之所旋轉;勁氣之內,即是地與水之所充塞。氣之與水與地,相去無毫髮間,然則在下地形終極之處,與天體相接不相接,非愚所能及也。姑志所疑,以俟知道者而請問焉爾。 以前所論觀之,則在內者,上虛而下實,皆是寧靜之區;在外者東升而西沒,方是剛勁之氣。內外相依附,動靜相表裡,而天地之體段可識矣。愚嘗於清夜之間,仰瞻星象森羅,可以想見混淪磅礡,圓方高廣之度。雖曰天大地小,然形氣固各當有分量。若形自有限,氣獨無涯,則氣大形小,遼絕已甚,無乃陰陽不相稱乎?以愚度之,氣是運動發散之物,若無範圍之於外,將恐空虛無極,則在外周遍之勢難;亦恐外散則在內剛勁之力減。故必有範圍之者,然後有至剛至勁之氣,外薄乎範圍之體而不得出,則內依乎寧靜之區而不停運;而相依相附,自有不容不然者矣。又按在《易》之「《離彖傳》曰:「日月星辰麗乎天,百榖草木麗乎地。」聖人以日月星辰對百榖草木而言,以天對土而言。以此觀之,則天為有體耶、無體耶?愚不得而知也。但若以為日月星辰即天之體,則土之體,不可但以百榖草木當之明矣。以百榖草木不可為土之體推之,則天之體與日月星辰之體,二歟一歟,愚亦不可得而知也。姑志于此,以俟知道者而請問焉。 《渾天說》曰:天之形狀似鳥卵,地居其中。天包地外,猶卵之裹黃,圓如彈丸,故曰渾天。言其形體渾渾然也。佛氏以為有須彌山,山之四畔有四大部州,總名娑婆世界。日月星辰皆圍繞山腰而行,南晝則北夜,東以為夕,西以為旦,其在三方亦然。如渾天之說,則天大於地;如須彌山之說,則地大於天。天大於地,則以無涯之氣,囿有限之形,所謂大氣舉之,勁氣所束是也。若然,則伊川所疑桌置地上,地置何處之問,此說可以答之。地大於天,則須「彌山與四大部州,至高大極廣,不知當於何處安放?」此不通之論也。如渾天之說,則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唯北極去地三十六度,故繞北極七十二度,常見不隱可也。如須彌山之說,則山既極高,北郁單越與南閻浮提,西夔拏尼與東汾維岱,皆隔山不相見。日月星辰繞山腰而行,方其在北者,則南皆不之見可也。今繞北極七十二度,星辰何故常在山腰南畔,並不行到?其餘三方並不為山所遮隔耶?此又不通之論也。佛氏往往竊蓋天周髀之說而少變之,以為此說反不如「蓋天鬥極居中,故常見」之說為可通。蓋佛氏本不知天之形狀如何,又不肯自以為不知,故謬為此說,且務欺誑愚世,以掩覆其有所不知之羞而已。 《易·乾大象》:「天行健。」《語錄》曰:「惟胡安定說得好。」因舉其說曰:「天形蒼然,南極入地下三十六度,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狀如倚杵。其周則一晝一夜,行九十餘萬里。人一呼一吸為一息,一息之間,天行已八十餘裡。人一晝一夜有萬三千六百餘息,故天行九十餘萬里。」《靈耀論》雲:「一度二千六百三十二裡,千四百六十一分裡之三百四十八周。」百七萬九百一十三裡者,是天周圓之裡數也。徑三十五萬七千九百七十一裡,此二十八宿周回直徑之數也。《書許氏叢說》引《晉天文志》以夏至之日景而以勾股法計之,自地上去天,得八萬一千三百九十四裡三十步五尺三寸六分,此天徑之半。倍之,得十六萬二千七百八十八裡六十一步四尺七寸二分,以周率乘之,徑率約之,得五十一萬三千六百八十七裡六十八步一尺八寸二分,此周天之數也。今以其數分之,每度計一千四百單六裡一百四十三步三尺五寸七分三厘八毫。 《離騷》:「天問所行幾裡?」朱子注曰:「曆家以為周天赤道一百七萬四千里。」愚按:胡氏謂一息天行八十裡,則萬三千六百息當有一百八萬八千里。今但言故天行九十餘萬里,豈一時計算之未審耶?抑後人傳寫之有誤耶?但胡氏皆以有餘言之,則亦大約如此而已。今以息數所積校之,《靈耀》所載,僅差萬有餘裡而已;而《晉志》所計,乃不及一半,何其相遼絕如此?以愚度之,當以胡氏說「息數所積」,及《靈耀論》所言,裡數為當。蓋天內是地,地形之廣約作十萬里,海水亦作地算,天體若不如此大,如何容得地在中間?形氣相依,形既如此廣,氣若不極其厚,如何束得形住?如何舉得形起?況地在天中,日月麗天而行,月常受日光為光。惟地小天大,故地之四外空曠遼廓。日月之行,雖有隔地之時,然天去地遠,則日光無時不旁出地外,而月常得受之以為光。故必如《靈耀論》「徑三十五萬」之說,然後地之四面各有十餘萬里之空,日光乃不為地所礙爾。若如《晉志》「徑十六萬里」之說,則地之四面僅各有二三萬里之空,日光安得不為地所礙耶?姑志臆說,以俟知者而問焉。 《辨天外之說》明·楊慎 邵康節曰:「天何依依乎地,地何附附乎天?」天地何所依附?曰:自相依附。自斯言一出,宋儒標榜而互贊之,隨聲而妄衍之,朱子遂雲:「天外更須有軀殼甚厚,所以固此氣也。」天豈有軀殼乎?誰曾見之乎?既自撰為此說,他日遂因而實之曰:「北海只挨著天殼邊過,似曾親見天殼矣。自古論天文者,宣夜、周髀渾天之書」,甘石《洛下閎》之流,皆未嘗言,非不言也,實所不知也。 若邵子、朱子之言,人所不言,亦不必言也;人所不知,亦不必知也;人所不問,亦不必問也。《莊子》曰:「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此乃切要之言,孰謂莊子為虛無異端乎?元人趙緣督始稍正邵子之誕,而今之俗儒已交口議之。又丘長春世之所謂神仙也。其言曰:「世間之事尚不能究,況天外之事乎?」由是言之,則《莊子》《長春》乃異端之正論,而康節、晦翁之言,則吾儒之異說矣。本朝劉伯溫,古甘、石、洛下之流,其言曰:天有極乎,極之外何物也?天無極乎?凡有形必有極,理也,勢也,是聖人所不能知耳,非不言也。故天之行,聖人以曆紀之;天之象,聖人「以器驗之;天之數,聖人以算窮之;天之理,聖人以《易》究之。天之所閟,人無術以知之者,惟此耳。今不曰不知,而曰不言,是何好勝之甚也!」嗚呼,伯溫此言,其確論乎?其曰好勝者,蓋指宋儒之論天者。予嘗言:東坡詩:「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蓋處於物之外,方見物之真也。吾人固不出天地之外,何以知天地之真實歟?且聖賢之學,「切問近思」,亦何必天外之事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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