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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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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會,維梁見哥哥不響,便又說:「我不知道是誰告訴了你,不過我不承認那就是煽動。絕對不是!我要爭的是正義。有那麼多可憐的人在受著榨取剝削,不,這已經不只是榨取剝削,是宰割了。大哥,你說我怎麼能不管呢?」 「你管得了嗎?」 「這就是我要試試的,至少至少值得出全力來一拚。」 「你能得到什麼好處?」 「好處!」維梁猛地把臉側開。那臉上迅速地泛起鄙夷之色,不過很快地,那繃緊的面孔鬆弛了些,變成一種痛苦與同情交織的臉相。 維棟沒有察覺出其間的變化,繼續說:「是啊,維梁,你這麼做,到底可以得到什麼好處呢?你說正義,我很明白,我們是受著人家的榨取剝削,甚至也受著宰割。可是,我們是被征服的,我們抗不過他們,那就只有尋求自存的路子。我們要生存啊。維梁,我們總不能拿生命去跟人家拚啊。」 「為什麼不能?」維梁的神情已很明顯地緩和下來了。好像有意與哥哥辯論一番似的。 「難道你以為能嗎?拿生命去拚,萬一拚掉了生命,一切不是落空了嗎?」 「是嗎?」 「哎哎,維梁,你不是不知道他們怎麼對付搗亂的人吧。他們會不客氣地殺人啊!」 「沒這麼嚴重吧。這又不是土匪搶人,也不是造反叛亂,不致於殺頭啊。」維梁好像存心嘲弄哥哥,說得很輕鬆。 「那可不一定啊。如果農家人被煽動起來,說不定會演變成一場暴動,人家可以隨便派給你罪名哩。」 「現在不是那種時代了。哥哥,你真不知道現在時代不同了嗎?」 「有什麼不同,我們是受日本仔統治的,這是鐵的事實。」 「我不是說這個。哎哎,大哥,你真好像……」維梁不敢說下去,「你真好像什麼也不懂」,這話怎能由他的口裡向素所敬愛的大哥提出來呢? 「好像什麼?」 「好像不以為時代不同了。」他只有改口說。 「我當然不以為。」 「大哥,你一定是在裝糊塗。動輒砍頭,那是以前的事啊。好比噍吧哖事件──」 「就是啊!」維棟打斷了弟弟的話。「這噍吧哖事件,他們把整整一個村子的人殺死,男的、女的、大人小孩,全殺,死了幾千人。」 「是啊。虧得大哥還記得。」 「這怎麼能忘記?沒有人會忘記的。還有那以前的北埔事件、苗栗事件,另外也還有幾個,一時想不起來了。」 「是林杞埔事件、土庫事件、六甲事件那些吧。早些的,還多著哩。」 「真沒料到……」維棟瞪圓了眼說:「你怎麼知道這麼多呢?」 「當然知道囉。」大哥未忘這些民族的深仇大恨,好像給予了弟弟某些安慰,口氣也就更見緩和了。 「我們祖宗的事,」做哥哥的又說:「你一定也懂得些吧,好比仁勇叔公啦、綱昆、綱侖叔他們的事,我那時還只是個六歲的小孩,什麼也不懂,不過以後經常聽到長輩們說起那一場『走反』的情形。真可怕,日本仔實在是可怕的敵人,也是可怕的統治者。」 「嗯。」 「維梁,你既然知道,那為什麼還要幹呢?」 「哎哎,大哥,我都說過了啊。現在時代不同,他們不會隨便殺人的。」 「沒有的事。」 「怎麼沒有呢?我剛才正要說明的,就是噍吧哖事件,那是大正四年【注:大正為日本年號,大正四年亦即民國四年。】發生的事,那也正是我們臺灣人用武力來反抗日本仔的最後一次義舉。不錯,是死了好多好多的人,失敗了。那以後就不再有武力衝突的事件了。大哥,你想到過這是為什麼嗎?」 「嗯……」維棟一時不知如何答才好。他確實對此懵然無知,同時弟弟熟悉這些,也使他深感意外。他在漸漸地覺察到,弟弟真的變了,而且懂得比他這做哥哥的人還多。這真是件可怕的事。是的,在他眼光裡,弟弟也正在漸漸地成為一個可怕的人! 「這正是因為武力的反抗沒有用,所以沒有人再幹了。那以後,反抗日本的舉動就改變了方式,用和平的方法,靠法理來爭。」 「有這樣的方法嗎?」 「怎麼沒有?好比大正九年發動的『六三法撤廢運動』就是。這三年來還有『臺灣議會設置運動』,這不都是和平的抗爭手段嗎?」【注:六三法即所謂六三法案,日閥於明治二十九年〔一八九六年,即日本侵台之乙未次年〕六月卅日以法律第六三號公佈「關於施行臺灣之律法」,為臺灣總督專制政治之張本,臺灣總督所發佈之「犯罪即決例」、「保甲條例」、「匪徒刑法令」、「臺灣浮浪者取締規則」等嚴刑峻法悉由此而來;又臺胞向日本帝國議會請願設置臺灣議會,以爭取民主與平等,前後共十五次,歷時達十三年之久,最後被迫停止。】 「嗯……」維棟吃力地思索著。「我也聽說過一些,不,是在報紙上看到的,那都是不穩的行動啊。」 「照官方的說法,是不穩的行動,可是那是根據法理來爭的,也就是我剛才所說的正義之爭。那也是美國的威爾遜宣導出來的民族自決的主張,以及新自由主義。這是時代的潮流,任何民族都有權提出這種主張的,因為這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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