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小嫻 > 流浪的麵包樹 | 上頁 下頁 |
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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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 「你真想知道嗎?」 「有誰比你更有吸引力?」 「是的!」我笑得捧著肚子趴在沙發上。 「我?你別開玩笑。」 「我不是開玩笑,他以為我們是姊妹!」我笑得眼淚都流了出來,「他在書店附近徘徊,是為了看你,不是看我!」 「不是吧?」他嚇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隻眼睛兩個嘴巴,他為什麼不可以喜歡你?」 「我看來像喜歡男人嗎?」 「我怎麼知道,也許你兩樣都喜歡。」 「現在怎麼辦?」 「你自己拒絕他。」 「我從來沒拒絕過男人。」 「就跟拒絕女人差不多。」 「怎樣可以不傷害他的自尊心?」 「沒有一種拒絕是不會傷害對方自尊心的。」我說。 他懊惱地坐著。 我朝他笑了笑,說:「我已經告訴他,你是喜歡女人的。」 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氣。 我們各自占著沙發的一邊,四目交投的一刻,又笑了起來。 「大蟲是怎麼說的?」他好奇地問。 「他說他是你的小鳥——」 杜衛平的臉漲紅了:「他這樣說?他滿腦子是什麼!」 「滿腦子什麼的是你!他說的是一個淒美的故事,小鳥不自量力愛上了一條狗。」 「他說我是一條狗?」他瞪大了眼睛。 「大概是這個意思吧!對了,我們什麼時候戴上迪之送給我們的頸巾照一張相片寄給她呢?差點兒都忘記了。」 「哪一天都可以。」他說。 「再冷一點吧。現在這種天氣還用不著戴頸巾,最好是下雪。」 「香港不會下雪。」 「普羅旺斯會。」我說。 「這個時候,普羅旺斯人會吃烤羊腿——」 「還有紅酒洋蔥燒狐狸肉——」 「積雪的山坡上,只是偶然印著松鼠和兔子的腳印——」 「什麼時候可以去普羅旺斯呢?」我嚮往著。 「夏天吧。」杜衛平說。 「那就夏天。」我說。 「他竟然說我是狗?」他喃喃說。 我憋住笑:「做狗也很幸福的,貝多芬就是。」 *** 書店差不多打烊的時候,葛米兒跑來了,手上拿著大包小包的。 「你為什麼會來?」 「我剛剛在附近買完東西。」 「你買了什麼?」 她把包包裡的東西鋪在櫃檯上給我看,是一堆金色和銀色的毛球跟一套編織針。 「你會編毛衣的嗎?」我驚訝。 「不會啊!我的助手答應教我。」 「你要編毛衣給誰?」 「我要編四隻襪子給貝多芬。」 「狗也穿襪子的嗎?」 「保暖嘛!天氣開始冷了。而且,穿了襪子出去散步,不會弄髒四隻爪,所以襪子好!貝多芬是金毛的,配銀色襪子最搶眼了,我還打算用金色毛線在襪子上織上我的名字。」 我笑笑打趣說:「那可是名牌呢!」 「它穿上這四隻襪子出去散步,肯定會顧盼自豪,像一顆閃耀的明星!」她興奮地說。 「是啊!還可以表演貓步呢!」 「就是啊!這個點子是不是很精采?」 「你一向也讓人眼前一亮。」我說。 *** 我們在陽臺上喝茶。 「你最近沒去『渡渡廚房』嗎?」我問。 她聳聳肩:「我放棄掛號了。」 「為什麼?」 「杜衛平是很好,可是他不喜歡我。他喜歡的是你。」 「我沒掛號。」我笑笑說。 「你不用掛號的,你在他心中占著最特別的位置。每次見到你,他也笑得格外燦爛。我們聊天的時候,他總是情不自禁的提起你,說什麼『程韻喜歡吃這個——』,『程韻小時候的樣子很可愛——』。那天晚上,我們本來聊得很開心的,你突然跑來,他所有的注意力立刻放在你身上。他望著你的眼神,很難讓人相信是沒有感情的。你一聲不響的離開餐廳,他便開始心不在焉了,還撇下我去書店找你。」她噘起嘴巴說:「太不公平了!我喜歡的男人都喜歡你。」 我不知道說些什麼好。 「你也喜歡他的吧?我看得出來。」葛米兒說。 我笑笑。 「你也是時候忘記林方文了。」葛米兒忽然說。 我笑了一下,然後已經不知道怎樣回答。 「他已經離開了。你該有自己的生活。」 「我有自己的生活。」我說。 「沒有愛情的生活,不算圓滿。你為什麼要把自己關起來呢?」 「也許我害怕愛上另一個人之後會把他忘記吧。我卻又害怕沒法忘記他,那便永遠沒法愛上另一個人。」我說。 「他出事的時候,你們已經分手了。你沒有義務守住你們之間的盟約。」 「我總覺得我是有責任的,我甚至懷疑,他是故意的,他是故意脫下身上的空氣瓶,扯掉呼吸器和面罩,他不想再回來。」我哽咽著說。 「那麼,我不是也有責任嗎?是我鼓勵他潛水的。但是,其實我們都沒有責任。他比我們幸福啊!他永遠不會老,而且,也不會再死一次。」 我笑了:「是的,他老了不知道會是什麼樣子。」 「你知道嗎?我發現世上你是我的知音。」 「你有很多知音。」 「但是只有你兩次都跟我喜歡同一個男人,我們的品味最相近。」 「除了穿衣的品味。」我笑著說。 *** 那天才說要等到天氣冷一點的時候戴上頸巾和杜衛平一起拍照,天氣卻已經冷起來了。離開書店,葛米兒抱著毛球回去溫暖她的貝多芬,我把脖子縮進大衣的衣領裡。 這條路已經走過很多遍了,和杜衛平一起走,也差不多兩年了。這些日子以來,林方文一直是我和葛米兒之間的禁忌,大家也儘量不去提起。我和她對林方文的懷緬是不一樣的。她更像懷緬一位好朋友,她會懊惱鼓勵了他去學潛水。我懷念的卻是生命中的至愛。日子久了,逝去的人變得愈來愈完美,彷佛是沒有人可以取代的。所有快樂、痛苦、承諾、背叛和眼淚都變成了今生難以重現的記憶,時刻呼喚著那些湮遠的往事。 我怎麼可能忘記他呢?而他已經忘記我了。在那遙遠的天國,應該沒有人世的記憶吧?假如每個人能夠帶著一段回憶離開塵世作為紀念,林方文要帶走的,可會是跟我一起的日子? 我從來不覺得自己在他心裡重要,直到他不再回來。我時刻希望他變得年老,那樣他便永遠屬於我。上帝對我的懲罰,是永不讓我看到他白髮蒼蒼的樣子。 我們最後一次見面的那天,我坐在車廂裡,他在潛水店外面,頭上戴著那頂他放下了許多年的鴨舌帽。我們相識的時候,他總愛戴著那頂深藍色的鴨舌帽,誰又會想到,我們訣別的時刻,他重又戴上那頂帽子。 我的車子向前走,他的車子往回走,從此隔著永不相見的距離。那深藍色的帽子,悄悄把他帶來我身邊,又悄悄把他從我身邊帶走,是相聚,也是別離。如果我早知道,我會把那頂帽子從他頭上摘下來,永遠不再還給他。那樣的話,是否可以改變看似不可逆轉的天意? *** 我從皮包裡掏出鑰匙,一如往常地把鑰匙插進匙孔裡。 門開了,屋裡一片漆黑,窗邊的扶手椅裡,坐著一個背影,那個背影戴著一頂深藍色的鴨舌帽,藍得像水,藍得像夕陽沉沒之後暮色四合額藍,藍得像從陰曹地府飄來的藍,慢慢而悲傷地籠罩住房子。 是他嗎? 怎麼會是他?已經恍如隔世了。 為什麼不會是他?那明明是他的帽子。 我靜靜地走到那個背影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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