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於梨華 > 夢回青河 | 上頁 下頁
三三


  我吃完晚飯,一抹嘴,就跑到校門口的小橋上等他。他來了,我們就一起到環湖路去散步,或者到環湖路盡頭鐘樓下並肩坐著,那是一天中最美麗的時刻。沒有第三者在,省去了許多為了做給別人看,為了誇耀自己的許多無聊的舉動,人就變得單純平靜得多,因此也比較能夠感受,因為容易感受,我就發現愛情無聲的來臨使我心裡戰慄,使我對於四周景色的美麗更尖銳化地感受到:暮色下的花草,遠處逐漸消失的山嶺,鐘樓尖頂上一隻小鳥的徘徊,慢慢融開了的雲片的色彩都給我一種奇異的舒適的美,給我一種聖潔的平靜。我會覺得世界是如此的美好,我是這樣的滿足,我心裡有股猛烈的受愛而膨脹的熱流向外奔騰,向外氾濫,想衝激一切,卷帶一切,流入大海裡,那股熱流有時激昂得使我全身戰慄,使我突然將國一攫捉住,使他吃了一驚,他會說:

  「怎麼,你冷嗎?你的手像冰一樣。」

  我很想說:「不,我的心在燃燒著,」但我儘量保持緘默,生怕一講話,那種奇異的感覺、奇異的狂熱會立即流走了。

  雖然,和他在一起時,我的感情常常是如此瘋狂了似的激動,我的動作,使我自己都很驚訝的,卻十分拘束。我在自己的家庭及近親的家庭中,耳濡目染,看到了許多男女之間越軌的事,但十分奇怪,我的性格卻不是放蕩的,這當然要歸功 于阿姆,自小對我們嚴峻的教養及受到她十分古老的想法的灌輸。所以,縱使我的心被一種不能抑壓的情欲燒焦了,我還能克制住自己不投入他的懷中,聽憑他的擺佈。

  而國一呢?我無從知道他心裡的事。不過在舉動上,他還算是規矩的,這一方面固然是因為他受到舅父母的影響。他平時的舉動,雖然充滿了男性的蠻橫,我們兩人單獨在一起他卻有點不知所措的,膽子很小。另一個原因,我到後來才悟過來,是他沒有那麼瘋狂地愛過我。

  話雖如此說,處在那種幽靜的,人跡稀少的環境裡,在昏暗迷蒙的傍晚,只有我們兩個人,年輕而強健,對方的吸引力畢竟太大了,他會吻我,撫摸我,把他心裡的火從他嘴裡手指裡放泄出來。我從來也沒有拒絕過他,我需要,歡迎,渴望他對我種種的愛撫,這好像就是他對我愛情的保證似的。雖然,當我回到宿舍裡睡下之後,會在黑暗中紅了臉罵自己輕浮,對自己發誓第二天見到他時要向他提出他必須尊重我的人格等等的話,但是到了第二天的黃昏,經過了一天的等待和企盼之後,我見到他,和他在一起時,我立刻又變了一個人,不但把前夜懺悔的事拋在腦後,反而急不待緩地等待著他的嘴唇與雙手。有時我一個人靜下來,會反復的問自己,存在於我們之間的是愛情還是情欲,當時我沒有解答,即使現在,我也仍然無法作一明確的答覆,也許愛與欲在何處分界是沒有人能回答的。

  我們雖然從沒有明白表示過,但心裡都有數,我們會結為夫婦的。這不僅是我們彼此愛悅,而雙方的家庭也贊成的,外公外婆從很早開始就暗示過願意林趙兩家親上加親。阿爸對國一的印象很平常,阿姆則一直是很喜歡他的。舅母雖然表示過,我的為人太活潑一點,不如美雲、茵如的文雅和忠厚,但還喜歡我的直率,不會像許多人一樣,在肚子裡做功夫,而大舅呢?不用說了,我一直是他的得意外甥女,他對我是樣樣順服的,有時,在他特別高興的時候,他會玩笑地叫我「我的小媳婦」。

  雖然我們要好,但我們也常起衝突。我對任何事完全是感情用事,而且沉於幻想,加上小說看得太多,久而久之就會用小說中美麗的女主角當作自己,要國一當那個十全十美的男主角,這樣一比擬,會發現國一許多地方都不夠條件,就對他苛求起來,苛求不到,就對他不滿起來。處理事情,我也是這樣不講實際,而喜歡舉出許多小說中看來的例子給他聽,這當然和實在生活不合的,而國一秉承了大舅的性格,什麼事都講實際,不講捉摸不到的理想,對我這種天真得不近人情的想法有時會很惱怒。而我呢,對他的帶著商人氣息的腳踏實地的樣子也覺得很俗氣。

  我等於是一個發了酵的麵團,大氣磅礡,好高騖遠,卻是個空心的架子,禁不起一擊的,而他則是沒有經過發酵的麵團,小小的一個,不神氣,倒也結結實實的。我說他沒有出息,沒有理想,他反譏我做白日夢,將來從高高的扶梯上跌下來,自討苦吃。我則認為一個人跌了一跤,無所謂,他到底看到了不敢上扶梯的人所看不到的東西,何況跌下來的本身也是一種很有趣的經驗,他認為這是無謂的作踐自己,明明曉得在扶梯上站不住腳何必自找煩惱,我反問他如果他不上去怎麼知道是站不住腳的,一個男人應該有氣魄,什麼事都要嘗試一下,他說這是一種無智之勇,我說他是懦弱,沒有膽量,他說我認事不清,膚淺。說著說著,兩人就會爭執起來,但是這種爭執總是沒有結果,唯一解救我們的,是我們的初戀,在那個盲目的時期,再嚴重的事都會被原諒的,所以每到我們爭執得快變臉時,大家都讓步了,不是我搶著吻他,表示悔過,就是他將我一把拉過去,胳肢我,嘴裡說:

  「小丫頭,看不起人,讓我給點男人的真厲害你看看!」

  一笑一鬧,天下的事也混過去了。但是每爭執一次,我心裡就打了一個結,當時說不出是什麼,後來才知道那一點人生觀的不同,就是引起我們日後分手以及那件不幸事件的最大因素。

  不過,當時我們怎麼能知道它的嚴重性呢?我所知道的就是看見他時我的快樂,聽見他聲音,觸及他身體所給我的快樂,和他在一起,到鐘樓下看落日餘暉的快樂,在環城路上冒雨回來,和他躲在雨傘底下抱著狂吻的快樂。高一的那一年,我就在這種完全為他而活的快樂裡過去的,爭執所帶來的,只是一瞥而不見的陰影,很快就被更大的喜悅掩過了。

  我們只知道愛情像一隻蝴蝶,除了有美麗的彩衣及動人的翩翩飛舞的雙翅,沒有別的東西,而忘卻了除此之外,它也有像其它動物一樣的齷齪的五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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