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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第十四章

  (24)

  小芊在高雄待了兩天,我也就吵了她兩天。吵她的原因不為別的,就是為了田雅容。我拼命的問她為什麼突然提起田雅容?田雅容在哪裡?是不是見過田雅容?但是她總是這樣回答我:「我回臺北之前會告訴你的。」

  在那一秒鐘,我恨不得她馬上回去。

  這兩天,她輕鬆愜意的在高雄市逛街閑晃買東西吃小吃看電影泡書店和網咖,還到澄清湖和西子灣找了兩棵樹簽名,天知道她為什麼隨身帶著立可白?又到藤井樹開的咖啡館裡去吃下午茶,說是想找他簽名。

  不過藤井樹開的咖啡館確實不錯,有特別的義大利麵和好喝的純手工虹吸式煮法的咖啡。地址是高雄市中正二路56巷4號,在大統和平店後面的公園裡。〈咦?我說這個做什麼?〉終於,她無所事事的兩天過去了,而我一顆心懸在田雅容三個字上面的兩天也過去了。我送她到小港機場搭飛機的時候,她交給我一封信。而她在把信拿給我之前告訴我:「尼爾,這封信是雅容十年前寫的,也就是她要離開臺灣到德國去的前一天晚上寫的。她本來想在上飛機之前交給你,但她沒有勇氣。」

  為什麼呢?我皺眉問著。

  「她說,這封信代表著十年後的現在,也就是她在十年前寫了一封信給十年後的你,因為不知道這十年有多大的變化,所以她不敢親手交給你。」

  你的意思是說,她早就有在德國時會跟我分手的心理準備嗎?

  「我想,應該是說她早就知道自己無法負荷那重重的思念,所以寫了一封信埋葬自己的愛情,但卻期待十年後愛情會再一次蘇醒。」

  愛情再一次蘇醒?為什麼她會這麼想?

  小芊看著我,淺淺的笑了一笑,「因為她告訴自己,如果十年後她依然愛你,不管你在哪裡,她都要找到你。」

  那,她現在在哪裡?我急著,抓緊了小芊的手臂問。

  小芊沒有回答我,她只是伸手撫摸著我的臉,然後深深的吐了一口氣,「你還記得今天是什麼日子嗎?」

  嗯?什麼日子?

  小芊的眼神由深轉淡,像是對我忘記今天是什麼日子而失望,「你果然是一個誰都不會想念的人。」小芊說。

  那瞬間,我的思緒跑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然後很快的往現在轉動。那感覺像是一部電影被不斷的快轉、快轉,那畫面跳動的很快很快,我在那很快的畫面當中想要尋找一個有關於「想念」的定格,但畫面始終沒有停止。

  畫面閃過了剛遇見我的田雅容,閃過了那支史奴比的雨傘,閃過了我們第一次約會的燒烤店,閃過了她要去德國的那一天,閃過了那個我哭了一個小時的機場洗手間,閃過了雅容寫的最後一封分手Email。閃過了我跟柳嘉恩的相遇,閃過了她同時交往的三個男朋友,閃過了我跟柳嘉恩分手的地下室,閃過了我大學時的魔女系館,閃過了我跟彭以芳一起喝酒買醉的那間酒吧,閃過了我跟她在第二天上床的畫面,閃過了精品店,閃過了必勝客,閃過了敦化南路的斑馬線,閃過了遠東企業大廈,閃過了動物園,閃過了連接臺北市與永和之間的福和橋,閃過了分手電話,閃過了十個月的那些「暫時需要」,閃過了那些跟我上床做愛但我卻不愛的女人,閃過了天真單純的馬芸卉,閃過了我跟她第一次看的電影「A?I」,閃過了她的馬自達6,閃過了她美麗的笑容,閃過了跟我大學同窗了四年的郭小芊,閃過了我跟她在她家上床的那種衝動,閃過了她不要我當他男朋友的表情,閃過了她失戀時寫給我的那封信,閃過了……

  太多畫面閃過了,卻沒有任何一個畫面關於想念。我像是WORD裡找不到檔案的精靈,要求使用者再重新輸入一次要索引機碼。

  但關鍵字就是想念啊,為什麼我從未想念過什麼人呢?

  看著小芊的表情,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我只是輕輕的說:或許吧。想念對我來說是瞬間的事情,一瞬間就佔滿了腦袋,又一瞬間離開。

  「那麼,你想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嗎?」

  嗯,想,而且我會永遠記得了。

  「今天是你跟雅容分手滿十年的日子,你可要記住了。」

  嗯。小芊,我能否問你,為什麼你會有這封信呢?

  「這是她九個月前交給我的,我跟她已經同事五年了。」小芊說。

  「你想去看她嗎?」

  嗯,很想。

  「那……你想念她嗎?」

  嗯……我很想念她。

  「找個時間到我公司吧,我帶你去見她。」

  嗯,好。

  我目送小芊走進候機室,手裡握著她剛剛交給我的信。這封信已經黃了一塊一塊,信封上面寫著:「給十年後的倪翗爾」。

  倪翗爾是我的名字,但因為很多人都不會念「翗」字〈念音同奇〉,所以大家都乾脆叫我倪爾。叫著叫著,也就習慣了。到後來還乾脆用「尼」來代替「倪」。

  我走出機場,叫了一輛計程車,跟司機說了我家的方向。然後定神看著這封信上面的筆跡。

  是的,沒錯,這確實是雅容的筆跡,日期是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她到德國去的前一天。

  (25)

  兩個禮拜之後,臺北總公司很快的把芸卉調到高雄分公司來,原因無他,因為我決定要離職了。我在接到雅容的信之後的隔天就向公司請假到臺北去看她,並且在同一天決定要離職。

  芸卉對於我的離職非常的震驚,她一直認為我是一個不會輕易離開工作的人。她被臨時任命到高雄來接替我的工作。很久沒見到她,我以為她會給我一個美麗的笑容,結果不是。

  她看到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哭,而且哭的淅瀝嘩啦。我跟她用了兩個禮拜的時間交接工作,我總看得出她想跟我說些什麼,但每次話到喉頭就又吞了回去。我故意惡作劇的問她:嘿!芸卉,你喜歡過我嗎?

  結果她看了看我,然後認真的點了點頭。我驚訝,但隨即繼續問下去。

  那麼,是哪一種喜歡呢?

  「是喜歡男生的那種喜歡。」她說。

  喜歡男生的那種喜歡有欣賞方面的,也有愛情方面的,你是說哪一種呢?

  「是想跟你在一起的那方面的。」

  哦。我拉長了聲調,她的答案讓我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收場。

  你覺得,我是個容易被喜歡的人嗎?我問。

  「我覺得,你是個容易被人喜歡,但喜歡你的人卻不知道那是喜歡的人。」

  你在繞口令嗎?

  「我是說真的。因為我也不知道我喜歡你,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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