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藤井樹 > B棟11樓 | 上頁 下頁
一〇


  所以這一次的答案沒有例外的必要,我依然是回答「我媽說的」。在說的同時,我還刻意把眼神飄向我媽,請她給我一點附和。

  我爸跟我媽只是笑一笑。

  「那我這麼問好了,子學,你現在就快進入大二下學期,這一年半的時間裡,法律對你來說是什麼?或是,你認為什麼是法律?」

  三伯很正經地問出這個問題,飯桌上所有的人都安靜了下來,等待我的答案,除了那幾個拚命玩電動玩具的表堂弟妹之外。

  「就是秩序。一代法學大師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在《法學導論》這一本書裡面提到:『所有的秩序,無論是從生命的多樣性裡發現的,還是我們即將努力建立的,都可以說是一種法律。』也就是說,為求每一個生命體系,不管是人類、生物、企業、宗教等等,在某個特定區域裡公平存在,也就是在法制地區裡公平存在而訂定了一些法則以遵守或是懲戒。」說完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媽最拿手的雞湯。「但這些已經成文的法則,在我們法律系學生來說叫做法條,其實都是人規範的,所以三伯,你問我什麼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說,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則它不會有秩序。我不知道學校裡或社會上的教授專家怎麼想,可是我認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

  說完,我的雞湯也見底了。我媽拿過我的碗,幫我又盛了滿,好像在獎勵我剛剛的那一番解說。

  聽完我的回答,三伯很開心地笑著。我不知道他為什麼笑得那麼開心,不過,團圓飯過後發紅包的時間,他給我的紅包是最大包的。

  其實,要一個才接觸法律一年半的學生來回答什麼是法律這個問題,就像是要一個剛學會開車不久的人參加比賽一樣,或許他在場上不會有太糟糕的表現,但我想結果絕對不會讓所有人滿意的。

  不過,當初媽媽堅持要我念法律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我沒有任何的反抗,聯考結束之後,看著志願卡上前十個志願滿滿的都是法律系,我就知道我跟法律已經脫不了關係。「你為什麼要念法律?」這個問題,我也問過阿居跟皓廷,甚至也問過班上其它的同學,其實有很多人都是因為「家人」而選擇了法律,真正因為興趣而進法律繫念書的人少之又少。

  這或許是教育體制錯誤及傳統思想根深蒂固的遺毒吧,學生念書只為了考試,根本忘了學習永遠是為了自己,家長則把「老師、醫生、律師」當作是永遠的金飯碗,為了不讓孩子將來餓著肚子,他們便規定孩子要念什麼科系。像高速公路交流道規定車輛要從哪裡上去一樣,你可以選擇叛離的逆向,但會不會收到生命的紅單,就必須看運氣了。

  阿居因為不知道要填什麼系,又不喜歡地理歷史那些較死板的科系,所以填了法律。皓廷則是跟我一樣上了交流道,因為沒有逆向,所以進了法律系。

  進法律系那一天,我對法律系還沒有什麼感覺,直到開始背法條那一天,我突然很羡慕阿居當時可以自由選擇系所,因為背法條很痛苦。阿居則開始後悔他填了法律系。

  「其實,我應該去念中文的,我多麼傾慕中文系女孩的氣質啊!」手裡拿著刑法分則,阿居朝著窗外喊著:「我寧願去背左傳跟文心雕龍,我寧願去瞭解李商隱的憂鬱、陶淵明的神經病,我也不要看見刑法,不要看見民法,不要走進滿是法律味道的教室。」

  阿居幾乎要崩潰,面對著刑法分則,我想每個人都會崩潰。

  「等等,陶淵明什麼時候患了神經病?」我很好奇地問著。

  「桃花源記不是寫,『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嗎?怎麼可能躲秦政躲到問出『今是何世?』這句話,他是躲了多久?活了幾百歲嗎?還不知有漢耶,太扯了啦!陶淵明太會幻想了,所以我認為他有神經病。」

  阿居很認真地向我跟皓廷解釋著他對陶淵明的看法,我跟皓廷則聽得有點霧煞煞。

  因為我們三人都瞭解念法律的痛苦,所以當時同寢室的亞勳便成了我們拿來消遣、安慰自己的物件。因為我們都覺得,比起法律,哲學系實在是好念多了。但直到有一天,亞勳以一個問題扎扎實實地暗示了我們哲學系的痛苦時,我們總算願意承認,其實每個系都有其痛苦之處。

  「子學,我問你,你是誰?」亞勳轉著原子筆,淺笑著問我。

  「我?我是林子學啊。」

  「你真的是林子學嗎?林子學就是你嗎?」

  「我當然是啊。」

  「為什麼你是林子學?」

  「我……」

  「為什麼林子學就是你?你如何確定你是林子學?」

  「我……我有身分證啊!」

  「如果沒有身分證這種東西,你還是林子學嗎?」

  「我……」

  「林子學要用身分證來解釋嗎?你剛剛不是確定你是林子學?」

  亞勳這麼一問之後,我開始知道哲學系不但不好念,而且念久了有發瘋之虞。

  紅包發完之後,我回到自己的房間,數著紅包裡的鈔票,再加上我的家教薪水,不知道夠不夠我買一部手提電腦?

  腦子不知道為什麼,突然一個岔神,我想起了一個月前,也就是兩千年的耶誕節晚上,有個人給了法律系一個很特別的定義。

  「謝謝你。」滿身酒味的她,意識很清楚地對我說著。手裡拿著我遞給她的信,另一隻手在身上每一個口袋尋找著。

  (11)

  「不謝,只是我發現這不是給我的信,可能是房東放錯信箱了,本來要放回你的信箱裡,可是你的信箱滿了,塞不進去,門縫也一樣,所以我先放在我那,希望你別見怪。」

  「不會,我還要謝謝你,而且你沒說我還沒想到,為什麼5G會5F跟五E之間,房東這麼排序真的很奇怪。」

  「你是不是有點醉啊?」

  「醉?沒有,我清醒得很。」

  「真的嗎?可是你已經在身上找很久了耶,你是不是在找鑰匙啊?」

  「嗯,奇怪……到底放哪去了?」

  「在門上,你早就插在上面了。」

  耶誕節那天晚上,我在走廊上的飲水機那兒泡著咖啡,一陣聽來蹬跺不穩的腳步聲停在我的房門旁邊。

  原來是那個住在5G的女孩。

  我突然想起當天在我的5F信箱裡收到一封要給「徐藝君」的信,我本來以為那是以前的舊房客的名字,後來瞥見5G的信箱裡,塞滿了寫著徐藝君三個字的信及帳單,我才知道原來這個我搬來四個月卻沒見過面的隔壁舍友,大名原來是這樣的。

  我企圖把擺錯的信放到她的信箱裡,但很明顯的,信已經塞不進去了。

  我把她的信全都拿出來,想塞在她的門縫底下,卻發現她的門縫塞著厚厚的布。

  「啊……原來鑰匙在這,難怪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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