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港臺小說 > 魔法妄想症 | 上頁 下頁
四九


  「更何況,所謂的相信什麼或不相信什麼並不能改變世界。這個世界、這個宇宙,有它自己運行的法則,我們人類只是憑著自以為是的理解去認識宇宙而已。」

  「你到底在講……什麼?我聽不懂啦!」

  「比方說,亞裡斯多德認為地球固定不動,而太陽、月亮還有其他行星則是繞著它轉動,但哥白尼推翻了這種說法。可是,就一個住在地球上的人而言,地繞日或是日繞地對他的生活又有什麼影響呢?」

  「不……不一樣吧!地繞日是正確的,而……而日繞地則是錯的啊!」

  「不管哪個是正確的、哪個是錯誤的,只要我們住在地球上,兩者就毫無差別!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的日常生活,還是以地球為固定座標啊!難道我們會因為知道了地繞日之後,就感覺得到站的地面一直在旋轉嗎?」

  「這……倒是不會……」

  「還有,牛頓力學和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哪一個正確?你當然會說是相對論正確,而牛頓力學只是相對論中一個滿足特殊條件下的結果罷了。但難道相對論不會是另外一個定律中滿足特殊條件下的結果嗎?無論如何,這是有可能的,人類對於宇宙的瞭解仍舊很有限。但是不管人類的瞭解是多是少,宇宙依然是宇宙,並沒有因而不同。

  「世界上到底有沒有魔法,情況同樣類似。魔法是否存在不會由於你認知程度的不同或解釋方式的差異,而有所改變。舉個例子好了:人體無名火。在世界各地都發生過這樣的案例,一個人在完全沒有預料的情形下突然被大火活活燒死,而周圍的傢俱啦、桌椅啦,卻絲毫沒有焚毀的跡象。有人用科學的角度去分析,說是那些人穿的衣服可能含確易燃的成份,因為磨擦生熱於是引燃大火。不然就說死者生前喝了太多酒。這麼說雖然很牽強,不過好像也通啦。但我如果說這是有人施展黑魔法殺人,說不定反而會讓更多人接受呢。只是,無論如何,人體無名火現象是確實存在的,但是和我們怎麼解釋一點關係也沒有。你要相信這種解釋便罷,不相信也可以!

  「更進一步地說,有些解釋是有證據的,嘿,那它的可信度自然就大大提升嘍!但也是有那種鐵齒,打死都不信的啦,就是那種證據明明擺在眼前,卻說是偽造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一九六九年阿姆斯壯登陸月球之後,曾經有一個名叫國際地平學會的組織,認為這項人類創舉只不過是在攝影棚完成的騙術而已。不過,這種人就算一生死抱著這種想法不放,應該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吧!

  「還有哦,以前西方人還曾經有過一種想法呢!他們一直在懷疑自己是否真正存在。因為他們認為撒旦有能力迷亂人的視覺、聽覺、觸覺,總之就是所有的感覺。所以你所看見的東西不見得真正存在,你所聽見的聲音也可能只是惡魔的把戲而已。就像你現在看到我正在和你說話,說不定這只是撒旦精心製作的多媒體……」

  「你到底在說什麼啊……」聽到這裡我突然有一種莫名的恐懼感。

  「我在說,你甚至可以很乾脆地認定所有你接收到的外在事物全都只是虛像!你的所見、所聞都是惡魔直接刺激你的大腦才會產生的幻覺!撒旦借著這種方式來欺騙人類,達成他邪惡的目的!」

  「別嚇我好……不好?」一切的一切都不存在?我恍恍然了。

  「我沒有嚇你。事實上以前真的有很多人是這樣認定的。後來笛卡兒看不下去了,就站出來說了一句。『我思故我在。』大家聽了就全都安心了!哈哈!」

  「那……那這和我剛剛講的魔法有什麼關係啊?」

  「當然有!無論我們相不相信魔法,你所看到的、所聽到的,不管合不合理、荒不荒謬,都是曾存在過的!也就是說,『事實的存在與解釋無關』。所以你根本不要管我相不相信,你只要照實說就好了!」

  「喔……喔……總而言之,你的意思就是叫我直說就對了嘛!」

  「嗯,沒錯!」

  「那你剛剛講這麼一大堆廢話幹什麼?」

  「我……你……你刺傷我的心了啦!人家是在跟你詳細解釋耶!嗚嗚嗚,我好難過!」

  「好啦!好啦!我說就是了,但是……」

  「又怎麼啦?」

  「我有一個疑問!」

  「說吧!」

  「你說你是名偵探,那你有沒有破過什麼案子?」

  「沒有。」對方回答得十分理所當然似的。

  「什麼?一件也沒有嗎?」

  「嗯。」

  「天啊!」我開始認為自己不應該這麼輕易相信他了,「那你居然還敢說自己是名偵探啊?根本就比那些員警還差嘛。」

  「你錯了。我告訴你,現代的社會根本就不適合名偵探生存。首先,如果名偵探沒有去考警校,那他日後就很難有機會接觸到命案。像我,要不是碰巧和你住同一間病房,我哪有可能跟你聊天呢?沒有案子可辦的名偵探。『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啊!』再來,就是現在的科技進步,一些平庸之輩也能破的案子比以前變得更多了。比方說福爾摩斯好了,事實上他經手過的許多案子都相當簡單,要是發生在現代,有能力破案的人一定更多。為什麼呢?因為現在有血型鑒定、指紋鑒定、聲紋鑒定,比十九世紀末的蘇格蘭場強太多了。員警們只要分析那些結果,很輕易地就能抓到兇手。」

  「……然後呢?」

  「可是,警方的偵查手法卻有一個致命的漏洞。這就是他們無法取代名偵探的地方。員警們總是在尋找線索、組合線索,然後對它們做作地解釋,並推導到某個人是兇手的結論。這樣的作法不是不好啦,坦白說,這種方法很容易實行,也不見得沒有效率。反正,萬一解釋出現錯誤,再重新將線索作不同的排列組合就好了,排列組合到最後總有可能會出現正確的。而平庸的兇手,也很容易在警方找到合理的解釋、被突破心防以後,馬上就承認罪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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