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司馬中原 > 遇邪記 | 上頁 下頁


  騾車在天剛亮時放到秋荷家的矮屋門口,他背著褡褳下車去叫門,秋荷把門一開,門後立即飛出一根鐵練套住他的頸子,緊跟著,三四個官裡的兵勇圍上來,把他上了手銬腳鐐。

  「這……這是怎麼弄的?諸位爺們?」孫二哀聲求告說:「請先放了我罷,我只是驢腳夫孫二呀!」

  「咱們曉得你是驢腳夫孫二!」一個衙役說:「咱們不沖著你,還不出這趟差呢!你有話,到堂上講去,咱們只管公事公辦!」

  「秋荷,你這個老娼婦!」孫二罵說:「准是你搗的暗鬼!誣我去做牢犯,你好另換腰裡響、襠裡硬的新戶頭?你這淫賤的東西!」

  「哼!沒料到你還有臉罵我?」秋荷嗄聲嗄氣的回罵說:「老娘早先瞎了眼,只把你當成驢腳夫,誰知你竟是挖穴盜墓的賊!那只翡翠鐲,是你打何大戶姨太太的屍首上抹來的,害得我也被加了窩藏賊犯的罪名,要陪你上堂去受那種洋罪!你這殺千刀的砍頭鬼,良心喂了狗的短命畜牲,老娘恨不得咬下你一塊肉呢!」

  「你們兩個不要吵了!」為首的衙役說:「跟咱們到渡口去上騾車罷,幾十裡路程,你們在一個車子上,夠你們吵倒了嗓子的。」他說著,一捏孫二背著的褡褳,楞了一楞放聲笑說:「喝!有你的,你真它娘的夠快當,業已把盜來的鐲子賣掉,換成現大洋了!堂上若不差咱們連夜趕路,晚一步,你們就遠走高飛逍遙去了!」

  「您,您弄錯了,老爺,」孫二幾乎要哭出來:「這筆錢,是我昨晚通宵達旦贏來的!」

  「去你媽的蛋!」那衙役轉臉就是一個嘴巴,摑掉了孫二兩顆門牙:「你替我乖乖的閉上你的鳥嘴,不會生疔生痔的!一夜能贏一褡褳的現大洋?那,咱們還該拜你為師學著改行了呢?!你它媽這種話,只配到亂葬崗子裡去哄鬼!」

  孫二原想把帶血的牙齒吐出來的,又怕衙役誤會是在啐他,只好苦臉皺眉,一伸頸子把它給吞咽了。

  到了縣裡的公堂上,趕驢的孫二抵死不認盜墓的事,堂上傳盜墓的獨眼劉跟孫二對質,劉也不承認把那只翡翠鐲交給孫二。

  孫二照實供認那只翡翠鐲的原委,說是那天趕夜路,怎樣先在何大戶姨太太的墳墓邊動邪念,怎樣說了些佔便宜的言語,後來怎樣遇著那個抱著嬰兒去求醫的年輕婦道,趕著叫喚他,雇驢去佘鎮佘老先生中醫藥鋪,腳力錢一共五百文,女人沒帶錢,抹下那只鐲子塞給他暫作押頭。再後來,那女人送來五百文取回鐲子,慫恿他去佘鎮賭錢,她出手勢教他賭寶,本錢十塊大洋,是他賣驢得來的,贏的錢他數算過,共合九百九十塊大洋,連本帶利,整整湊成一千……孫二這番話,不但堂上覺得驚異,連兩邊的衙役人等都聽呆了。

  堂上沒動聲色,只著人先把一干人犯收押下去,另差辦案的照著孫二所供各節,下鄉去逐一查證。辦案的衙役先查老先生的中藥鋪,問及某天某日的深夜,有沒有這麼年輕的婦人,抱著急驚風的嬰兒來求醫?

  佘老先生想了一陣,搖頭說:

  「沒有這麼一個婦人抱著孩子夤夜求醫的事,那夜,守在櫃檯裡的小徒弟們,聽到門響,以為有人急病求診,及至揉著眼拔閂子開門,除掉一陣風吹進來之外,什麼也沒見著。」

  查案的人再去查賭場,賭場主人供說:

  「不錯,孫二那個半吊子貨,前天夜晚三更天,喝得醉乎乎的,央我買他那匹毛驢,他自說是手癢,想下場賭錢缺賭本,賣驢碰碰運氣。驢是我買的,給了他十塊現大洋,如今,毛驢還在槽頭上拴著,通身黑毛白迭叉的那一匹就是。」

  「他說在你的賭場賭寶,一夜連贏九百九十塊大洋,可有這回事?」查案的人說。

  「有!」賭場的主人說:「那夜做寶官的,是東街祥泰布莊的少東,他那四鄉收賬回鎮,沒進店先來寶,誰知他把收賬收來的錢,全送到二半吊子的褡褳裡去了!……二半吊子平素賭小賭,從來沒贏過,那夜他押寶,全是拚命的押法,不押單雙撐,紅黑杠,一味獨沖,但每押必中,事後有人議論說,他准是走了魔運,——有鬼替他看寶點子。」

  查案的遍詢那夜在場的賭客,問他們有沒有見著一個穿黑衣的年輕婦人跟趕驢的孫二在一起,結果被問的全說只有孫二一個人,沒見著有什麼樣的婦人跟他在一起?!查案的人又查到臨河渡南邊的二道灣子,因為孫二供說那婦人寄住在她丈夫的姑媽家。到了二道灣子一瞅,那兒根本是一片荒郊,遠近幾裡地沒人煙,最後,總算找著了一座黑松林子,一座墳墓,墓裡埋著的何戶,就是何大戶死去的姑媽……

  案子查到這兒,無法再查下去了,查案的把這些事逐一錄了卷,回縣呈堂。堂上再行開審時,把原告何大戶傳到,當孫二重述供詞時,何大戶驚叫起來說:

  「老爺,這驢腳夫形容的那個年輕婦人,就是小妾,言語,貌相,沒錯一點兒,我相信他是邪惹鬼,被鬼給戲弄了!……有句話,我還沒有跟您稟告,昨兒我重新備妥棺木,替小妾重新裝殮的時刻,她腕上那只翡翠鐲手鐲,又憑空出現在她腕子上啦!」

  「嗯。」堂上聽了,也自一驚說:「有了那只鐲子,就可結案了!」

  ……

  案子是這樣判的:堂上責怨何大戶富而不斂,葬事招搖,以國之珍寶,殉其小妾之葬,致遭宵小盜墓,全求自取。獨眼劉及其徒臭頭,盜墓開棺,貪心損德,當依律治其應得之罪。驢腳夫孫二,浪蕩成性,貪欲由是而生,所贏賭資,有詐賭之嫌,除撥出部份修損毀之墓外,其餘充公入庫,其中十塊大洋賣驢所得,如數發還。土娼秋荷,與姘夫合謀佔有翡翠鐲,心貪且鄙,合當杖廿,以示薄懲,杖後開釋。

  ***

  案子原是平常的案子,只因有了神奇怪異的傳聞夾在裡頭,一時便轟傳到各處去了!案後,孫二又回到佘鎮來,另買了一匹驢,不過,比早先賣出的那匹要瘦弱得多。他還是跟秋荷姘在一起,但絕口不再提想發財的事了,他怕討得便宜財(柴),再燒夾底鍋,到那時,只怕連這麼一匹瘦驢也保不住,那只有死路一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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