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深雪 > 櫻桃街的禮物 | 上頁 下頁 | |
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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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四日 女孩今天不知在看什麼影碟,她看得很入神,廚房的水開了也不知。我會不會喜歡那出電影?可能我會喜歡。抱著她一起看,感覺一定很好。 她跟我一樣,情人節也要留在家裡,真是同病相憐。不如為她準備一份禮物,就送她我的銀頸鏈吧。 感覺上我已經和她很熟稔了,雖然她不會知道我是誰。 二月二十日 今天,我煮了一鍋羅宋湯,辛櫻很喜歡喝,我想送一碗到她那邊。我見她今晚吃飯盒。真想認識她,但太唐突吧!而且,年輕女孩一定不會喜歡男人拖著一個九歲的女兒。還是算了。 二月二十七日 女孩今天與男伴吵架,吵得很凶。他走了之後,女孩伏在沙發上哭泣。她愛他,他不愛她。是這樣嗎?若果我現在走去安慰她,她會否感動? 多麼的喜歡她,真奇怪,連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總是無時無刻想著她。每天的寄望就是等待她回家,然後把她看得一清二楚。 她會否明白?我想一定不可能,因為,連我自己也不明白。 三月五日 辛櫻問我用望遠鏡看誰,我告訴她,是未來的媽媽。她雙眼頃刻閃亮起來,嚷著要看。我不會讓她看,免得後來不成事叫她失望。 自阿芝別後,從沒有一個女人能叫我這樣動心。看到她笑我會笑,看到她流淚我會悲傷。 我愛上了她嗎?我連她的聲音也沒有聽過。她的氣質那樣優雅,她的聲音一定很動聽。 三月七日 我站在她樓下等她回家,由五時半一直站到九時許,她也沒有回來。我返家,辛櫻說肚子餓,我給她焗了個微波爐pizza,然後才發覺,女孩已返回住所了。 突然間,情緒捲進了紅色地帶。我發怒,一掌摑在辛櫻的臉上,辛櫻尖叫嚎哭,然後我才知道,自己已經是這樣的不受控制。 三月十一日 今天陳太的兒子來了兩句鐘。這孩子一向學習不用心,我一早不想教他,今天較平日多加一句鐘,其實是因為他上星期有事缺席了。 時間是六時至八時。他遲到了十五分鐘,變成了六時十五分至八時十五分。我很不滿意。今天是星期一,對面的女孩會在八時許回家。我心不在焉地想著,不知道她在外頭幹些什麼,回家以後又會做什麼。我不想錯過她的一舉一動,希望可以在八時正走回書房看她。 陳太的兒子郤不知就裡地拖延時間,愈彈愈差。我光火了,大聲斥喝他。看著他驚恐的眼神,我也嚇怕了,唯有走到廚房倒一杯冰水,一喝而盡消除戾氣,然後當我走回廳中時,陳太的兒子已經走了,這時才不過七時四十五分。 無所謂,我走進書房,準備等待她回家。 這是最後一篇的日記。十天之後,三月二十一日,辛達維從書房的視窗墮下,遺下一封寫上我的姓名、地址的遺書。事情便是這樣開始了。 他愛上了我。日記上是這樣顯示的。雖沒有說明,但是他為我而死。我把臉龐貼著日記簿,心情跌宕,很難受。 帶點神經質的男人;斷掉左手無名指的第一節;以教鋼琴為生;有個九歲女兒;妻子叫做阿芝;心中鎖著兩個人,一個是我,另一個無從稽考;留下放在銅盒內的一條發黃銀頸鏈,說是送給最愛的人。偷窺喜歡的女人;教小孩彈琴時脾氣暴燥;女兒生日教他感觸良多;閒時提著菜籃買菜。 一點一滴,他活到我心上來,他說話的姿勢、彈琴時的神情、從望遠鏡中的窺望,我完全知道了,縱然我不能在紙上畫出他的外形容貌,他已不再神秘迷離。 要喜歡他不難,我知我會喜歡這樣的男人。他刁難時我會遷就,他彈琴時我會坐在旁邊聆聽,我還可以替他到街市買菜,傍晚時分接辛櫻放學。我也會踏單車,大圍的單車徑,我懂。 為什麼要死?不死不可以嗎?只告訴我喜歡我便成了。 辛達維,你剝削了自己的生命,也剝削了我的戀愛機會。 我不會放過你。 我穿著睡覺的衣服走到對面大廈的九樓B座,熟練地走進他的睡房,從他床邊的抽屜拿出那個古董銅盒,把裡面的銀頸鏈掛在頸上。 我帶走了櫻桃街內的寶物。辛達維,你是我的。從今我們正式開始。 喪禮舉行之日,只有我、辛櫻和芭比參加,辛達維沒有任何朋友,他的弟弟又音訊全無。 從他的遺容看不出他的容貌。他跳樓時,面部被冷氣機撞破,引致頭骨爆裂,臉孔左拼右砌,像幅浸了水的砌圖。我只能從他的左手無名指辨認他。 我想我不會忘記那只手指,奇異的圓滑的指頭,像條短短的小肉腸。我能想像到他彈鋼琴時的困難。他的學生不害怕的嗎? 每個人總會有一些特色,辛達維就有他奇異的無名指。我沒有哭,不懂對著不是想像中的辛達維哭。我已經開始喜歡辛達維,我的心上掛著那條銀鏈,昨晚做夢時也夢見他。 朦朧的身影。蚊帳散下來。他坐在家中那張木沙發上,坐得很端正,端正得叫人驚怕。我說:「辛達維,你復活和我一起睡。」他張大了口,張得很圓。 我醒來,想著他可能說的答覆。既然他肯為我而死,他會渴望和我睡吧。 我喜歡了活在腦海與想像中的辛達維,因此他的屍體顯得陌生而怪異。 辛櫻原本好端端的。她狠狠地瞅著棺木,一臉倔強。後來,牧師祈禱時,她便忍不住哭起來。我蹲下來抱住她,親吻她的小臉孔。 她嗚咽:「爸爸,你丟下我,你不要我。」 芭比眼淺,偷偷拭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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