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深雪 > 二姝夢 | 上頁 下頁 | |
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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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發生在我身上的事,無可能不成功。」 阿二阿三一起拍掌。「了不起!」「值得驕傲!」 阿大也笑得一臉歡愉。「來吧,看看你的青春有什麼話要說。」 神秘的歌劇院舞臺驟然漆黑一片,從我的青春盒子內旎動出的幻光就是唯一的光源,我的青春照亮了這家詭異的歌劇院。 影像就在舞臺上流瀉而出。而我,面對著自己的青春,淡定如常。 我的青春該有什麼話要說?還不是這一句:「財色兼收!」 我的名字是小蟬,此刻,我在地鐵車廂中。 旁邊站著我的男朋友阿光,他正拿著一本週刊忙於閱讀,沒理會我。 不知道其他人會不會覺得我們是一雙情侶?對啊,我們已拍了拖兩年,而阿光說,一年之後會和我結婚。 他是認真的,上星期他才和我逛了一趟婚紗展,雙方家長也知道我們有意結婚的事。 他是我的男朋友啊!而我,在十分鐘之前,在月臺之上,意圖殺死他。 殺死他殺死他。 推他跌落路軌、從他背後插他一刀、高空擲磚塊擊中他的頭……總之,最好給我快快死掉。 我是不是很差?太差了吧。 我既差又變態,兼且精神失常。 阿光忽然對我說:「那篇功課你替阿美打字了沒有?她下星期趕著要交。」 我告訴他:「阿美傳真來的字跡不清楚。」 阿光說:「那你不會叫她再傳真一遍嗎?」 我說:「阿美的功課該她自己應付。大學生,沒理由不懂得打字。」 阿光怪責我。「你當秘書的嘛,你打字的速度快嘛,你之前都肯替阿美打字的,你根本無理由不幫她。」 我委屈地說,「阿美是你的妹妹你這樣做只會寵壞她。大學生,連打字都不會。」 「諸多藉口!」阿光狠狠瞪了我一眼。 我明白的,他最不喜歡我逆他的意思。 都全是我錯。第一次當阿美問我可否幫忙給她打字時,我不好意思拒絕;於是,便有第二次第三次。 我就是這樣,從不知怎樣拒絕別人。 基本上,我甚至不懂得如何表達自己。 這陣子益發不想與阿光一起,但又不知道怎樣向他表達我的感受;於是,我日日夜夜想著如何殺死他。殺死他,他死了,我就不用為了表達自己而傷腦筋。 我不喜歡你,但我不想罵你,不想說出口,只想你自動消失。 明日什麼是悶悶不樂嗎?明白何謂抑鬱嗎?我快要窒息了,下一秒……下一秒……阿光未死,我卻會比他更早死。 地鐵車廂車門打開,我比阿光早一個站,我去看電影,他回家吃飯。我走出了車廂,我們沒說再見。當擦身而過之時,我們就像一對陌生人。 他不喜歡我看電影,因為那些電影他不明白,但凡他不明白的東西,他也認為不會是適宜存在之物。 基本上,我喜歡的,他也不喜歡。我愛看歐洲的小眾電影,我認為當中的趣昧別致;我喜歡看書,一書在手,心靈特別寧靜;我喜歡藝術,我覺得只有懂得藝術之美,我們的靈魂才會昇華。 但阿光統統不喜歡,亦不理解。就因為不喜歡又不理解他就鄙視了。「所有賺不到錢的都是多餘!無存在價值!」 我曾經嘗試告訴他:「畢卡索一幅作品價值連城教,藝術有價。」 他就一臉厭惡:「不要與我談藝術,我不懂得欣賞!」 那麼,我為何與這個男人一起? 我們一起,是因為他已經是我的最佳選擇。 認識阿光那年我已二十七歲,今年,我快步向二十九歲了。之前,我五年無拍過拖,對上一個男朋友,與我交往了三個月之後,騙了我與家人十萬元,他說替我們投資股票,結果連人帶錢失蹤了。家人責怪我,我又傷心欲絕,最後病了半年又用了三年把錢還清給父母與兩名姐姐。我還以為我不會遇上好男人了,直至碰到阿光。 是的,基本上,阿光是個好男人。 我們由親戚介紹,然後一見鍾情。 阿光長得英俊正派,當土木工程師,比我年長三歲,之前與一名女孩子拍了五年拖,是對方變心才分手。他和我約會了兩次就告訴我,他的目標是結婚,叫我放心與他一起,他不會騙我,不會辜負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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