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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巷尾(4)


  吃抹布

  第一次在街頭看見路邊的小攤子上在烘手掌大的玉米漢餅時,我非常喜歡,知道那是墨西哥人的主食「搭哥」(TACO),急於嘗嘗它們。

  賣東西的婦人在我張開的掌心中拍一下給了一張餅,然後在餅上放了些什麼東西混著的一灘餡,我將它們半卷起來,吃掉了,有醬汁滴滴嗒嗒的從手腕邊流下來。「搭哥」的種類很多,外面那個餅等於是一張小型的春捲皮,淡土黃色的,它們永遠不變。

  裡面的餡放在一隻只大鍋裡,煮來煮去,有的是肉,有的是香腸,有的看不清楚,有的猜不出來。要換口味,便換裡面的東西。

  在城內,除非是遊客區,那兒可以吃中國菜、義大利麵食,還有丹麥甜點蛋餅之外,也可以吃「搭哥」。可是當我們坐車離城去小村落時,除了「搭哥」之外,實在沒有別的東西可吃。

  在城外幾百里的小鎮上,當我吃了今生第幾十個「搭哥」之後,那個味道和形式,實在已像是一塊抹布——土黃色的抹布,抹過了殘餘食物的飯桌,然後半卷起來,湯湯水水的用手抓著,將它們吞下去。

  一個「搭哥」大約合幾角到一元五美金,看地區和內容,當然吃一個胃口是倒了,而肚子是不可能飽的。這已是不錯了,比較起城內高級飯店的食物,大約是十倍到十五倍價格的差距。雖然我們的經費充足,仍是堅持入境問俗,一路「搭哥」到底。這對助手米夏便是叫苦連天,每吃必嚷:「又是一塊小抹布!」

  在墨西哥的最後一日,我怕米夏太洩氣,同意一起去吃一頓中國飯,不肯去豪華的中國飯店,挑了一家冷清街角的,先點了兩隻春捲——結果上來的那個所謂「春天的卷子」的東西,竟然怎麼看,怎麼咬,都只是兩隻炸過了的「搭哥」。吃在一般的墨西哥是貧乏而沒有文化的。

  它的好處是不必筷子與刀叉,用手便可解決一頓生計,倒也方便簡單。至於衛不衛生就不能多去想它了。貨物大同

  在城內的遊客區裡,看見美麗而價格並不便宜的墨西哥人的「大氅」,那種西班牙文叫做「蹦裘」(PONCHO)的衣物。

  事實上它們只是一塊厚料子,中間開一個洞套進頸子裡,便是禦寒的好東西了。

  我過去有過兩三個「蹦裘」,都因朋友喜歡而送掉了。這次雖然看見了市場上有極美麗的,總因在遊客出沒的地區,不甘心付高價去買它。

  下決心坐長途車去城外的一個小鎮,在理由上對米夏說的是請他下鄉去拍照。事實上我有自己的秘密,此行的目的對我,根本是去鄉下找漂亮、便宜,而又絕對鄉土的「蹦裘」來穿。

  坐公路車顛幾百里去買衣服也只有最笨的人——而且是女人,會做的事情,不巧我就有這份決心和明白。到了一個地圖上也快找不到的城鎮,看到了又是所謂景色如畫的貧窮和髒亂。我轉來轉去找市場——資料書中所說的當地人的市集,找到了,怪大的一個廣場。他們在賣什麼?在賣熱水瓶、鏡子、假皮的皮夾、搪瓷的鍋、碗、盆、杯,完全尼龍的衣服,塑膠拖鞋、原子筆、口紅、指甲油、耳環、手鐲、項鍊——

  我到處問人家:「你們不賣PONCGO?怎麼不賣PON-CHO?」

  得到的答覆千篇一律,舉起他們手中彩色的尼龍衣服向我叫喊:「這個時髦?這個漂亮?怎麼,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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