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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三毛迷


  ——讀《溫柔的夜》

  文/周粲

  據說有一些讀者,迷上了三毛的作品;這些讀者,被稱為「三毛迷」。

  我不是三毛迷。幾十歲的人了,只會有「執著」,不會有「迷」的。但是自從有了三毛之後,三毛的書,我倒是看了不少。屈指一數,計有:《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駱駝》、《稻草人手記》和最近才出版的《溫柔的夜》。

  一直都以為三毛是屬於沙漠的;她的文章所以寫得好,完全因為她到了撒哈拉沙漠;要是她一旦離開了這個地方,她就再也寫不出什麼好東西來了。三毛自己也有這種想法。記得她在一篇文字裡也這麼表示過。那一陣子,她似乎很苦惱,覺得自己寫不出好東西。但是事實並非如此。當我讀完了《溫柔的夜》,我知道事實並非如此。三毛並不是僅僅屬於沙漠的;離開了沙漠,三毛仍舊能寫出好東西來。在讀《溫柔的夜》的時候,我私底下一直這樣想:唔,這一篇寫得不錯;不過,恐怕也只是這一篇寫得好而已;接下來的,總不會都寫得精采吧?這是不可能的。就是一般的大作家的書,也不是這個樣子。三毛還不是什麼大作家;一點也不是。但是看了一篇又一篇,我竟然發覺裡面的每一篇,都有一些東西能深深地把我吸引住。

  就說第一篇《寂地》吧,吸引我的是一股氣氛。在一篇文學作品裡營造氣氛到這麼成功,是不容易的。這篇作品的重點是在「臉狺」這種東西上面。什麼是臉狺?世界上有沒有臉狺?是縈繞在作品中人物心裡的問題。後來問題多了一個,那就是臉狺出沒的地點。於是情節的發展推進另一個高潮。當三毛說了一句「臉狺貪心!」的時候,她拉下來這樣描寫:

  「這時不知哪裡吹來一陣怪風,眼看將盡的火堆突然斜斜往我轟一下燒過來,荷西一拖我,打了半個滾,瞪著火;它又回來了,背後毛毛的感覺涼颼颼的爬了個全身。」

  讀到這裡,誰者差不多已經透不過氣來了。第二篇《五月花》是集子裡最長的一篇,占了大約九十頁。這一篇的寫作手法也比較新;它是以日記的方式寫成的。作品中的人物,除了三毛和荷西夫婦之外,還有荷西沙漠裡的老同事路易、老闆娘杜魯夫人、杜魯醫生、荷西的雇主漢斯、漢斯的太太英格等。三毛這樣形容杜魯夫人:「她,三十多歲,一件淡紫綴銀片的長禮服拖地,金色長耳環塞肩,腳蹬四寸鏤空白皮鞋,頭髮豎立,編成數十條細辮子,有若蛇發美人,一派非洲風味,雙目炯炯有神,含威不怒,臉上蕩著笑,卻不使人覺著親切,英語說得極好,一看便是個精明能幹的女人,只是還不到爐火純青,迎接人的方式,顯得造作矯情。」

  經三毛這麼一形容,杜魯夫人的形象,便栩栩如生地出現在讀者面前了。

  用來介紹英格的文字也很出色。三毛說:「英格很年輕,不會滿三十歲,衣著卻很老氣,臉極瘦,顴骨很高,鼻子尖尖的,嘴唇很薄,雙眼是淡棕色,睫毛黃黃的,看見她,使我想起莫底格尼亞尼畫中長臉,長脖子,沒畫眼珠的女子,又很像畢卡索立體畫派時的三角臉情人,總是有個性的,不算難看,透著點厲害,坐在她前面,總覺坐在冷氣機前一樣。」

  如果讀者看過莫底格尼亞尼和畢卡索的畫,英格的形象,簡直呼之欲出。從這一點來看三毛,她在人物出場時經營的文字,並不會比白先勇遜色。

  《五月花》所寫的,似乎是一些瑣瑣碎碎、跟讀者的生活毫無關係的事;但是由於三毛把裡面每一個人物包括她自己在內都寫活了,所以讀起來趣味盎然。同時,讀者為了想知道荷西最後是否拿得到漢斯欠他的那幾千塊美金的薪水,也就迫不及待地追看下去了。

  在這一篇作品裡,三毛在刻劃自己的性格,刻劃得很好。正如彭歌所說:三毛「仿佛柔弱,卻很剛強」,當漢斯想表示屈服,對她說:「好啦,和平啦!嘖!沒看過你這種中國女人」時,她敢瞪著他說:「你當我是十八世紀時遷去美國築鐵路的唐山豬仔?」到了漢斯無可奈何,又說了句「好啦!」時,她會加了一句,說:「你這個變種德國人」嗎?第三篇是《瑪黛拉遊記》。讀這篇遊記,我得到一個啟示:對於一個沒有去過甲地的人,不管作者用多麼美麗的文字去描寫它,都是沒有多大用處的。讀者看了之後,絕對不會留下太深刻的印象。就是在新聞記者的過程中,趣味也並不濃厚。所以當三毛說:「我們旅館是一長條豪華的水泥大廈,據說有七百五十個房間,是豐夏最新的建築之一,附近還有許許多多古香古色老式的旅館,新新舊舊的依山而建,大部分隱在濃濃的綠蔭裡,配合著四周的景色,看上去真是一種心靈的享受。」我瞥了一眼,就跳過去了。但是到了她在記述向瓷器店的老人買天使的雕塑,老人因為要維護「傳統」,寧可不賣給她時,我的興趣便油然而生了。另外寫到「殯儀館酒店」去喝酒,到小飯店去吃五串大掃把一般的烤肉等那些事,也十分有趣。總之,這絕對是一篇能夠吸引讀者一口氣讀下去的遊記。

  說到完整,第四篇《溫柔的夜》可以說是最「完整」的作品了。我真懷疑這裡面所寫的事,完全是真實的。但是她卻又把整個事件的開始和結束,寫得那麼逼真,使人不敢懷疑它的真實性。如果你從來沒有讀過三毛的書,那麼,誰了這篇作品之後,你一定會喜歡三毛的。你喜歡她,因為她是一個堅持「原則」的人;你喜歡她,因為她對任何人,都充滿了愛心。讀過了這篇作品之後,閉起眼睛,你還是看得見那個身穿水紅色襯衫的流浪漢揮手向三毛追討只能買一杯汽水、一個牛肉餅、一雙襪子或者一支口紅的兩百塊錢的情形。三毛怕上他的當,不敢給他這一點錢,但是又擔心他的遭遇是真的,要沒有幫助一個急需要幫助的人,會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於是三毛在再三拒絕了流浪漢兩百塊錢的要求之後,又在臨離開時匆匆地塞了五百塊錢給他。到了事實證明流浪漢的確是為了要那一點錢買一張船票過海時,三毛內心受了很大的激蕩。

  她說:

  「當我再度看見那件水紅色的襯衫時,驚駭得手裡的麵包都要掉到水裡去了,上天寬恕我,這個人竟是真的只要一張船票,我的臉,因為羞愧的緣故,竟熱得發燙起來。」三毛,就是這樣一個人!

  第五篇的題目是《石頭記》。這篇《石頭記》和曹雪芹的《石頭記》完全不相同。曹雪芹的《石頭記》,寫的是人,三毛的《石頭記》寫的卻是名副其實的石頭。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三毛到港口去看船,無意間發覺一家小店竟然在賣畫好的鵝卵石,樣子美麗非凡。三毛看了很喜歡,就一連去買了好幾顆。後來她索性去撿石頭回家來自己畫。有一次她到海邊撿石頭,差一點被海浪吞噬去。三毛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是全心全意的;畫畫石頭也是如此。她說:「我不知不覺的一日復一日的沉浸在畫石的熱情裡,除了不得已的家事和出門,所有的時候都交給了石頭,不吃不睡不說話,這無比的快樂,只有癡心專情的人才能瞭解。……」

  三毛畫了很多,也丟掉很多,最後剩下十一塊她自己最喜歡的石頭,連拿出來給人家看都不捨得。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後來這十一塊石頭都失去了。根據三毛自己所說,這十一塊石頭裡面,包括「一個流淚的瘦小五,一個環著荊棘的愛神,一整座繞著小河的杏花村,還有那個一直在叫救命的微笑小女孩」。看起來,這些石頭的確是很可愛的。正因為如此,所以當三毛發覺連其中的一塊,都不再屬於她的時候,她激動得「一直沖,一直沖,直到了海邊,沖進礁石縫裡,撲在一塊大黑石頭上驚天動地的哭了起來,哭了很久很久,沒了氣力,這才轉過身,對著大海坐了下來。」

  一般人,會有三毛這樣的舉動嗎?

  第六篇是《相逢何必曾相識》。就因為三毛認為相逢不必曾相識,所以有一天她和荷西到十字港的地攤買非洲彩石項練,竟和攤主成為莫逆之交。攤主叫莫里,是個日本人,年紀很輕。三毛認識了他以後,時常送東西去給他吃。不久,三毛搬了家,又生了一場大病,到了病好再想起莫里時,他已經失去蹤影了。原來就在三毛生病那段時間,一連串不幸的事情降臨到莫里身上。他的錢和貨物都被偷了,連飯也沒有得吃,最後睡在小船上,違警,被抓進監牢,又生了肝病,倒在街上給人送去醫院。三毛知道這些事之後,心如刀割,覺得很對不起她的朋友。等到三毛再找到莫里,他還是在擺地攤,只是生意小了。莫里見到三毛時,居然不提舊事,只是態度冷淡起來。三毛內疚之餘,便暗地裡托一個女友馬利亞替她把莫里在賣的東西全部買下來。我印象中的三毛,似乎經常做這種古俠士慷慨悲歌的事。

  第七篇(也就是最後一篇)是《永遠的馬利亞》。聖母馬利亞,是多麼貞潔,使人肅然起敬的形象;但是三毛所要寫的馬利亞,卻是個懶惰、貪心、好說主人閒話的女傭。她常向三毛要東西。三毛家裡的小擺設、盆景、衣服、鞋子、雜導、吃了半盒的糖,她都會開口要。三毛不在家,她偷用她的化妝品,偷穿她的衣服,又到處搬弄是非,說荷西帶女人回家。她家裡有錢,用的車,是英國摩裡斯進口的轎車,卻裝窮。後來三毛把她辭退了,她卻向屋主爭取到多一年的薪水。同時她的社會福利開始給她為期兩年的失業金,金額是原薪水的百分之七十五。就在「失業」期間,馬利亞又去做事。三毛撞見她時,她竟厚顏無恥地說:「看護一個有錢的外國老太太,薪水比以前好,又沒有人管我,這裡政府查不到,失業金照領呢!」難怪三毛有一次看見聖母像時,她覺得「聖母的臉上仿佛湧出一陣悲痛」。同樣叫做馬利亞,二者卻有多麼大的不同!

  司馬中原說三毛是一朵仰望的雲,彭歌說三毛是沙漠的奇葩,瘂弦說三毛是穿裙子的尤裡西斯,曉風說三毛是一滴落實的雨滴,隱地說三毛是一出難得看到的好戲,都對。不過我還是更喜歡薇薇夫人那句話。她說:「三毛是真正生活過的人。」根據我從三毛的書中得出的印象,我同意三毛是一個真正生活過的人。生活過的人很多,但是「真正」生活過的人,恐怕就少之又少了。要成為一個真正生活過的人,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這個人,是必須具備許多條件的。首先,她必須熱愛生活。換句話說,她必須對生活裡的任何東西都感到興趣。第二,她必須認識生活。她沒有必要絕對排斥物質生活,但是她卻必須知道:世界上除了物質生活之外,還有精神生活。因而讀書是快樂的事,寫作是快樂的事,畫石頭是快樂的事,旅行是快樂的事,送一張船票給一個流浪漢是一件快樂的事。在《相逢何必曾相識》裡,三毛說:「五光十色的市集雖然挑不出什麼過分特別的東西,可是只要在裡面無拘無束的逛來逛去,對我們這種沒有大欲望的人來說,已是十二分愉快的事了。」真正生活過的人,必須知道這是一件「十二分愉快的事。」真正生活過的人,也必須有一顆愛心。有了愛心,才能夠施予。有了施予,必能獲得心靈上的報酬。這種報酬,能充實生活的內容,使生活顯得更豐富,更可愛。三毛是絕對知道怎麼樣的生活,才是有意義的生活的。她知道「做一個披頭,並不是人生的最終目的」。三毛是非常非常聰明的。

  我不是三毛迷,真的;但是當三毛的下一本書出版的時候,我一定會去找來讀。

  原載於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新加坡《南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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