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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在那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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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透過《異鄉人》這麼一個人物,可能看見某些自己也常有的性格,那就是:許多人——包括我們自己,常常生活在無意識的生活習慣中而至麻木。莫梭是一個不知道本身人生意識的人,是一個沒有意識的主人翁。他對於生,既無特別的狂喜;對於死,也並不很在乎。整個的生命,不過是一場荒謬的過程。在這裡面,除了「感覺」之外,人,沒有其他的思想,包括殺人,也只因為那「陽光的刺目」而已。 莫梭,在基本上,是一個普通人,對於社會,事實上並沒有露出明確的反抗——他只是放棄。或者說,他活得相當自在卻又不在乎。 當莫梭自覺到他無法對人生賦予任何有意識的形態時,他很自然的放棄了一切,留下的生之喜悅,只是能夠帶給他直接反應的「感覺」。例如:「夏日的氣息,我熱愛的住家附近某個黃昏的景色、瑪莉的微笑與洋裝。」以上的種種,成為了他所感受的真實生活,而不想再去超過它們。莫梭把這些事情都放在生活裡,卻不給予自己一個說明,正如他並不想從他和瑪莉一時的肉體快樂中,匯出以愛為名的永恆感情。 卡繆以間接的方法表示出莫梭那種若有若無其事的敘述態度,實際上,這種表達手法,包含著比想像更豐富、更複雜的感情。莫梭有他自己生活的法則,他不是道德上的怪物,也不缺少常人所具備的感受力,他只是一個不願深究一切而存活的某種——人。即使可能在法庭上救自己一命,他也拒絕成為一個習俗上的孝子。他不肯說一句虛偽的話。 莫梭不是一個虛偽的人。這,使得整個的社會,反抗了他,誤解了他,將他孤立起來。造成悲劇的事實上並不在於他的性格,而在於他和這個社會上其他的人類如此不同,因為這一份不相同,社會判了他死刑。 雖然,殺了一個阿拉伯人可以判死刑,這是無可非議的,可是判決莫梭死刑的方向,並不在於這個事件,而在於他的不肯矯情。 對於莫梭而言,道德就是遵循感覺的行動。所以他為了自己,也為了別人,必須忠實地、毫無誇張地表現這種感覺。《異鄉人》是人與外在世界的糾葛,也是人與社會衝突的紀錄。卡繆所謂的「人的欲望」與「世界的不關心」之間的對立,就在這本小說裡。 事實上,經過莫梭,我們可以看見人的基本特質,對生的欲望以及對真實的欲望。但是他的欲望如此的不明顯,使得他囿於世界所設定的極限裡。監獄中的莫梭,象徵著被敵對世界所捕護的人,他逐漸失去自信,他無法對他人表達思想,他已成為自己的「異鄉人」。而莫梭沒有征服外在現實的方法。 事實上,莫梭只是一個單純的人,單純到看上去一無知性,只以接近動物性的感官在存活。而這真真實實的生活,從任何一個角度看去,都是屬於他主權之內的生活方式,卻不被社會上其他的人所接納——一旦這個人,發生了某種事件,例如說,殺了人,他的結局,除了唯一死罪之外,沒有別的可能。 莫梭單純,其實他的朋友們也很單純,這些朋友——親切而略帶感傷的謝列斯特、笨到看不懂電影的艾馬紐、粗心大意但是快樂的瑪莉,甚而毆打情婦的雷蒙,以及整天虐待一隻患皮膚病的狗的沙拉馬諾,都是一批單純又普通的人。他們並不是冷漠的,他們是一批生活在強烈感情中的人,只是平凡的存活在社會最基層的地方,使人漠視了這些人存活的意義。而這一些圍繞著莫梭而生活的小人物,事實上並沒有排斥莫梭,他們甚而是善待他的。他們接受他,但不審判他。正如他們對待自己。 其實,「異鄉人」又何曾沒有審判自己,從第一頁開始,我們可以發現,莫梭在內心中一直在審判自己。就在向公司老闆請假奔喪的同時,他就已經在茫然中感到了罪的意識——那別人加在他身上的罪的意識。 全書中,守靈、殺人、審判這些過程中,在在的提出主角對於刺目光線的敏感,這份完全屬於官能反應的現象,都是情節變化時一再出現的。莫梭在陽光下的感情容易變得亢奮,這一方面固然表示他的精神狀態,另一方面他已感到有一種比殺害一個阿拉伯人更神秘、更可怕的存在——宇宙。莫梭激怒于神父,將神父趕走的當時,是他情緒上再一次的激動——第一次在於殺人。而這第二次的激動,因著死刑將臨,反將主角引上了最後不得不做的妥協;在死亡之前,將自己與宇宙做了最終也是最完美的結局。 分析一本書籍,重要的其實並不在於以上引用的比喻、象徵或推測。這種方法,雖然有它知性上的意義;但是,在藝術以及人性的刻劃上,如此解剖,不但無益,反而可能破壞了閱讀一本世界名著的完整性以及直感性。分析,並不能算做唯一導讀的方式。 我們與其對《異鄉人》做更多的分析,倒不如依靠故事主人翁自己的敘述,使我們更直接的感到身為一個「異鄉人」而不能見容於社會的那份刻骨的孤寂。更重要的是,對於這樣一個「異鄉人」我們所抱持的心態,是出於悲憫還是出於排斥,是全然的溝通與瞭解,還是只拿他當為一個殺人犯?我們不要忘了此書的最後一頁,如果沒有那一份莫梭臨死前心靈上的轉變,那麼人生才真是荒謬的了。莫梭,是無罪的。審判他的人,也是無罪的,問題出在,莫梭是一個不受另一階層瞭解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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