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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鬍子與我(2)


  誰叫我們不肯做那人的另一半,看來看去都是兩個不像的人。

  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文雜誌,恰好看到一篇報導,說美國有一個女作家,寫了一本暢銷書,名字我已記不得了。總之是說——「如何叫丈夫永遠愛你。」

  這個女作家在書中說:「永遠要給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下班之前,你不妨每天改一種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盜,大後天做一個長了翅膀的安琪兒;再大後天化成一個老巫婆……這樣,先生下班了,才會帶著滿腔的喜悅,一路上興奮的在想著,我親愛的寶貝,不知今天是什麼可愛的打扮——」

  又說:「不要忘了,每天在他耳邊輕輕的說幾遍,我愛你——我愛你——你愛你——。」

  這篇介紹的文章裡,還放了好幾張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條格子裙,與丈夫熱烈擁吻的照片。我看完這篇東西,就把那本雜誌丟了。

  吃晚飯時,我對荷西說起這本書,又說:「這個女人大概神經不太正常,買她書的人,照著去做的太太們,也都是傻瓜。如果先生們有這麼一個千變萬化的太太,大概都嚇得大逃亡了。下班回來誰受得了今天天使啦!明天海盜啦!後天又變個巫婆啦!……」

  他低頭吃飯,眼睛望著電視,我再問他:「你說呢?」

  他如夢初醒,隨口應著:「海盜!我比較喜歡海盜!」

  「你根本不在聽嘛!」我把筷子一摔,瞪著他,他根本看不見,眼睛又在電視上了。

  我歎了口氣,實在想把湯潑到他的臉上去,對待這種丈夫,就算整天說著「我愛你」,換來的也不過是咦咦啊啊,婚姻不會更幸福,也不會更不幸福。

  有時候,我也想把他抓住,嚕嚕蘇蘇罵他個過癮。但是以前報上有個新聞,說一位先生,被太太喋喋不休得發了火,拿出針線來,硬把太太的嘴給縫了起來。我不希望大鬍子也縫我的嘴,就只有歎氣的份了。

  其實夫婦之間,過了蜜月期,所交談的話,也不過是雞零狗碎的瑣事,聽不聽都不會是世界末日;問題是,不聽話的人,總是先生。

  大鬍子,是一個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太太叫他去東,他一定往西;請他穿紅,他一定著綠。做了稀的,他要吃幹的;做了甜的,他說還是鹹的好。這樣在家作對,是他很大的娛樂之一。

  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有什麼要求,就用相反的說法去激他,他不知不覺的中了計,遂了我的心願。後來他又聰明了一點,看透了我的心理,從那時候起,無論我反反覆覆的講,他的態度就是不合作,如同一個傻瓜一般的固執,還常常得意的冷笑:「嘿!嘿!我贏了!」

  「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得一樣,我就去買獎卷,放鞭炮!」我瞪著他。

  我可以確定,要是我們現在再結一次婚,法官問:「荷西,你願意娶三毛為妻嗎?」他這個習慣性的「不」字,一定會溜出口來。結過婚的男人,很少會說「是」,大部份都說相反的話,或連話都不說。

  荷西剛結婚的時候,好似小孩子扮家家酒,十分體諒妻子,情緒也很高昂,假日在家總是幫忙做事。可惜好景不常,不知什麼時候開始,他背誦如教條的男性自尊又慢慢的蘇醒了。

  吃飯的時候,如果要加湯添飯,伸手往我面前一遞,就好似太陽從東邊出來一樣的自然。走路經過一張報紙,他當然知道跨過去,不知道撿起來。有時我病了幾天,硬撐著起床整理已經亂得不像樣的家,他亦會體貼的說:「叫你不要洗衣服,又去洗了,怎麼不聽話的。」

  我回答他:「衣不洗,飯不煮,地不掃,實在過不下去了,才起來理的。」

  「不理不可以嗎?你在生病。」

  「我不理誰理?」我渴望這人發條開動,做個「清掃機器人」有多可愛。

  「咦!誰也不理啊!不整理,房子又不會垮!」

  這時候我真想拿大花瓶打碎他的頭,可是碎的花瓶也得我掃,頭倒不一定打得中,所以也就算了。

  怎麼樣的女人,除非真正把心橫著長,要不然,家務還是纏身,一樣也捨不得不管,真是奇怪的事情。這種心理實在是不可取,又爭不出一個三長兩短來。

  我們結合的當初,不過是希望結伴同行,雙方對彼此都沒有過份的要求和佔領。我選了荷西,並不是為了安全感,更不是為了怕單身一輩子,因為這兩件事於我個人,都算不得太嚴重。

  荷西要了我,亦不是要一個洗衣煮飯的女人,更不是要一朵解語花,外面的洗衣店、小飯館,物美價廉,女孩子鶯鶯燕燕,總比家裡那一個可人。這些費用,不會超過組織一個小家庭。

  就如我上面所說,我們不過是想找個伴,一同走走這條人生的道路。既然是個伴,就應該時刻不離的膠在一起才名副其實。可惜這一點,我們又偏偏不很看重。

  許多時候,我們彼此在小小的家裡漫遊著,做著個人的事情,轉角碰著了,閃一下身,讓過雙方,那神情,就好似讓了個影子似的漠然。更有多少夜晚,各自抱一本書,啃到天亮,各自哈哈對書大笑,或默默流下淚來,對方絕不會問一聲:「你是怎麼了,瘋了?」

  有時候,我想出去散散步,說聲「走了」,就出去了,過一會自會回來。有時候早晨醒了,荷西已經不見了,我亦不去瞎猜,吃飯了,他也自會回來的,饑餓的狼知道那裡有好吃的東西。

  偶爾的孤獨,在我個人來說,那是最最重視的。我心靈的全部從不對任何人開放,荷西可以進我心房裡看看、坐坐,甚至佔據一席;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那是:「我的,我一個人的」。結婚也不應該改變這一角,也沒有必要非向另外一個人完完全全開放,任他隨時隨地跑進去搗亂,那是我所不願的。

  許多太太們對我說:「你這樣不管你先生是很危險的,一定要把他牢牢的握在手裡。」她們說這話時,還做著可怕的手勢,捏著拳頭,好像那先生變成好小一個,就在裡面扭來扭去掙扎著似的。

  我回答她們:「不自由,毋寧死,我倒不是怕他尋死。問題是,管犯人的,可能比做犯人的還要不自由,所以我不難為自己,嘿!嘿!」

  自由是多麼可貴的事,心靈的自由更是我們牢牢要把握住的;不然,有了愛情仍是不夠的。

  有的時候,荷西有時間,他約了鄰居朋友,幾個人在屋頂上敲敲補補,在汽車底下爬出爬進,大聲的叫喊著。漆著房子,挖著牆,有事沒事的把自己當作偉大的泥水匠或木匠,我聽見他在新鮮的空氣裡稀哩嘩啦的亂唱著歌,就不免會想到,也許他是愛太太,可是他也愛朋友。一個男人與朋友相處的歡樂,即使在婚後,也不應該剝削掉他的。誰說一個丈夫只有跟妻子在一起時才可以快樂?

  可惜的是,跟鄰居太太們閒話家常,總使我無聊而不耐,尤其是她們東家長西家短起來,我就喝不下咖啡,覺得什麼都像泥漿水。

  大鬍子不是一個羅曼蒂克的人,我幾次拿出《語言行為》這本書來,再冷眼分析著他的坐相、站相、睡相,沒有一點是我希望他所表現出來的樣式,跟書上講的愛侶完全不同。

  有一次我突然問他:「如果有來世,你是不是還是娶我?」他背著我乾脆的說:「絕不!」

  我又驚又氣,順手用力拍的打了他一拳,他背後中槍,也氣了,跳翻身來與我抓著手對打。

  「你這小癟三,我有什麼不好,說!」

  本來期望他很愛憐的回答我:「希望生生世世做夫妻」,想不到竟然如此無情的一句話,實在是冷水澆頭,令人控制不住,我順手便又跳起來踢他。

  「下輩子,就得活個全新的樣子,我根本不相信來世。再說,真有下輩子,娶個一式一樣的太太,不如不活也罷!」

  我恨得氣結,被他如此當面拒絕,實在下不了臺。「其實你跟我想的完完全全一樣,就是不肯講出來,對不對?」他盯著我看。

  我哈的一下笑出來,拿被單蒙住臉,真是知妻莫若夫,我實在心裡真跟他想的一模一樣,只是不願說出來。

  既然兩人來世不再結髮,那麼今生今世更要珍惜,以後就都是旁人家的了。

  大鬍子是個沒有什麼原則的人,他說他很清潔,他每天洗澡、刷牙、穿乾淨衣服。可是外出時,他就把腳擱在窗口,順手把窗簾撩起來用力擦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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