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翹課為讀書(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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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就是拿些蠟做的水果來,把它畫得一模一樣;音樂是單純的唱歌;地理、歷史,應該是最好玩的科目,可是我們除了背書之外,連地圖都很少畫。 我最愛的英文老師,在教了我們一學期之後,又去了美國。 數學老師與我之間的仇恨越來越深,她雙眼盯住我的凶光,好似武狹小說中射來的飛鏢一樣。 初一那年我的成績差強人意,名次中等,不留級。 暑假又來了,我丟下書包,迫不及待的往租書店跑,那時候,我們已搬到長春路底去居住,那兒也有租書店,只是那家店,就不及「建國書店」高貴,它是好書壞書夾雜著,我租書有年,金杏枝的東西,就沒去錯拿過它。 也是在那個夏天,父親曬大樟木箱,在一大堆舊衣服的下麵,被我發覺了封塵多少年的寶藏,父母自己都早已忘了的書籍。 那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國通俗小說。 泛黃的、優美細膩的薄竹紙,用白棉線裝訂著,每本書前幾頁有毛筆劃出的書中人物,封面正左方窄窄長長的一條白紙紅框,寫著這樣端正秀美的毛筆字——水滸傳、儒林外史、今古奇觀…… 我第一次覺著了一本書外在形式的美。它們真是一件件藝術品。 發覺了父親箱底那一大堆舊小說之後,我內心掙扎得很厲害,當時為了怕書店裡的舊俄作家的小說被別人借走,我在暑假開始時,便傾盡了我的零用錢,將它們大部份租了下來,那時手邊有《復活》、《罪與罰》、《死靈魂》、《戰爭與和平》、《卡拉馬助夫兄弟們》,還有《狂人日記》與《安娜卡列尼拉》……這些都是限時要歸還的。 現在我同時又有了中國小說。一個十二歲的中國人,竟然還沒有看過《水滸傳》,使我羞愧交加,更是著急的想去念它。 父親一再的申誡我:「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書拿得遠一點,不要把頭埋進去呀!」 我那一個夏天,是做了一隻將頭埋在書裡的駝鳥,如果問我當時快不快樂,我也說不出來,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與書本溶成一體了,那裡還知道個人的冷暖。 初二那年,連上學放學時擠在公共汽車上,我都抱住了司機先生身後那根杠子,看我那被國文老師罵為「閒書」的東西。 那時候我在大伯父的書架上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壇經》、《閱微草堂筆記》、還有《人間詞話》,也看租來的芥川龍之介的短篇,總而言之,有書便是好看,生吞活剝,雜得一塌糊塗。 第一次月考下來,我四門不及格。 父母嚴重的警告我,再不收收心,要留級了。又說,看閒書不能當飯吃,將來自己到底要做什麼,也該立下志向,這樣下去,做父母的怎麼不擔心呢。 我那裡有什麼立志的胸懷,我只知看書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至於將來如何謀生,還遠得很哪。 雖然這麼說,我還是有羞恥心,有罪惡感,覺得成績不好,是對不住父母的行為。 我勉強自己收了心,跟每一位老師合作,凡書都背,凡課都聽,連數學習題,我都一道一道死背下來。三次數學小考,我得滿分。 數學老師當然不相信我會突然不再是白癡了,她認為我是個笨孩子,便該一直笨下去。 所以,她開始懷疑我考試作弊。當她拿著我一百分的考卷逼問我時,我對她說:「作弊,在我的品格上來說,是不可能,就算你是老師,也不能這樣侮辱我。」 她氣得很不堪,冷笑了一下,下堂課,她叫全班同學做習題,單獨發給我一張考卷,給了我幾個聽也沒有聽過的方程式。 我當場吃了鴨蛋。 在全班同學的面前,這位數學老師,拿著蘸得飽飽墨汁的毛筆,叫我立正,站在她劃在地下的粉筆圈裡,笑吟吟惡毒無比的說:「你愛吃鴨蛋,老師給你兩個大鴨蛋。」在我的臉上,她用墨汁在我眼眶四周塗了兩個大圓餅,因為墨汁太多了,它們流下來,順著我緊緊抿住的嘴唇,滲到嘴巴裡去。 「現在,轉過去給全班同學看看。」她仍是笑吟吟的說。全班突然爆出了驚天動地的哄笑,只有一個同學沒有笑,低下頭好似要流淚一般。 我弄錯了一點,就算這個數學老師不配做老師,在她的名分保護之下,她仍然可以侮辱我,為所欲為。 畫完了大花臉,老師意猶未盡,她叫我去大樓的走廊上走一圈。我僵屍般的走了出去,廊上的同學先是驚叫,而後指著我大笑特笑,我,在一刹那間,成了名人。 我回到教室,一位好心的同學拖了我去洗臉,我沖臉時一句話都沒有說,一滴淚都沒有掉。 有好一陣,我一直想殺這個老師。 我照常上了幾天課,照常坐著公共汽車晃去學校。 有一天,我站在總統府廣場的對面,望著學校米黃色的平頂,我一再的想,一再的問自己,我到底是在幹什麼?我為什麼沒有勇氣去追求自己喜愛的東西?我在這兒到底是在忍耐什麼?這麼想著想著,人已走到校門口,我看一下校門,心裡歎著:「這個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我背著書包,一坐車,去了六張犁公墓。 在六張犁那一大堆土饅頭裡,我也埋下了我不愉快的學校生涯。 那時候,我認識的墓地有北投陳濟棠先生的墓園,有陽明山公墓,有六張犁公墓,在現在市立殯儀館一帶也有一片沒有名字的墳場。這些地方,我是常客。世上再沒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們都是很溫柔的人。 翹課去墳場其實很不好玩,下起雨來更是苦,可是那兒安靜,可以用心看書。 母親不知我已經不上學了,每天一樣給我飯錢,我不吃飯,存了三五元,去牯嶺街當時的舊書店(當時不放地攤的),買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錢買下的書,上下兩冊,叫做《人間的條件》。 我是不太笨的,曠課兩三天,便去學校坐一天,老師看見我了,我再失蹤三五天。 那時家中還沒有裝電話,校方跟家長聯絡起來並不很方便。 我看書的速度很快,領悟力也慢慢的強了,興趣也更廣泛些了,我買的第二本書,也是舊的,是一本《九國革命史》,後來,我又買進了國語日報出的一本好書,叫做《一千零一個為什麼》,這本書裡,它給小孩子講解自然科學上的常識,淺淺的解釋,一目了然,再不久,我又買下了《伊凡·傅羅姆》這本太感人的舊書,後來差不多從不吃飯,飯錢都換了書。在翹課完完全全釋放的時光裡,念我真正愛念的東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蹺課的事,因為學校寄了信給家裡,終於到了下幕的時候。 當時,我曾經想,這事雖然是我的錯,可是它有前因,有後果,如果連父母都不瞭解我,如果父親也要動手打我,那麼我不如不要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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