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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老師很驚訝地望了我一眼,好脾氣地一笑,回答:「課本這麼寫,你背起來就是。聯考不會問你為什麼。」

  在我早期的求知過程中,這個小小的經驗是個很大的挫折。基本上,課本編者與授課老師並不認為學生有自己作判斷、下結論的能力,所以才會有這種「你別問為什麼,記住我的答案就行」的態度。他們因此所剝奪於我的,是我求知的權利與獨立判斷的能力。

  現在的教育方式和過去沒有太大的改變,我們的教育者仍舊習慣於供給「結論」,仍舊不習慣供給學生「方法」,讓他們自己去找結論。最能夠反映這種現象的莫過於作文題目了。多少年來,任何考試中,學生面對的總是什麼「學問為濟世之本」、「忠勇為愛國之本」、「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滿招損、謙受益」之類的金玉良言。所謂金玉良言說穿了,也就是死了的人交代下來的「結論」。出這種約定俗成的題目可以塑造學生的思想,使他更緊密地成為傳統的一分子,有它教育的意義。但是這種思想傳遞根本上就不容許獨創,不容許學生下自己的結論。如果教育者真正的興趣不在於學生對傳統的妥協與認同,而在於他獨立判斷的能力,那麼同樣的題目就應該以疑問的方式出現:「一分耕耘確能導致一分收穫嗎?」『你是否同意學問為濟世之本?」或者以挑戰的方式:「試辯論『忠勇為愛國之本』一說。」

  只有這樣不「既定結論」的思想訓練才能真正刺激學生睜著自己的眼睛去觀察身邊紛擾複雜的世界,用自己的頭腦去理出頭緒來。當我們的教育者習慣性地把作好的結論拋下,學生也就懶惰地把結論照章收下;他不需要辛辛苦苦地去思索、摸索。

  在我們的環境裡,一個能關心、能判斷的學生,卻也不太可能有任何道德行動。一般教育者對學生行動採取壓抑與抵制的態度,目的在求校園的穩定。

  有一個專科學生被同學指控偷竊,教官在原告的帶領之下也確實在該生書包中找到贓物,但是在沒有聽過被告辯解之前,就令這名學生退學。幾個大膽的同學出來主持正義,要求學校給被告一個自我辯護的機會。

  事情結果如何不論,學校當局對這些挺身而出的學生卻有個斬釘截鐵的態度:「去讀你的書,不要多管閒事。誰鬧事,誰就記過。」

  奇怪,為什麼我們的公民倫理課一再地教導學生要見義勇為,要當仁不讓,要擇善固執,學生一旦實踐了這些美麗的道德理想,我們卻恐慌地去壓制他?學生對學校措施有所不滿而投書、開會、抗議的時候,不正是最好的公民教育機會,幫助學生學習如何去理性地、公平而民主地解決問題,為什麼我們反而以記過處分作為鎮壓的手段?為了表面的安靜穩定而扼殺年輕人的正義感,代價是否太高了一點?

  敢於表達意見、敢於行動的學生在一次兩次的申誡記過之後,當然也學會了保護自己;他發覺,這個社會根本不希望他有道德勇氣或正義感。

  我們的大學生是不會「鬧事」的一群。在考試、舞會、郊遊的世界中,沒有什麼值得「鬧事」的題材。在是非善惡都已經由父母師長孔子孟子下了結論的世界中,沒有什麼難題值得重新省思、費心判斷。在明哲保身、少做少錯的環境中,更沒有什麼「鬧事」的餘地。我們的大學生天真、單純、安分、聽話。

  可是,如果「鬧事」也可以解釋為「以行動來改變現狀」的話,我們這不會鬧事的一代就值得令人憂慮了。四年一過,他就成為社會中堅——一個不懂得關心社會,不會判別是非,不敢行動的社會中堅!公車應不應漲價?不清楚。路邊水管爆破了,不是我的事。公營機構虧了多少納稅人的錢?不知道。核電廠會不會貽害萬年?不知道。上司舞弊應不應告發?不知道。臺灣往哪裡去?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一個滿足現狀的民族不可能進步,但是要對現狀不滿,一個人必須先有所關心,用心觀察,觀察之後作判斷,判斷之後付諸行動。關心可以是感性的,只是對於生於斯長於斯的土地的一份愛,但是空有感情無濟於事,它必須有冷靜的理性的支援——判斷與行動需要堅強的理性。

  臺灣的現狀不能令人滿意,但是已經有許多人在關心、判斷之後開始了行動。最好的例子是消費者基金會的推動者,他們已經「鬧」了不少事。臺灣需要鬧的事情還很多很多。以婦女問題來說,我們現有的婦女組織還停留在獻花、慰問、穿漂亮的衣服開慈善晚會與孤兒擁抱的階段。在同樣的社會版裡,我們讀到七歲的男孩被母親活活燙死、十歲的女孩被賣到妓女戶、十三歲的女兒被養父強暴而懷孕、三十歲的妻子被丈夫打斷肋骨——我們天真可愛的校園美女覺得將來沒事可關心、可「鬧」嗎?

  又是一個學期的開始,讓我們想想從哪裡做起吧!

  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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