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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中華民族萬歲

  龍小姐應台教授:

  什麼是「是」,是「非」,你能告訴我嗎?什麼是「對」,是「錯」,你真能分別嗎?什麼是「好」,是「壞」,你敢確定嗎?

  我沒有替任何人說話,我只知道,我是中國人,我是中華民族的一個小單位,我討厭西洋文化,我不相信它們優於我們,憑什麼必須事事處於低姿態,以它們為對,我們為錯?試想,是誰害得臺灣至今如此「落後」(它們眼中的落後)?是誰傳給我們「皰疹」與「愛死病」?是誰發明了色情書刊與電影,來加害我們青少年?是那個混蛋民族流行一些亂七八糟的舞,然後再說:「會導致頭髮掉落、筋骨拉傷」呢?我恨自己不是電影中的李小龍,我恨自己沒有一身武功來多打一些洋鬼子,我恨……

  洋人的政治制度好嗎?他們才行多久,一大堆又一堆的問題,讓他們窮於應付;我們有五千年的歷史、文化,該學它們?何況背景、習慣、風俗完全不同於它們蠻漠之邦,你說呢?憑什麼以它們為「是」,我們全「非」?!笑話!

  你是否認為孔、孟全是放屁,只是所謂「進步」、「現代化」的絆腳石?中國人就是中國人,該有自己的一套,當我們全成了「洋奴」(好比一些女孩,心甘情願地給洋鬼子玩弄,只是為了一張卡,他媽的,噁心!)全被洋鬼子吃得乾乾淨淨的時候,我敢保證,沒人能再找到回頭的路,中國,中華民族便完了,樂於見到吧?!教授啊!

  我可能會被你教到,我敢寫,是受你的影響,感謝你,使我不怕被你「砍」,教授,請別失望,我是不會念英文的——永遠!!哈!哈!哈!去你的蠻文,橫行霸道的文字,哈!哈!哈!中華民族精神萬歲

  學生蔡××上

  附記:什麼狗屁筆記簿都有洋文,去他媽的!

  冷血的知識份子

  龍教授:

  連夜風雨,快速地讀完大作。書中立論絕大多數極為肯切,對這個渾身是病的社會,痛下針砭,那種可貴的道德勇氣與權利意識,確實令人感動,而且激賞!如果這些觀念能夠儘快在社會中傳佈,那麼,弊端必可減少,可憐的升鬥小民,應可以活得更愉快,更有尊榮。

  不過,大作中有若干地方姿態擺得太高,個人覺得有加以討論的必要;

  一、曾經有一陣子,報上的文字極為憤怒地指責殺虎是野蠻行為,大呼要保護虎權虎命,言詞激烈,聲勢可畏。然而我卻覺得,這只是一種詩酒文人自命清高的無聊舉動,實在荒唐得有點可笑。

  個人也讀過幾年書,雖然學業不成,卻沾染了不少多愁善感的書生習氣,每走過市場的雞籠,或者看著村民養的豬只,總要為他們的命在旦夕而悲憾不已!然而,我知道我不能說什麼,畢竟我不能全不吃肉,絕大多數民眾也不能不吃肉啊!而且雞與豬長大不宰殺,誰有精神去養它們?又那來這許多飼料?而我疑惑的是:這些文人對於臺灣,每天成千上萬地宰殺牛、羊、雞、豬,可以一聲不吭,並喝酒吃肉,卻對幾隻老虎的命運大呼小叫,難道老虎的命高於雞豬?老虎的命需要保護,為什麼雞豬的命就不需要保護?為什麼我們必須每天宰殺雞豬來養活老虎呢?而且就臺灣的生態觀點論,老虎的重要性會高於雞豬或青蛙嗎?不殺虎,從外國買虎放到山中,難道就有助於生態復原?而以臺灣人口的稠密,虎可以放歸山林嗎?虎不可以放入山中,又不准殺,那到底誰來喂呢?不讓殺虎又不出錢喂虎,為了滿足詩酒文入的一點清高心態,硬是要別人養虎至死,硬是要小民傾家蕩產每日買肉喂虎,這算那門子人道主義呢?

  今天,我又看到你以「稀有動物」、「人道」、「生態」的理由反對殺虎,我想問的是:你既主張禁止殺虎,可連帶準備了買虎養虎的經費?要小民憑空負擔養虎至死的義務,總不合權利觀念吧?!

  二、你在九三頁上寫:一位計程車司機開車撞過馬路上一個大坑;受驚之餘,罵了一句「操國民黨」,你說「這個司機完全錯了」,「他的咒駡完全不公平」。然而,我卻對他的罵發出會心的微笑。我想假使你肯比較客觀地理解臺灣的黨政關係,理解每一表像背後的結構因素,理解一個良民所受到黨政軍警稅特眾多衙門的長久欺壓,你也會發出會心微笑的,或者你會感慨地沉默了。因為這根本不是僅僅在咒駡,有沒有行路無坑的權利而已!而是在長期非憲暴力的壓迫下,在無數重稅,無數過橋、過路費、停車費、行政規費的盤剝下,最無奈而可伶的洩恨方式啊!說他無奈是因為根本無法無理可爭,遑論什麼管道不管道!而之所以可憐是指,在我們臺灣,只准講反話,不准講真話,挨打你要說不痛,被關你要說感激德政,好要說不好,不好要說好。否則,就像去年的一位計程車司機——老兵余新民一樣,向乘客吐露不滿政府,思念大陸親人的心聲,遭乘客檢舉,結果以「為大陸宣傳」的罪名;送到綠島,小小夜曲淒淒唱了!

  試問:小老百姓雖然知道個人至少擁有那些權利,但眼見「合法」武力,肆無忌憚地侵入個人權利及私有財產的範圍,占地為王,個人既無能自衛,法律又站在強權的一方,你說那位司機不這樣罵,又能如何?

  三、請恕我犯了愛抬杠的毛病,在《以「沉默」為恥——為高雅市民喝彩》一文中,我覺得你下筆似乎太快了!你說:「蘇南成當然知道他為什麼派任為高雄市長:他有魄力、有勇氣對準了膿包下刀。」我倒覺得這話有點矛盾在,那就是:如果他「知道」他為什麼被「派任」為高雄市長,而他又是有魄力,有勇氣的人,那麼,他絕不會就任高雄市長;如果他就任,他就不是有魄力有勇氣的人。因為依據憲法,他只能被選,不能被「派」。再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他之就任不是合法,勉強只可說合令。請問一個口念三民主義,動機以法以權強制人民,而自己卻可以為了升官發財,漠視「總理遺訓」,不管法律,不講道理的人,可以稱為「有魄力」「有勇氣」麼?

  在這篇文章中,你把攤販比為「膿包」「壞人」,而為高雄市民(或者線民)喝彩。我知道你身處上流社會,可以出國留學,可以出有轎車、住民洋房,可以不必為了生活去沐風沐雨,可以不必見到員警就逃,在街頭奔命……然而,身為下流社會的一員,我希望你正視貧困小民生命的尊嚴與生存的權利。

  你可知道在邦交斷絕,外貿疲弱,地小人多,工商不發達的海島臺灣,升鬥小民是怎麼求生的?你可知道在農村破產,農產品被低壓中,農民辛苦經年,收入不敵一個工廠工人時,農民是如何活下去的?你可知道政府只管收稅,不管失業救濟,勞動法令殘缺,閉只眼睛執行的情況下,勞工受傷,勞工被解雇,找不到工作,是如何解決每日開門七件事的?你可知道礦災工人死亡,成為植物人,政府及勞保給付如杯水車薪,民間捐款被臺北縣政府留下一半,礦工子女是如何過活的?……臺北、高雄及其他城鎮的妓女、乞丐、攤販之所以存在,絕大部分不是這些人天生下賤,不知廉恥,甘願在街頭淋雨吃塵砂,而是有很多很多原因,逼著他們不得不出此下策。試問:人心都是肉長的,人都知道追求富裕、舒適與尊榮,若不是萬不得已,誰願如此生活在陰暗角落,面對卑微而悲慘的人生呢?「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知識份子如果可以無視於酒肉臭之當前事實,而獨責凍死骨的礙眼,這也冷酷的近乎沒有人性了!

  當然,都市應該現代化,應該整潔,攤販應該有一個適當的管理。然而讀過現代西方理論的你,應該知道都市現代化不能孤立的看,要求都市整潔也不能單單苛責攤販。你為什麼不問問北高二市府,徵收了天文數字的捐稅、規費及罰款,到底有多少錢用在為市民謀福的專案上?臺北市十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只有人事及行政費,沒有活動及服務費,市政府如此漠視社服,卻可以胡亂設計工程,設計了不算,白花三千萬設計費,更不必論許多工程做了挖,挖了做,到底浪費多少民之膏血?在多如牛毛的市府法規上,絕大多數都只知道禁止、不准、罰款、拘留、沒入、強制徵收(以市價四五成),在這群貪權成性的官僚眼中,政治就是管理,法令就是管制,卻很少人知道:為人民的生活、社會的發展負起責任,才是政治與法令的積極目的啊!

  想一想:社會上一職難求,一枝難覓,升鬥小民除了用最原始的商業行為養家活口之外,又能如何?難道要他們去偷去搶?市政府有錢、有權、有人,卻不負起養民的義務,又在市政上亂搞,知識份子不敢指責也就罷了,怎可反過頭來,落井下石,指罵攤販呢?

  老實說,臺灣的文人特別會自命清高,也特別低賤,缺乏民胞物與的精神,更不知何謂「知識良知」?何謂「愛人敬人」?對稼穡之艱難充分無知,歌德獻醜卻唯恐後人。報紙上「英明偉大」、「感激德政」、「自由安定」是他們不經大腦的口頭禪。為虎請命,為牆為日本神社請命,就是他們最英勇的事蹟了!然而,許多小老百姓被非法拘留,拘留幾天後暴死,人權人命受到最目無法紀的踐踏(如不信我可舉證)。卻從未見到這些文人,用其為虎請命的言詞,關懷一下死難的可憐同胞!難道所謂的文人良心,就是「只問畜牲,不問蒼生」?所謂文人道德觀,就是虎命重於人命,虎權重于人權?

  你——龍教授,不但是個大學教授,還是一個知識份子,不但有知識,還有愛心,不願關在象牙塔中,吟哦現代歪詩,而以可貴的洞察力,關懷我們的社會,這是我特別欽仰你,願意給你寫這封信的原因。但我也殷盼你,不要被紙面資料框住,不要被自我成見蒙蔽,更不要向這些低俗文人看齊。多走出校園門牆,到各處看看,在民生樂利,進步繁榮的背後,是些什麼景象。但願經過了現實的磨洗,你會對這片大地人民,做出更偉大的貢獻!

  讀者敬上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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