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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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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氣,沒有用嗎? 想一想,在一個只能裝十隻雞的籠子裡塞進一百隻雞,會是什麼光景?」臺灣。就是這樣一個籠子:你與我。就是這籠子裡掐著脖子、透不過氣來的雞…… *** 如果你住在臺灣,如果你還沒有移民美國或巴拉圭,如果你覺得你的父母將埋葬于此,你的子女將生長於此,那麼,這是我給你的一封信。 寫過《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之後;有些人帶著憐憫的眼光,搖著頭對我說:生氣,沒有用的!算了吧! 他們或許是對的。去國十年,在回到臺灣這一年當中,我有過太多「生氣」失敗的經驗。有些是每天發生的小小的挫敗: 在郵局窗口,我說:「請你排隊好吧?」這個人狠狠地瞪我一眼,把手擠進窗裡。 經過養狗的人家,看見一隻巨大的聖伯納狗塞在一個小籠子裡;鼻子和尾巴都抵著鐵欄,動彈不得。找到狗主人,我低聲下氣地說:「這太可憐了吧!」他別過臉去,不說話。狗在一旁嗚嗚叫著。 有人把空罐頭丟在大屯山裡,我伸出頭大叫:「這麼美的景色,別丟垃圾!」沒有回音,我只好走過去,自己撿起來,放回我的車上。 南部的商人屠殺老虎,我問環保局:「沒有法令保護這些稀有動物嗎?」回答是:「沒有。」 有些是比較嚴重、比較激烈的失敗: 回臺灣第二天,計程車經過路口時,猛然發覺有個人躺在馬路中間,黑衫黑褲,戴著斗笠,像是鄉下來的老農夫,姿態僵硬地朝天躺著。流水似的車馬小心而技巧地繞過他,沒有人停下來。我急忙大叫:「趕快停車,我去給員警打電話!」 司機狠狠地往窗外吐了口檳榔,回頭對我哈哈大笑:「免啦!大概早就死了。打電話有什麼落用!」油門一踩,飛馳而去。 《英文郵報》登了一則消息:發現「烏賊」者,抄下車牌號碼,請打這兩個環保局的電話。幾個星期之後,我撥了其中一個號碼,正要把「烏賊」報出,那邊打斷我的話: 「有這樣的事嗎?哪家報紙登的?」 「《英文郵報》。」我說,於是重新解釋一遍。對方顯然不知所措,於是要我拔另一個號碼——另一個電話也不知道怎麼辦。最後,接第四通電話的人猶疑地說: 「那你把號碼給我好了,我們看著處理。」 我並沒有把「烏賊」號碼給他;我把電話摔了。 有一段時候我們住在臨著大街的十樓上。搬進去之後,發覺對街的夜攤每至午夜,鼓樂喧天,大放流行歌曲。於是我夜夜打電話到警察局去;電話那頭總是說:好,就派人去。可是,站在陽臺上觀望,我知道,沒有人去。 失眠一個月以後,我直接打電話給分局長,請他對我這個小市民解釋為什麼他不執法。這位先生很不耐煩地說:「咱們臺灣實情如此,取締是辦不到的。」 過了不久,我打開門,發現上個滿臉長橫肉的人站在門口,兇狠地說:「哇宰樣你報員警。給你講,哇是會宰人的,哇不驚死!」 走在人行道上,有輛計程車掃著我的手臂飛過,馬上又被紅燈擋住。我生氣地走過去,要他搖下窗戶,說:「你這樣開車太不尊重行人;我們的社會不要你這樣沒有水準的國民……」 很可笑的,知識份子的調調,我知道。燈綠了,這個司機把車停到街口,推開車門走了出來,手裡守著一根兩尺長的鐵棍,向我走來…… 分析一下這些經驗。造成我「生氣」失敗的原因大致有三個:第一,這個社會有太多暴戾的人,不可理喻。當司機拿著鐵棒向我走來的時候,我只能默默地走開。第二,我們的法令不全。老虎如果沒有立法來保護,跟唯利是圖的人談人道與生態毫無意義。第三,執法的人姑息。明令攤販不准隨地設攤、污染環境,但是當執法人本身都觀念不清的時候,你怎麼辦? 這些都造成我的失敗,可是,你知道嗎?這些,還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生氣」的人太少。 如果打電話到環保局去的不只我一個,而是一天有兩百通電話、三百封信,你說環保局還能支吾其事嗎?如果對分局長抗議的不只我一個,而是每一個不甘心受氣的市民;——他還能執迷不悟地說「中國臺灣實情如此」嗎?如果那個養狗的人家,每天都有路人對他說:「換個籠子吧!」他還能視若無睹嗎?如果叫阿旺的這個人一插隊,就受人指責,一丟垃圾,就遭人抗議,阿旺一天能出幾次醜呢? 想一想,在一個只能裝十隻雞的籠子裡塞進一百隻雞,會是什麼光景?臺灣,就是這樣一個籠子;你與我就是這籠子裡掐著脖子、透不過氣來的雞;我們既不能換一個較大的籠子,又不能殺掉—半的雞(不過,我們混亂的交通倒是很有效率地在為我們淘汰人口)。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要維持一點基本的人的尊嚴,我們就不得不仰靠一個合理的社會秩序。這個社會秩序不僅只要求我們自己不去做害人利己的事,還要求我們制止別人做害人利己的事。你自己不做惡事才只盡了一半的責任;另一半的責任是,你不能姑息、容忍別人來破壞這個社會秩序。 最近碰到一位乘告開學術會議的歐洲學者。他自一九六〇年起,大概每五年來臺灣考察或開會一次。臺灣的繁榮蒸蒸日上,他說,可是臺北,一年比一年難看。我微笑——你要我說什麼?我住過美國的紐約、西德的幕尼黑,到過歐洲的羅馬、雅典、歐亞交界的伊斯坦堡、非洲的卡薩布蘭卡、埃及的開羅、日本的東京;我知道:臺北是我所見最缺乏氣質、最醜陋、最雜亂的都市。當我站在十字路口,看見紅燈未滅就在烏煙瘴氣中沖過街去的一張張殺氣騰騰的臉,我覺得驚駭:是什麼,使這個城市充滿著暴戾與怨氣? 但是我愛臺灣,無可救藥地愛著這片我痛恨的土地,因為我生在這裡,因為我的父母兄弟、我的朋友同事、學校裡每天為我倒杯熱茶的工友、市場裡老是塞給我兩把青蔥的女人———他們,還有他們一代一代的子女,都還要在這個受盡破壞的小島上生長、生活。可是,我是一個渴望尊嚴的「人」;我拒絕忍氣吞聲地活在機車、工廠的廢氣裡,攤販、市場的污穢中,我拒絕活在一個員警不執法、官吏不做事的野蠻的社會裡。 我可以從皮夾裡拿出護照來一走了之,但是我不甘心,我不相信「臺灣實情」就是污穢混亂,我不相信人的努力不能改變環境。 我並不要求你去做烈士——烈士是傻瓜做的。看見那人拿著鐵棒來了,夾起尾巴跑吧!我只是希望你不要迷信「逆來順受」;臺灣的環境再這樣敗壞下去,這個地方,也真不值得活了。我只是謙卑地希望你每天去做一點「微不足道」的事:拍拍司機的肩膀。請他別鑽前堵後,打個電話到環保局去,告訴他淡水的山上有人在砍樹造墓,寫封信到警察局去,要他來取締你家樓下莫名其妙冒出來的地下工廠,撿一片紅磚道上的垃圾,扶一個瞎子過街,請鄰座不要吸煙,叫阿旺排隊買票…… 我只想做一個文明人,生活在一個文明的社會裡罷了。你說,我的要求過分嗎? 原載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六日《中國時報·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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