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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與挑戰:美麗更要安全

  女人天生愛美,而且一輩子都在追求美,應是普遍的事實。現代的女人的確也愈來愈美,這其中原因除了服飾、髮型、化妝品的日新月異、求精求美外,同時也是因為現代的女人能走入社會賺取自己可支配的財富,能把自己打扮得更美更俏。

  然而,另一方面,女人們的「陰影」——最具破壞力的「性騷擾」——強暴案件卻也在與日俱增之中。而強暴犯最愛攻擊的物件就是——美麗的女人,愈漂亮受到攻擊的機會則愈大。因此,現代的女人在追求漂亮、展示美麗時,更迫切需要追求安全!百貨店的服飾、博物館的古董尚且需要有人看護它們的「安全」,何況是青春漂亮的美麗小姐呢?

  以此而觀,胡美麗女士在人間副刊所刊登的《美麗的權利》就非常值得商榷了,特不避淺陋「交換意見」如下:

  一、裸露(如胡文中的「露背又裸肩」)對於身材不錯的女人當然是美,但卻非美的唯一標準。或許有人更欣賞胡女士在冬天「穿棉襖」的樣子也說不定。(如許多人即認為神秘之美乃更是無窮無盡的。)

  但若從「安全」的觀點來看,裸露愈多則愈易成為「性騷擾」的目標。最嚴重的正如同胡女士所「推敲」的:「一個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產生性的衝動,進而以暴力侵犯這個女人的身體。」

  侵犯者當然沒有這種權利,但可悲的是,這卻也是因果關係的一種,故如此裸露誠不值得「鼓勵」,而須適時適地加以抑制。正如同錢財最好不要露白,免得招來無妄之災。搶錢者當然沒有這種權利,但不幸地,這亦是一種因果。又如同「裸奔者」或許認為這也是美,是他「美麗的權利」,但他就可恣意地在大庭廣眾中裸奔嗎?

  雖然愈成熟、愈有社會經驗的女人縱使裸露亦較能保護自己,但年輕無知的少女、女學生等則最不會保護自己,最易受「色狼」的侵犯。則裸露之為「美麗的權利」誠最不值得「發揮」。

  二、胡女士在該文中提到:「園裡的蘋果長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採摘。我是女人,我有誘惑你的權利,而你,有不受誘惑的自由,也有『自製』的義務。」果園若無人看護,恐怕偷的人不少,這不是能不能的問題,而是人性的問題。至於偷竊者應犯何罪自有法律裁判,但美麗的少女最好不要以蘋果自喻,女人被強暴後在生理與心理所遭受的漫長巨創真是無以言喻的。既然要強調「有誘惑你的權利」,就不能免於承擔誘惑人的一些「後果」,這其間怎會沒有絲毫關係?何必玩這樣的「火」?

  三、胡文的結語為「你若不懂,你會自取其辱。」胡女士這篇「美麗的意見」,筆者相信一般有理性的男士都會聽懂的。但可恨的是強暴犯者(特別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色狼)絕不會懂,他們的共同特徵是輕視女人、痛恨女人、不尊敬女人,甚而摧殘女人!你要他們在被誘惑後有「自製的義務」,那必定是「對牛彈琴」、「緣木求魚」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卻說我有愛入虎山的權利,而老虎有自製的義務,寧有是理?

  四、權利都是有限度的,如同自由也是有限度的。愛美是女人的天性,但絕非天性就可隨意展示自己愛美的方式。

  無限則是任性,任性絕非美麗。

  強暴案件的逐年增加可說是社會風氣愈來愈壞的指標之一,它幾乎使每一個女人(特別是美麗的女人或年少的女孩)皆活在此「陰影」之中、據統計,「害怕被強暴」成了女人最擔憂的事情之一。

  可怕的色狼甚至把魔掌伸向了無知的女童,因她們天真無邪,不識人心險惡,在毫無戒心的情況下,作案歹徒只要稍加威迫利誘,就很容易得逞。筆者的朋友曾搖頭嘆息說道:「不敢生女孩。」真是其言可悲。

  色狼的出現乃是少部分人的「品質」問題(恐無能絕滅),無關乎「自取其辱」,無關乎「美麗的權利」。

  美麗的女人,人人喜歡。但筆者願在此誠摯地呼籲,現代的女人在追求美麗的同時,絕對不要忘了更要保護自己的「美麗」,保護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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