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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第11 我很小,可是我不怕?

  前言:慎思明辨

  我在《中國時報》的短文《還好我不是新加坡人》(1994年10月10日),經由獅城的(聯合早報》轉載後,好像一枚引發的炸彈。《亞洲週刊》說,那篇文章「似乎觸到新加坡人敏感的神經,引起強烈反應」。新加坡專欄作家劉培芳說,「龍應台變成新加坡芸芸眾生的公敵」。

  在我的文章「出事」的同時,客座于新加坡大學的美國教授林格爾,因為在《國際論壇先鋒報》上批評了新加坡的司法制度,惹得員警上門來,訊問了九十分鐘。林格爾立刻辭職回美,事後對媒體說,他不敢留在新加坡,怕被逮捕。

  林格爾所引起的可以說是新加坡的官方反應,我的文章所刺激的,卻顯然是新加坡的「芸芸眾生」,民間反應。其反應之激烈,據《亞洲週刊》的觀察,似乎是有史以來第一次。

  反應激烈自有其原因。外國媒體上以英文寫成的批評新加坡的文章並不少,而且常被新加坡的英文報紙《海峽時報》轉載,所以新加坡的英文讀者對逆耳的英文評論並不陌生。華文讀者卻沒有這個經驗,就如專欄作家劉蔥霞指出的,「以華文書寫的外國評論而在(新加坡)本國報章上發表的,龍女士倒算是第一個人」。

  本來就不習慣看見以華文寫成的批評文字,更何況一出現就是像《還好我不是新加坡人》那樣尖銳鋒利的文字風格,新加坡讀者猛然覺得受不了,是很可以理解的。

  新加坡人對我的批評的反應,讓我想起十年前「野火」時代的臺灣。他們受刺激的程度有相似之處,可是彼此之問有一個重大的不同。「野火」前的臺灣人對當時政治現狀之不滿已經幾乎到飽和狀態,只是還欠缺最後一股勇氣把天掀掉。我得到的沸騰的反應中,各種看法、各種聲音都有,從極左到極右。

  今天新加坡所出現的反應,儘管激烈,卻有相當一致的基調:我們國家是進步的、政府是大有為的、安全比自由重要、國家利益超出個人權利……在二十餘篇反應中,只有一篇例外。

  這個現象可以有兩個解釋:新加坡人確實比較滿意于現狀,樂意接受由權威政府領導的生活方式;或者,在權威的籠罩之下,不同基調的聲音根本還不敢冒出來。

  兩個解釋可以同時存在,並不彼此矛盾。

  我因而特別為新加坡人寫了《我很小,可是我不怕?》這篇文章,刊在《聯合早報》。想說的是,何必對我生氣?該討論的是議題本身。對新加坡而言,重要的不是我這個外人的批評,重要的是這些議題得到新加坡自己知識份子之問的慎思與明辨。

  1991年訪新加坡,當地華人知識份子的困境、苦悶,和他們對中華文化與語言的情深執著,都令我感動。不是為了他們,這些文章我根本不會去寫。

  我很小,可是我不怕?

  許多中國大陸和臺灣的知識份子帶著他們本身並不自覺的中華主流文化優越感來到東南亞,然後發現,東南亞的華人極不欣賞他們的優越感。我是前者之一,到了新加坡和馬來西亞之後,才學到教訓:他們是新加坡人、馬來西亞人,不是需要你「宣慰」和「照顧」的「華僑」。

  謹受教,我說,低下頭覺得很慚愧。

  在提筆寫《還好我不是新加坡人》時,我曾經停筆思索:是不是用辭要客氣些,婉轉些?然而轉念一想,我在批評中國人時,並不曾想到要客氣、婉轉,為什麼對新加坡人要有不同的標準?

  我必須假定新加坡人和中國人一樣,禁得起尖銳的批評。在華文的大世界裡,我們是平等的。

  其次,我有什麼資格批評新加坡?

  問題應該倒過來:誰沒有資格批評新加坡?文化批評像作文比賽,只問誰寫得好,不問誰有什麼資格。我可以用德文批評德國,用英文批評美國,用華文批評中國、新加坡。重要的是我批評了什麼,而不是我是什麼。

  於是有《還好我不是新加坡人》這篇文章(以下簡稱《還好》)。

  文章的主題,不在於新加坡有沒有足夠的自由、該不該有更多的自由——不曾在新加坡生活過,我倒覺得自己沒有資格對這個問題下結論。文章批判的對象,甚至不是一般新加坡人,而是新加坡政府。這個政府有許多做法是我這個個人所不能苟同的,所以我要求它不要概括地以「亞洲人」代表自居。它有充分的權利代表新加坡人,但它不能忽視與它價值觀相左、無法由它收編的不同的亞洲人的存在。

  當然不是由於新加坡小,就說它沒有權利代表亞洲。如果由中國的總理或者日本的首相來對西方說,「我們亞洲人如何如何……」恐怕是一件更嚴重的事情。當亞洲人自己將自己單一化、集體化的時候,我們同時加強了歐洲人對亞洲的傳統偏見;「亞洲人站著都能睡覺」,「亞洲人能吃任何苦」,「亞洲人不重視人命」,「亞洲人不懂得個人隱私」……

  歐洲人很願意忽視亞洲多種文化之間的豐富差異,用以支持他們對亞洲的整體刻板概念。如果亞洲人自己都把自己單一化、刻板化、集體化,你哪能要求歐洲人超越他們膚淺而平面的亞洲認識?

  《聯合早報》所刊出的種種反應,一方面在我意料之中,一方面令我驚訝。意料之中的是新加坡讀者對我的不滿;驚訝的是,反駁我的人如此不假思索地與政府認同,作出統一陣線的反應。在我寫《還好》的時候,我的直覺是:政府是政府,人民是人民,兩碼事。在諸多對我的反話中,我發現,這個分野非常模糊。

  更奇怪的是,對《還好》的反應是百分之百一面倒的「護國之聲』。我的問題是:沒有不同的聲音嗎?或者,不同的聲音出不來?

  我承認我傷了新加坡人的感情,可是我會去傷它,也是因為,身為一個華文世界裡的知識份子,對一個華語國家畢竟多一份關心;新加坡人不需要我的關心,可是我的文章裡有沒有值得他們關心的東西呢?

  ——「歐洲人注重自由與個人人權,亞洲人強調和諧與集體利益。」這是不是一個蓋棺論定的真相?誰蓋的棺?誰定的論?符合誰的利益的真相?

  ——即使真的蓋棺論定,它應該是、必須是新加坡人(或亞洲人)繼續追求的前景嗎?為什麼應該是、必須是?為什麼不應該是、不必須是?

  ——文化的詮釋權操在誰的手裡?應該操在誰的手裡?不應該操在誰的手裡?

  ——新加坡為什麼扮演了它現在扮演的角色?它的殖民歷史是不是同時塑造了並且窄化了它的西方觀?

  ——自由與安全是否絕對矛盾?

  ——在西方與新加坡的頻發爭執的表面底下,究竟流動著什麼較深層的因素?國家主權與文化衝突是否足以解釋一切?

  Lingle(林格爾)的事件與我的文章所引起的風波幾乎發生在同時(我可是在今天,10月24日,才看見Lingle的文章),我所看到的典型新加坡反應是:「我很小,可是我不怕。」多幾個人聚在一起,大聲多說幾次「我很小,可是我不怕」,敵愾同仇的激情就要出來了,激情掩蓋了真正的題目,也淹沒了真誠但是冷靜的討論。

  如The Straits Times(《海峽時報》)所說的,新加坡可以沒有我這種臺灣人,我同意;但是,新加坡可以沒有誠實的知識份子,對自己作真誠、冷靜、尖銳的討論嗎?

  199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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