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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支持新加坡代表亞洲人說話

  ——郭生

  前幾天的《聯合早報》(10月14日)轉載了龍應台女士的文章《還好我不是新加坡人》,龍文的主要論點有兩點,一是新加坡沒有資格做亞洲的代言人,理由是新加坡人不尊重個人尊嚴與自由;二是新加坡政府傲慢,教訓西方人我們亞洲人怎樣怎樣。

  我認為,凡是亞洲人,無論他來自富裕的日本,還是來自貧窮的柬埔寨還是老撾,當他面對一個或一群歐洲或美洲人,都可以拍著自己的胸脯說,我們亞洲人是怎樣怎樣的,這個並不過分。關鍵要看場合,一個主權國家的領導人,在一個國際場合,說我們亞洲人怎樣怎樣的,甚至「教訓」歐洲人,我認為是理直氣壯的行為,並不存在資格不資格的問題。

  如果他跑到臺灣,說我們亞洲人應該怎樣怎樣,那是另外一回事。

  至於對亞洲文化有不同的理解,這應當是允許的。

  亞洲本來就是一個多元文化組成的大區域,不同的人從各自不同的歷史、人文角度出發表達不同的亞洲文化觀,應該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相對於中國大陸,臺灣和香港,新加坡人表達亞洲文化價值現的機會比較多一些,也比較方便一點。顯而易見的原因之一,是新加坡是個把英語作為第一語言的國家,新加坡的領導人大多受過良好的英語教育,用英語表達個人思想見解比較方便。原因之二是新加坡經濟取得長足的進步,被稱為新加坡奇跡,令很多世人矚目。

  新加坡發表自己看法的機會多一些,原因之三是由於歷史、人文的原因,作為亞洲人的新加坡人比較容易與西方人相處,西方人面對新加坡人的時候,不太會像面對其他亞洲人那樣建立「心理壁壘」(因為新加坡人口中有歐洲人,也因為新加坡比較國際化)。如果一個中國大陸的官員一開口講話,西方人第一個反應是,他是共產黨,接下來的邏輯是共產黨即專制,心理上早已嚴陣以待,很難心平氣和地討論文化差異這樣的話題。他們至今仍把今天的中國與統一前的東德等同看待(如指責中國運動員服食禁藥,他們不明白今天的中國已不需要靠運動員的優異表現來支撐國際威望)。中國與西方國家建立的關係,充其量只是利害關係,即貿易與防務。文化交流限於民間層次。意識形態方面的敵對還沒有消除。

  關於這一點,新加坡甚至比日本更具優勢,西方人面對日本人的時候,心裡,總是嘀咕,日本人說的「yes」到底是肯定還是否定?至於臺灣,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本來就不便在國際社會中「抛頭露面」,像水底下的魚,只要露出水面,就會有被強按下去的危險。如果由它作「代言人」,那麼其他亞洲人又是否同意。

  臺灣人喜用「肢體語言」和「街頭打鬥」來表達個性尊嚴與自由這種「民主」的表達方式,實在是丟盡了全世界華人的臉,給人強烈的印象是華人就不應該享有民主。

  龍女士發此論,大概是因為新加坡在國際社會中比較「搶鏡頭」(搶眼)。

  對西方社會大聲地宣揚亞洲人的文化價值現,應該是每個亞洲人的義務和職責。只要有機會,有適當場合,就應該大聲地講。因為,時至今日,亞洲人與西方人的文化價值現差異還很大,西方人對亞洲人還是不理解。他們認為處死一個毒品走私犯是不人道的。而我們卻認為,讓一個孩子出生在一個沒有父親,得不到父愛的家庭才是不幸,至少對孩子的人格形成和發展是有害,以前只有大規模的戰爭才會造成這種結果。

  民主,個性尊嚴和自由是必須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寬容,相互理解的基礎上的,容忍別人與自已有不同的膚色,不同的觀點,這是最起碼的。

  (作者是中國大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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