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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序

  《島與半島》寫的是香港(島)與九龍(半島)。

  我無意寫歷史小說,卻有意給香港歷史加一個注釋。我試圖用小說形式展現1973—1975年的香港社會生活,將實際存在的現象轉為藝術真實。

  歷史是記載過去事蹟的,不容許虛構,也不容許想像。小說則不同。小說不僅是「虛構」的同義詞;而且大部分是基於模仿現實這個假設寫成的。因此試圖為歷史加一個「注釋」時,就要緊緊把握時代的脈搏,將濃厚的地方色彩塗在歷史性的社會現實上,讓虛構穿上真實的外衣。

  在真實的生活中,離奇、荒誕的事情當然有,終究不多。事實上,人生並不如小說的結構那樣經過安排與編造的。因此,我在寫《島與半島》時,為了加強小說所具的真實度,故意採用簡單的結構,寫一些平凡人的平凡事。我認為:簡單的結構較編造的敘述更能增加小說的真實度。

  《島與半島》的故事性很弱,情節缺乏內聚力,也不錯綜複雜,所以不屬於「情節小說」。

  我不知道像《島與半島》這樣的小說應該歸入哪一類。它不是六十年代出現在美國的「新新聞主義小說」,也不像七十年代末期出現在中國大陸的「紀實小說」。我在寫這部小說時,還沒有聽過「紀實小說」這個名詞,當然不會有寫「紀實小說」的意圖。《島與半島》雖以真實事件為依託,書中人物卻是虛構的。

  對於我,寫這部小說只是另一次嘗試,可能走入一頭不通的小巷,也可能找到了一條通往大道的小徑。不過,即使走入一頭不通的小巷,我也不會灰心。嘗試既是學習的基本形式,重複的嘗試會增加成功動作。

  《島與半島》於一九七三年冬開始在《星島晚報》連載,到一九七五年結束,長六十五萬字。為了使這部寫得相當鬆散的小說能夠凝聚、集中些,我刪掉了五十幾萬字。

  這部小說寫於二十年前,到今天才得到出版的機會,我感謝獲益出版事業有限公司黃東濤夫婦的幫助。

  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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