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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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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為了什麼? 盧兄:你好! 上封信談到的「斯高特案」判定了黑人沒有公民權。問題是,原來的那塊「梗喉之骨」,在這個時候又一次凸現了出來。因為在南方的奴隸制下,黑人是主人的「財產」。那麼,南方的白人顯然應該享有「財產保護權」。這麼推斷下來,如果有類似「密蘇裡妥協」這樣的國會立法,看上去反倒可能是「違憲」的,因為憲法規定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在分治的原則下,廢奴只有在一個情況下是可行的,就是這個地區的人民自己投票自決,或是由州議會立法,宣佈自行放棄這樣「財產權」。因為州議會是直選的,也就是說,州議會立法是一種「間接的公民自決」。可是,在「密蘇裡妥協」這樣的國會立法中,規定了在北緯36度30分以北不得蓄奴。這實質上是一個淩駕在地區之上的一個外部的權力機構,宣佈剝奪一個地區平民的「財產權」。這個死結就打在歷史遺留的「黑奴是主人的財產」這樣一個關節上。 這也就是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積極鼓動斯高特,去最高法院上訴,嘗試這個司法挑戰的原因。因為,如果要打開這個死結,那麼,承認黑人的公民權,是一個最為有效的途徑。但是,正如我們在上封信已經討論過的那樣,黑人的公民權是一個更深更廣的課題,當時的最高法院還不可能作出一個跨時代的判決。許多人認為,這個判決的出現,是因為首席法官是一個來自南方的奴隸主的原因。我卻並不傾向於這種看法。因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來自南方,或者本身是奴隸主,這在當時是很普遍的。可是,判決是由獨立的投票方式決定的。在與奴隸問題有關的投票中,並不普遍存在這樣的相關關係。這我們在「阿姆斯達」案的最高法院投票中,已經可以看到了。 也許,還有一個旁證,可以證明這個歷史的局限性在當時是普遍存在的。就在「斯高特案」判決的第二年,伊利諾州展開了一場歷史上有名的大辯論,就是剛剛登上政治舞臺的林肯和他的對手辯論奴隸問題。林肯表示了堅決反對奴隸制的態度,他的對手則相反。他們都典型地各自代表了當時社會南北兩派對峙的觀點。可是,在辯論中,他們有一個觀點卻是相同的,就是解放後的奴隸應該儘快送回非洲去。他們雙方都沒有把種族融合的社會,作為一個可以考慮的方案。 不管怎麼說,這個死結還是沒有打開。儘管這只是一個歷史局限,可是,在今天的美國最高法院,還是對所有前來參觀的世界各地的人們,用錄像介紹告訴他們,這是最高法院在歷史上犯下的一個「嚴重的歷史錯誤」。並且告訴人們,這也是南北戰爭的起因之一。 對於類似的說法,你可以在各種情況下聽到。比如說,在「斯高特案」的前後,每次在北方發生向南方「送回逃奴」的案例,總是會引起震動。在「阿姆斯達」案判決之後,北方人對於「送回逃奴」的心理承受能力大大降低。因此,也有人在提到這樣的「送回逃奴」事件時,說到這是南北戰爭爆發的誘因之一。就是在看有關「湯姆叔的小屋」這本小說的評論時,你也一定看到過「一本引起一場南北戰爭的書」這樣的評論。 更常見的講法,是說林肯總統的當選,是這場戰爭的導火索。林肯來自貧寒家庭,出身於南方。他是因為在一個奴隸制問題成為主要矛盾的社會,表示堅決反對奴隸制,才成為一顆政治新星而冉冉升起的。從這裡也可以看到,美國在「阿姆斯達」案之後,又向前邁進了一步。當年同樣是持反對奴隸制觀點的凡布倫總統,在競選時就竭力維持平衡。相比之下,林肯表現得旗幟鮮明。這和民意的進一步推進肯定是有關係的。可是,林肯當選出任總統,無疑使得南方感到緊張。 以上所有這些與奴隸制問題有關的因素,顯然都激化了當時的南北關係,使得南北戰爭前的美國更為烏雲密佈。可是,聊到這裡,我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這樣一個問題。就是,這個國家所發生的事情和我們的想像,實際上還是有很大距離。那就是,在美國南北戰爭的之前,一個與黑人有關的奴隸制,在這裡導致的最大社會矛盾,並不是黑人和白人之間的衝突。 直到南北戰爭,黑人的力量依然沒有成長起來,他們還是只有少數的偶發的小規模反抗,根本無法與當時南北兩大實體的對峙同日而語。而這個對峙的雙方,都是白人。北方當時在白人民眾中日益強大的反奴隸制力量,對於民眾的唯一感召就是人道主義和人性的原則。因此,你可以想像,這個國家從開始建立,它的民間就有一種與利益無關的近乎天真的人道追求。這種具有廣泛民眾基礎的追求,形成了這個國家的思想主流。這使得它在今天的思維方式中都保存了這樣的傳統,以致於從外部看去,常常使許多成熟世故的民族,覺得它莫名其妙,無從理喻。 我們再回到南北戰爭的前夜。與「斯高特案」的發生幾乎同時,位於南北之間,實行公民投票對奴隸制作出自決的堪薩斯州,意見相反的兩方就有小型的暴力衝突。問題是,南北戰爭究竟是怎樣引起的,它是類似堪薩斯州這樣由於奴隸制問題所引發的區域性衝突,進而擴大形成的嗎?或者說,是林肯總統上來以後,北方就強硬起來,沖到南方去解放奴隸了呢?還是林肯當上總統,南方一緊張就沖到北方打算以武力擴展蓄奴勢力了呢?都不是。 那麼,這到底是怎樣一場戰爭呢?不管你信不信,這場以解放奴隸著稱的戰爭,一開始,和這個目標並沒有什麼關係。 在林肯上臺前後,所有有關奴隸制問題的衝突,確實都使得南北雙方矛盾日益尖銳。然而,林肯總統的當選,實際上並不意味著整個南北僵持的局勢,就會很快產生什麼實質上的變化。就和今天的美國一樣,總統所參加的黨,往往並不在國會裡面占多數。你也已經很熟悉這個制度的運作,如果真的要有什麼實質突破,作為行政大主管的林肯總統,根本起不了什麼大的作用,因為他沒有立法權。而在當時的國會裡,林肯總統的共和黨只占了少數席位。可是,怎麼就出來一場戰爭了呢? 實際上,是長期以來日益尖銳的矛盾,使得南方對自己所參加的美國這個聯邦感到失望和厭倦了,他們打算單方面撤離,從這場矛盾中脫身出去。我們談到過,從獨立戰爭開始,當時的兩個極端南方,南卡羅萊納和佐治亞,它們的想法和建國時期的美國主流思想,就是有很大差別的。它們在那個時候,雖然從來也沒有說過,它們不贊成這個新國家的人道基礎,也沒有否認過奴隸制和這個人道目標不一致。但是,對於它們來說,獨立更大的意義,就是趕走英國的總督統治,自己作主過日子。如今,儘管在美國分治的理想下,它們基本還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思過,可是它們感覺自己始終生活在一個廢奴口號的陰影下。現在,儘管北方擴展的速度更快一些,南方卻也在聯邦的擴展中找到了自己贊成奴隸制的同盟者。 終於到了這一天,就是南方不想在這場僵持中爭取占上風了。既然僵持已久還是沒有出路,而且按照建國幾十年的趨勢,只見自行廢奴的州越來越多,廢奴勢力越來越大,林肯的當選,更是印證了美國的這個歷史潮流。論理的話,又不占理。乾脆,不就是說我們不符合美國的建國理念嗎?那我們不做美國人了還不成嗎?我們退! 這才是南北戰爭真正的起因,因為林肯總統除了是一個堅決反奴隸制的人之外,他還是一個極其重視維持聯邦的人,而且,後者甚至強過前者。 所以,這不是一個日益尖銳持續了幾十年的矛盾,由一個接觸點引爆而起的戰爭,相反,這是一方想從這個對峙中撤離,而另一方卻一把揪住了它的後領,一定要把它拖回來,這才打起來的。南方確實不想再當這個規矩那麼多的美國人了。南方「志同道合」的那些州,完全可以自己聯合,另外搞個聯盟。他們不叫聯邦,叫做邦聯。從此可以自己立規矩,想蓄奴就蓄奴,想怎麼過就怎麼過,一了百了。北方佬再也沒有理由舉著美國的建國理念立國精神,來和他們「胡攪蠻躔」了。因為美國的道理再也管不著我們了,我們不是美國了!南方終於用他們的方式找到了一個突破口,結不開那個死結就一剪子剪斷,豈不乾脆。 其實,南方的這個念頭也不是突然產生的,在長期以來,在奴隸制問題上,北方在國會所作的妥協,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於要維持這個聯邦。因為南方一被逼急,就每每萌生去意。只是雙方不斷地協調和妥協之間,始終沒有痛下決心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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