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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靈頓和羅伯特·李將軍(2)


  李將軍是南方人,卻基於自己的道德理念,歷來反對蓄奴。在他的家鄉佛吉尼亞蓄奴是合法的。可是,當後來的北軍統帥、戰後的美國總統、現在印在五十美元鈔票上的格蘭特將軍還沒有解放自己家的奴隸時,李將軍已經率先解放了自己家族的全部奴隸。李將軍也從來不贊同南方分裂的主張,他熱愛由自己的父親和叔叔們參與建立的合眾國。但是,他基於道德立場,同樣不贊成北方以武力解決南方的分離訴求。

  但是,始終在斡旋和平的佛吉尼亞中間力量沒有成功。林肯總統決定徵兵,戰爭已經無可避免。最後幾個南方州也由於反對林肯攻打南方的決定而憤然離去。那是1861年4月17日,佛吉尼亞加入南方分離陣營的消息傳到阿靈頓。羅伯特·李感受到一種被撕裂的痛楚。這就是李將軍面前的殘酷現實:他所服役三十年的軍隊,要去攻打他的家鄉父老。他是一個效忠自己軍隊的將軍。可是,他並不認為這場戰爭就具備道德依據和合法性。

  就在這幢阿靈頓宅屋裡,羅伯特·李苦苦掙扎了三天。三天以後,他在這裡做出了他一生最重大的一個決定。李將軍決定交出聯邦軍隊對他的委任。兩天以後,也就是1861年的4月22日,羅伯特·李離開阿靈頓去正在組建中的南軍。他心裡完全清楚,自己拋棄了三十年來所建立的、現成的聯邦軍中高級將領的地位和榮譽,他知道南方在軍備上幾乎是從零開始,他知道自己此去前途兇險。也許,正因為如此,不論是南方還是北方,至今沒有人懷疑,李將軍的抉擇是源自他心中的道德擔當。

  當他走出宅屋騎馬下山,正是滿山春花爛漫的時候。這是他最後一次看到阿靈頓迷人的景色。後來,他曾經在給侄子的信中寫道:阿靈頓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鍾愛、最依戀不舍的地方」。

  羅伯特·李此後再也沒有機會回到阿靈頓。他離開的一個月後,阿靈頓山雨欲來,聯邦軍隊有意將宅屋佔領的消息不時傳來。李夫人和全家也匆匆撤離。

  此後的阿靈頓遭遇,我們可以在今天的國家公墓展廳裡看到。那裡有一張巨大的照片,泛著歷史的顏色。照片上就是1861年的阿靈頓宅屋。宅屋前的臺階上,四散著的聯邦士兵。他們拄著槍拍照,表情上分明寫著,他們要給聯邦軍隊對叛軍首領私宅的佔據,留下一個紀念。

  於是,接下來的阿靈頓宅屋,就是聯邦軍隊的司令部了。宅屋中的一些物品被安全地轉移存放,也有一些物品,甚至包括這個家族的先人喬治·華盛頓總統的遺物,在混亂中星散和遺失了。

  戰爭給予一個國家的最大衝擊,是對原有體制和契約的破壞。戰爭是一個非常狀態。在非常狀態的藉口下,一些在正常狀態下不可能出籠的「法律」,就會頂著「戰時法」的牌子出來。美國最基本的一個共同契約,就是絕對保護私人財產。可是在戰爭中,大量的「阿靈頓現象」出現了。這顯然是和美國建國以來的起碼法律相違背的。在有著根深蒂固法律文化的民眾面前,聯邦政府不能沒有個交代。於是,一條「戰時法」應運而生。

  這條「戰時法」規定,凡是被聯邦軍隊佔領的私人土地的原合法擁有者,都必須親自前來繳納地產稅,否則,按照通常的違法抗稅處理。也就是說,寄錢,寄支票,銀行轉帳,統統不作數,非要人來不可。當時阿靈頓可以說是這一類情況的一個典型。除了戰亂中人們很難按時趕到交稅,阿靈頓的主人還有一個安全問題。作為戰時的敵方高級軍事將領和家屬,他們對自己前往聯邦區域,是否會按叛亂罪被捕,心裡一點兒沒底。所以,阿靈頓的主人沒有依「戰時法」前往交稅,阿靈頓被沒收。

  這個結果可以說就是立這個「戰時法」的目的。可是,沒收以後的阿靈頓,還不是聯邦政府的當然囊中之物。按照美國的有關法律,這類沒收財產必須進入拍賣市場公開拍賣,以拍賣確定其價值和新一輪的主人。於是,阿靈頓在戰爭中被拍賣。結果,當時的聯邦政府做了手腳,以致在這場拍賣中,居然只有聯邦政府「獨家」前來投標。經歷此番「法律手續」,阿靈頓終於「合法」落入聯邦政府手中。儘管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還是看到美國的法律文化在起著一定作用,換個地方,只需一紙通令,作敵產沒收即可,哪裡還需要費這些周折。

  阿靈頓易手聯邦政府,新主人可以對它隨心所欲了。這裡還是軍營——可想而知,一個戰時的軍隊駐紮地是什麼光景。阿靈頓不僅有一個宅屋,還是一個很大的莊園。可是,樹木被大量砍伐。1864年,當李夫人終於找到機會,在戰後第一次走進阿靈頓時,看到的昔日家園已經面目全非,至少有近二百英畝被開闢出來,成了陣亡士兵的墓地。

  1865年,戰爭以南方的戰敗、聯邦軍隊的獲勝告終。李將軍率眾代表南軍向格蘭特將軍投降。但直到他去世,他始終沒有得到聯邦政府表示寬恕的一紙赦免,就是說,他終身沒有摘帽。

  戰後,美國在各方的努力下,雖經歷曲折,可最終還是很快達成共識,就是必須迅速使這個國家全面回到契約狀態。於是,美國又恢復了戰前正常的法律秩序。可是,對於在戰爭非常時期形成的既成事實,如何處理呢?

  1882年,阿靈頓的合法繼承人,羅伯特·李的大兒子,走向法院,狀告聯邦政府未經合法程式侵佔私產。法院判定聯邦政府敗訴,命令聯邦政府交出阿靈頓。阿靈頓必須物歸原主。

  聯邦政府執行了法庭命令,將阿靈頓產權歸還李家。同時,鑒於阿靈頓已在事實上成為聯邦軍人墓地,已經有幾百個墳墓分佈在各個山坡上。因此,聯邦政府和李家談判,提出以十五萬美元買下阿靈頓,這在當時算得上是一筆鉅款了。李家接受交易,聯邦政府正式成為阿靈頓的合法擁有者。1933年交由國家公園部管理,成為我們今天看到的阿靈頓國家公墓。

  法庭對阿靈頓的判決,距離阿靈頓的被侵佔,已經過去整整二十年了。聯邦總統也已經換了好幾個。一個從慘烈內戰中走出來的國家,政府可以有無數藉口繼續侵佔這塊土地。比如說,這是戰爭的既成事實;比如說,當時的行為符合「戰時法」;比如說,那是林肯時代的事情,現在已經改朝換代了;比如說,這是敵產,可作例外處理;比如說,這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應該向前看了;比如說,阿靈頓事實上已經成為聯邦軍人墓地,改回私人莊園也不可能了,等等、等等。

  可是,假如法律可以踐踏一次而不被糾正,就不能保證不被踐踏第二次、第三次。如果你認可了第一次非法剝奪,就無法保證將來不發生第二次非法剝奪。法律失去公信力,國家就隨時可以陷入混亂,公民的家園就沒有起碼保障了。

  正因為如此,在今天的阿靈頓國家公園的制高點,國家公園部保留了阿靈頓宅屋,並在裡面設立了紀念館。紀念館內盡可能地恢復了阿靈頓宅屋內當年李將軍一家的生活原貌。義務講解員向來自全國的民眾,不厭其煩地講述這樣一個真實的阿靈頓變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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