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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我們看到,一個國家的社會歷史發展,是錯綜複雜的。可能出現意外的情況,可能一步棋下去之後,後面就只能窮於應付。

  為了壓制來自自己陣營的反對聲浪,林肯總統因此將憲法所規定的終止「人身保護狀」的權力,劃入戰時總統的權力範圍。他兩次宣佈,在整個北方,只要某人被宣佈為有「不忠實行為」,就可以被終止他所擁有的「人身保護狀」權利。在紐約州,民主黨的州長西摩提出抗議,認為「戰爭不能窒息自由」。可是,站在共和黨立場的《紐約時報》卻回應說,「國家安全就是最高法」。至今為止,幾乎沒有人認為,林肯總統的個性就是一個暴君,可是,在戰爭的逼迫下,他還是動用了擴大行政權力的方法,矛頭直指公民權利。人們今天注意的,不是這對林肯總統個人帶來多大的損毀,而是注意權力和民眾之間的關係。民選官員仍然必須時時被監督和制約,否則民眾的自由仍然是脆弱的。這正是建國者們當初擔心的事情。

  在南北戰爭期間,北方政府逮捕了超過千人,範圍從反對派報紙的編輯到民主黨的政治人物都有,甚至還有一些罵了一句總統「混帳東西」的平民。而在南方,同樣的民選官員,照樣聽任軍事法庭把數千名擁護聯邦的南方人關進監獄,甚至有被處死的。雙方在戰時發生的這種事情,異曲同工。

  這場林肯總統的內戰,因為缺乏廣泛的民意基礎,最要命的還是徵兵。第一次徵兵是在戰爭未打響的時候,北方人在動員號召下,熱血沸騰、群情激昂,徵兵很容易。第一次出陣,後面還跟著一大串看熱鬧的平民,似乎是志在必得的神氣。流血死亡的戰爭殘酷,要在戰鬥打響之後,才會顯出它的猙獰面目。大批傷亡出現之後,這樣一場內戰的兵源肯定是困難的。

  聯邦政府招兵,理想的宣言和軍餉的誘惑已經越來越難以奏效,必須借助戰爭對抗本身引出的仇恨和對抗心理。可是當招兵數量太大、犧牲太多的時候,還是出現募兵越來越難的困境。那個時代,每天有很多歐洲移民從紐約市的港口入境。當時的徵兵官員,甚至在這些移民上岸的時候,就直接把他們征為北軍士兵,送上南北戰爭的前線。即便如此,兵員仍然不足。自願的募兵方式已經不足以應付戰爭。

  1863年3月3日,林肯總統宣佈了《徵兵登記法》。南北戰爭,在北方一邊,自願的募兵制已經變成了強制徵兵。這個《徵兵法》有數項免征條款,其中一條是可以用繳納一筆300美元的「替代款」(commutation fee),免服兵役。在1863年,300美元是一筆很大的錢,是有錢人家的孩子才可能做到的。於是,在北方各大城市引起抗議,紐約市成為抗議的中心。而林肯總統這時又要求徵兵30萬人。

  在美國這樣一個新生的移民國家,在很長時期裡民眾來自五湖四海,社會也就處在四分五裂的狀態。所謂的核心文化,只存在於中上層、至少是生活基本穩定的民眾之中。而動盪的因素卻很多很多。當時,潮水一般的新移民湧進這個還很貧窮、制度還在實踐半途之中的國家。移民們帶來他們自己的文化、他們解決問題的方式,也帶來他們的幫派和械鬥。年輕人不要說法治教育,連基本教育也沒有,移民們互相甚至連語言都不通。尋求社會公平的管道也無法完全暢通,不公平的政策非常容易引發惡性的暴動。

  1863年7月11日,紐約市的徵兵辦公室,用轉輪抽籤的方式,確定了紐約市的第一批1236名被強征入伍的名單。這批名單第二天在《早報》刊出,也在大街小巷張貼了告示。非常不巧的是,就在同一天,剛剛結束的蓋提斯堡戰役的紐約市士兵傷亡名單,也在街頭公佈。蓋提斯堡戰役,是南北戰爭最慘烈的一場戰役,也是傷亡人數最高的一次。戰死和徵兵兩批名單同時公佈,加上《徵兵法》本身的不公正,如同在民眾的怒火上澆了一桶柴油,頃刻之間,點燃了民眾的暴動烈焰。

  1863年7月13日,一開始,是暴動的民眾焚燒了位於第三大道和第46街的徵兵辦公室。大城市一旦暴動,就會迅速蔓延,警力根本不足以控制局面。紐約完全陷於黑暗之中。鐵路被切斷。暴動最後捲入數萬人,其中大多數為愛爾蘭移民。他們本來就貧窮、謀生困難,再加上在生存競爭中,為爭搶工作機會,平時就經常和黑人發生暴力衝突。也由於當時林肯總統已經切換了戰爭主題,從求「統一」變換為「解放黑奴」,結果,使得憤怒的暴動民眾很快從攻擊徵兵官員和員警,轉為遷怒於廢奴主義者和紐約的黑人居民。

  狂暴的民眾開始發洩,攻擊和私刑處死黑人,甚至焚燒黑人的孤兒院。紐約到處發生縱火、搶劫和謀殺。局面完全失控。暴民殺死至少105人,財產損失至少價值當時的150萬美元。

  員警和調來的軍人都無法重新控制局面。最後,聯邦政府從賓夕法尼亞州調來步兵團彈壓,暴亂才逐漸平息。這一事件被「吉尼斯紀錄」評為歷史上最血腥的暴亂。在軍隊彈壓下的死亡人數在2000人左右。事後,將近6000軍人在紐約紮營幾個星期。我們最近參觀了美國國家檔案館,在那裡至今還保存著一些素描作品,是當時的人用畫筆記錄的這段時期軍隊駐紮紐約的情況。這是紐約市歷史上最悲慘的一幕,也是美國歷史上異常悲慘的一幕。

  由於「紐約徵兵暴亂事件」發生在蓋提斯堡戰役剛剛結束之後,和這個戰役的大悲劇和巨大傷亡相比,紐約事件居然都「小」到很少再被人特別提起。當它成為歷史,它又成為南北戰爭歷史的一部分,和死亡618萬人的一場自相殘殺的內戰相比,它似乎「只是」一個「小插曲」。戰爭本身壓倒性的分量和戰後收拾殘局的艱難,形成巨大的身影,擋住了人們對這一悲慘事件的充分討論。

  「紐約徵兵暴亂事件」之後,林肯的聯邦政府徵兵的方式之一,只得用300美元一個,「買」來雇傭軍人。甚至招募者萬里迢迢去歐洲招兵。所以,美國的南北戰爭,聯邦的北軍一方,有毫不相干的歐洲雇傭兵。其中有個因為和繼父不和,一心想當兵逃離家庭的17歲年輕人,他又瘦又高,完全和一根竹竿一樣晃來晃去。他試圖加入法國軍隊和奧地利的軍隊,都因為體弱而沒人要,最後竟然被招到北美,參加南北戰爭。他聰明之極,估計到招募者要中間抽成,就在船即將到達美國的時候,跳船遊上岸,又坐火車趕到紐約,把300美元全數領進自己的腰包。好在那已經是1864年,戰爭很快結束,他在美國留了下來。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約瑟夫·普利策。現在我們常常聽到的美國普利策新聞獎的建立者。

  查閱一份份描述「紐約徵兵暴亂事件」的資料,令人很難平靜。

  今天,回顧、記錄和研究這一事件最多的是黑人社區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暴亂的受害者。可是,事件本身的教訓,遠遠超出了種族衝突。在這一時期發生的一系列問題,讓我們看到,在民主體制之下,仍然有這樣的問題:即便是直接的民選政府,還是可能建立不公平的法案,損害民眾的利益。即便這個制度已經提供了司法申訴的管道,還是有大量民眾,如這一事件中暴亂的愛爾蘭移民們,根本不熟悉這樣的管道。他們有自己習慣的解決方法,在一些非常條件下,情況可能突然惡化。

  講述這個故事,是讓你看到,在美國這樣一個擁有大量移民、民主起步非常早、由差異非常大的獨立地區聯合起來的特殊國家,紙上的制度必定會經受很嚴峻的考驗。不僅美國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國家,紐約當時也是移民人口自然暴漲起來的大都市,任何一個處理不當,一個導火索,都可能引爆不同文化移民間的暴力衝突,更不要說還遭遇內戰這樣的非常狀態。即使在和平時期,如何防止城市衝突釀成暴亂,都是美國這個特定社會長時期必須面對和處理的問題。美國200年的社會進步,也是逐漸尋找緩解社會矛盾,把社會矛盾引向合理的出口的過程。

  戰爭這樣一個非常狀態,嚴重破壞了美國建國以來的制度設置。國會裡一度只有北方人。所幸的是,由於南北雙方對憲法的認同,使美國在戰後盡可能避免走極端,不人為地加深戰爭帶來的怨恨,而是以較快的速度,嘗試回到原來的法治傳統之中。

  在制度上,南北戰爭之後的成就是:在1804年的第12修正案整整60年以後,美國又一次增加了憲法修正案。憲法第13修正案正式宣佈廢除奴隸制;憲法第14修正案規定所有公民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憲法第15修正案規定公民的投票權不受種族膚色和其他因素的影響。

  南北戰爭後的三大憲法修正案,在制度上回應了我在前面的信裡提到的民主的困惑。民主制度是多數的統治,可是多數也會侵犯他人的權利,也就是托克維爾所擔心的「多數的暴政」;多數也會犯錯誤,多數也會被政治家蠱惑操縱。因此,僅僅是能夠保證多數統治的民主制度是不夠的。好的民主制度,必須保證少數人的自由,保障個人的基本權利。如果說,公平的選舉程式能夠實現多數統治的話,那麼,保障個人自由必須依靠憲法和法律,也依靠民眾對法律的尊重和服從。南北戰爭之後,美國的回答就是:用憲法,用權利法案和憲法第13、14、15修正案,來保障一個少數人也有自由的民主制度。從此以後,「民主」在美國的含義,開始逐漸「現代化」。在經過幾次民權運動之後,今天在人們提到「民主」這個詞的時候,和美國建國初期時的概念已經不同,少數人的自由,已經理所當然地成為「民主」的題中應有之意。

  下次再聊。

  祝好!

  林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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