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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既然是找工作去,晚上也該回家才對啊!」

  「不知道她為什麼不回家,等她一回家,就要她來報到。」

  「一定要來報到,你做母親的要看管嚴一點才好!」

  筆者另訂一個時間,要倩倩報到,這回,她到了。

  「倩倩,你可違規啦!」

  「是的。先生,對不起。」

  倩倩低下頭,捏著一個小皮包、

  「你不去魚工廠上班,應該報告觀護人知道啊!」

  「是的,先生,對不起。」

  她還是捏著她的小皮包。

  「你媽媽說你去找工作,找到沒有?」

  「還沒找到。」

  「為什麼不回家呢?」

  「我住朋友家裡。」

  「人在臺北,有困難為什麼不來找我?」

  「對不起,先生。」

  又捏著她的小皮包。

  「小皮包借我看看。」

  她兩頰排紅,有為難的表情,但又不得不遞給我。

  「裡面沒什麼……」

  裡面確沒什麼,只有一把小梳子,幾個銅板和一本小記事簿。

  「你的朋友不少嘛!密密麻麻,怎麼全是電話號碼呢?」

  「倩倩,你不該騙人呵!」

  她把頭壓得更低。

  「你說話呀!」

  她抬起那漂亮的臉孔往筆者一望,然後徐徐地吐露了她的心聲,她說:

  「先生,請不要為難我嘛!『鐘鼎山林,人各有志』……」

  好個「鐘鼎山林,人各有志」!它以雷霆萬鈞之勢,震撼了筆者的心坎!不僅在當時寧思良久,不知如何問下去,即多年來,也老是為這句話沉思不已。

  我們都知道:當倩倩還年輕時,以她的年紀和容貌來號召,還可以在大旅社、小賓館中當應召女郎或表演什麼的,但歲月不饒人,到青春褪色之時,便只能窩在華西街那種地方操皮肉生涯,而到了人老珠黃時,更不堪設想了。很少風塵女郎能見好就收,能棄邪從良,能善始善終的,我們無法鼓勵和贊同倩倩走入這條死胡同!

  但倩倩雖僅受兩年小學教育,年紀才十六歲,卻已經像哲學家似的洞悉了人生,能說出「鐘鼎山林,人各有志」這樣的話來了,請問:我們還能拿什麼道理去「扶正」她呢?倩倩的姊妹們,就是她的鄰居,她的社區遊伴,她生活在她們裡面已經十六年了,那兒有牢不可破的價值觀念,她就像投進一個大染缸一樣,連牙齒都染黑了,請問:我們還能拿什麼仙丹來「漂白」她呢?倩倩的繼父年邁多病,她的母親已經改嫁一次,她底下有五個稚弱的弟妹,每一個人都巴望著她掙錢,請問:要倩倩放棄這條路,一家人以後的日子怎麼辦?他們沒有過好日子的權利嗎?倩倩在魚工廠工作,每天早出晚歸,吃冷便當,工作和搭車時間超過十小時,泡在腥臭之中,白嫩的小手,不知為了剖魚而刮破多少次,這樣辛辛苦苦的幹活,每月酬勞是三千六百元,請假還要扣薪,就是到電子公司,待遇也差不多;而倩倩若繼續犧牲色相,這區區三千六百元,三兩個晚上就掙到了,請問:如果是您,當有機會喝香擯時,您是不是還選擇臺灣米酒呢?

  任何一個悲天憫人的人道主義者,面對著倩倩這位小女孩的遭遇,心情都會相當沉重的。每個人都會同倩倩情,悲憫她的身世,悲憫她的家庭,也悲憫她所處的社會環境;會為她的無知、她的沉淪、她的自我糟蹋,感到惋借與痛心;會想協助她、提攜她,並期待她過著正常的少女有的——黃金般的、有夢的、絝麗的、聖潔而純真的生活。可是,如果由您處在筆者——這樣一個官方社會工作者的立場,也得承認會有一種無力感和倦怠感,要拯救倩倩這樣的雛妓——她的軀體和靈魂,是需要多少條件來配合,而種種條件的成就,又是多麼困難啊!

  如果筆者逼得緊,倩倩要在魚工廠和輔育院之間,做一選擇,她會回魚工廠的,但想像得到的,倩倩在滿十八歲後,就可以正式領到「執照」,可以合法下海伴舞,可以合法下海執酒壺,也可以合法投身綠燈戶,這樣,筆者不過是刁難她,而多讓她那白嫩的小手給魚刺刺傷而已!如果筆者打馬虎眼,她能在中山北路,從一段到七段,過著「志」趣所在的生活,以她的孝順,能多給她母親一點錢,假日回家時,弟妹們拿著她的大禮物,個個笑口常開,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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