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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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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雛妓哲學家》的後面 一、劉峰松的《雛妓哲學家》 某一天報紙上登出一則轟動一時的消息,說: 「某分局臨檢,在某旅社抓到一少女『表演』,在場觀看者有三名日本人和一位中國人;這位中國人赫然是某地的民政局長,他當晚以東主的身份招待日本人,因為他還兼營藝品店,看『表演』是業務上的需要」。 這位少女因涉嫌妨害風化罪移送法院,後來裁定交筆者輔導。 筆者輔導不少這樣的少女,但從來沒有輔導成功的案例可資竊喜或表功,說來真是慚愧。是筆者擔任觀護人不認真、不熱心、無愛心、無耐心嗎?應說——是,否則便找不到責任的歸屬了。除了觀護人有責任外,還有沒有可追究的責任呢?如她自己、她父母、我們的社會等等?從責任的根源來追究,應都逃不了,我們並且可以歸納出一些因素、列出一個表來;可是,縱然知道誰有責任,仍然沒有搔著癢處,沒有把握要點,仍然無濟於事,不能解決問題。 好多無照妓女,都被強制送到鬥南「婦女習藝所」,但並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據說,她們不怕送法院,不怕送拘留,最怕送鬥南;既然是「怕」去,可見那種場所標榜的「技藝訓練」,是不受歡迎的。她們不想去,拒絕去,而違背教育基本原理,強迫她們去,自然不會有好效果可言。送她們到習藝所原是要救她們脫離火坑,可是她們主觀上把習藝所看成更大的火坑,常集體脫逃,豈不是大笑話嗎? 為什麼這種事難辦?癥結在哪裡呢?直到筆者承辦她的案件,聽她說——「鐘鼎山林,人各有志」之後,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個問題也涉及到個人意志自由的問題。 倩倩的臉蛋兒很漂亮,是「胡茵夢型」的(請李敖先生不要笑,這是真的),而且,有過之無而不及;一個是天然美,一個是人工美。但發育未臻完全,扁平的,瘦弱的,沒有吸引人的地方,夠不上說有征服男人的「本錢」。這種不健康、稚嫩的少女從事色情生涯,給人產生強烈的罪惡感——男人是罪惡的,而社會也是罪惡的。 這一天由她媽媽帶來「報到」,由她的敘述裡,知道她有一個淒涼身世和一個負擔頗重的家庭,談話的內容如下:「我小時候,當礦工的父親死了,母親為了養育我和兩個弟妹,改嫁另一個礦工——就是現在的繼父,母親又與繼父生下三個弟妹;我一共有五個年紀小的弟妹。繼父年紀大,身體不好,無法在礦場裡掙到什麼錢,母親在四腳亭一家魚罐頭廠工作,收入也有限。我們還要付房租,生活是很苦的,從我懂事起到現在,沒過過好日子。」 「你和繼父處得好嗎?」筆者問。 「繼父是好好先生,沉默寡言,在家里弄沒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他不管我的事,沒有虐待我或逼迫我。」 「如果你有一份正當的工作,那麼,一家三個工作,生活不成問題才對,不是嗎?」 「是勉強可以生活下去,但工作難找嘛!」 「你長得漂亮可愛,當店員最合適,找不到這樣的工作嗎?」她露出了微笑,顯出更可愛的模樣。 「我只有小學二年級的程度,連小學畢業證書都沒有,現在招收店員都要中學以上畢業才行啊!」 「也可以跟你母親到魚工廠工作呀!」 「是去過了,工資太低,沒有什麼前途。」 「你太小了,到都市里來幹這種事,實在不好。」 她低下頭、沉默不語。 筆者問她母親: 「你女兒做的事,你知道嗎?」 「我不知道。她是挺孝順的,很乖的,經常拿錢回家,很愛護弟妹,每次回家都帶了一大堆東西送他們,我以為她有一份好工作,哪裡知道……」 她母親的眼眶都濕了。 「送過多少錢回家?」 「上個月給我二萬多塊。」 「你不問她做什麼事嗎?」 「她說在餐廳工作,有薪水、獎金、小費,待遇很好。」 「哪有這回事!」 其實倩倩這樣的身世和家庭並沒有突出,這種身世、這種家庭,在她住的九份一帶,是太普遍了。 追溯歷史,我們知道在荷蘭、明鄭時期,就發現基隆金瓜石、九份一帶產金礦,曾傳說這樣一個故事: 自古以來,原住民族——現在的山胞——就守護春金山、金河(基隆河上流),他們不敢隨意撿拾、開採,怕驚動山神、河伯。後來日本人、荷蘭人、鄭氏手下都先後去開採,他們阻止不了,只有任由他去了,結果,日本人被荷蘭人趕出臺灣,荷蘭人被鄭成功趕出臺灣,而鄭成功最後也覆亡了。一個閱歷深的「老番」慨歎他說:這些人的「逃」和「亡」,都是因為濫採金礦,觸怒神明的報應(事載《諸羅縣誌》)。這是姑妄言之,姑妄聽之的神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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