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敖 > 李敖快意恩仇錄 | 上頁 下頁 | |
17.宣淫紀(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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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這種變動不居的愛情方式裡,我珍惜每一次相遇,並觀察她們的大同小異,而有以思維。一九八一年我跟李明謹燭光晚餐後同去紫藤廬,認識了鄰桌的「靜美」,一個又安靜又美麗的小女生,她一聲不響,跟我有幾夜風流,做愛時候,在臥室,她裸露全身,任我看遍;但在浴室,她卻永遠不讓我看她出浴,對這種小異,我至今引為雅趣。事實上,我一生女朋友並不多,一來我很挑剔、二來機會也少。我雖然是肉體上的「野獸派」,但仍以精神上相戀為前提,沒有愛情的買賣性關係我基本上是不來的。我雖然一生中有五次和妓女上床記錄,但以實際考察她們生活素材為主軸,並非純肉體發洩。康寧祥立委落選那天晚上,外面群情不安,開票前,「國家安全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林家祺找到我家,硬拉我下樓跟他走走,似乎隱含監視之意。我第一次政治犯入獄時,林家祺演白臉,出獄後奉上級和吳俊才之命繼續演白臉,幫我賣掉被我弟弟搞砸的房子,解決了我的財務危機,我一直感謝他,還刻了一方圖章送他。我覺得此人練達能幹,也和藹可親,不像一般00七那樣。這次他拉我下樓走走,我同意了,不料他一拉拉我到一家著名的酒店,開了房間,叫來兩個朋友,喝起酒來了。我酒已早戒掉,但不便掃興,乃喝果汁代之。這時有「美女如雲」場面,林家祺發現我跟其中一美女還聊得來,最後曲終人散,我以為可回家了,林家祺說還沒完呢,隨即大家上車到一旅館,四個客人每人分房一間,我走進去,眼前一亮,赫然一美女在焉,不是別人,就是酒店中跟我聊得來的那一位!門關上後,我告訴她,我說我不花錢買人肉體,這是不道德的,不過這次林先生請客,他付錢,你可照收。然後小聊幾句,我就走了。幾年以後我碰到林家祺,他對我笑著說:「李先生你真是的!那位小姐後來告訴我實際情形了,你真坐懷不亂!」我笑著答道:「我不要掃你們的興,也不要擋美人的財路,一切心領了。」還有一次,好多年前小蘇(蘇榮泉)跟我說:「老大,有空嗎?明天下午三點我帶一位漂亮的年輕小姐到你書房去,隨你要跟她做什麼,全部我請客了。你不是要考察妓女生活嗎?你太落伍了,不知道新人類怎麼想,認識一下新人類吧。」第二天下午,他帶來了,是個快樂型的還滿可愛的女孩子,她跟我一起淋浴,我問了一些她生活問題,淋浴完了,我穿衣服了,她奇怪地望著我,我對她說:「小朋友,回家去吧。」她說:「你不……」我說:「我不……」她說:「蘇先生特別介紹了你,我很願意跟你做。」我說:「我也願意跟你做,可是我可以不做。」 過了幾天,小蘇說:「老大啊,原來你坐懷不亂!可是錢都付了,又不能要回來。」我說:「你請客就好了,客人吃得太少,也是請客呀!」——我反對沒有愛情的買賣性關係,因為信仰我的靈肉一致論,靈肉本應合一的。但不幸的是:靈肉先在女人身上分家,女人靈的一部分,已上升到月滿西樓的修道院;肉的一部分,已下降到寶鬥裡江山樓的「卡經卡經」派,以致心物二元起來:形而上者有靈無肉、形而下者有肉無靈,前者啟靈過分、後者泄欲大多,兩相輝映,終於變成了現代的不靈不肉之人。目前我們眼之所見的現代人,十九都是不靈不肉的,而不是靈肉合一的,這是現代人的一大失敗。我這裡說現代人失敗,並非說老祖宗們靈肉合一得成功,而是覺得:以現代人的進步和頭腦清楚,理應比老祖宗們處理得高明、處理得漂亮、處理得達生近情、處理得和諧有致,可是細看之下,顯然並不如此。現代人仍在靈上肉下裡兜圈子,又不能不肉,結果只好在「靈魂純潔」、「肉體不純潔」的迷宮裡打轉,在仟情與罪惡感之中周而復始。現代人一方面追尋瓊瑤《窗外》的純情派十七歲,一方面浪跡巷內的人肉市場,這是他們最大的羞恥。真正的靈肉一致者,絕不如此。他的境界,是《列子》書中的「心凝形釋」的境界,他發乎靈、止乎肉,但絕不花錢買肉。揚州二十四橋的詩人杜牧,形式上是逛窯子,實質上該是因妓談情、因靈生肉。他若是花錢打炮的粗漢,也不會「贏得青樓薄幸名」了。雖然靈肉本該一致,但卻有誤信靈肉二分的人,他們在生理構造上,好像多了一層「道德的橫隔膜」。隔膜以上,是仁義道德,是上帝;隔膜以下,是男盜女娼,是魔鬼。他們認為:靈是清潔的、肉是骯髒的,因而崇靈貶肉。這種崇靈貶肉一蔓延,即使教棍以外,許多知識份子也大受感染,而絕對的靈上肉下起來。最早但白承認靈不比肉高肉不比靈低的開路人,該是十九世紀的英國大詩人勃朗甯。勃朗甯曾用美麗的詩句,巧妙指出: 「……靈之對肉,並不多於肉之對靈。」(「……nor soul helps flesh mose,now,than flesh helps soul!」)這是何等靈肉平等的偉大提示!勃朗寧又指出:肉乃是「愉快」(pleasant)的象徵,是可以給靈來做漂亮的「玫瑰網眼」(rose一mesh)的,這種卓見,實在值得滿腦袋「靈魂純潔」、「肉體不純潔」的衛道者的反省。崇靈貶肉的論調,早已是落了伍的論調。只肯定靈的快樂而否決肉的快樂,乃是對尋樂本身的一種殘缺、一種怪症,並不值得神氣活現。為了矯正這種錯誤與虛偽,我有意的在我的言論裡加強「性」的比例,我寫《中國性研究》等專書做學術基礎(這書有大陸中國友誼出版公司版,也被日本鬼子翻成日文,以《中國文化上工又口》為名,由土屋英明翻譯,株式會社東方書店出版),先使一般人和新聞局在我的學術基礎下瞠目結舌,然後又把大量的裸女圖片散佈在我辦的報刊裡,並且大都印在封面上。在國民黨政府雷厲查禁的當時,我的書流入黑市,常與夜市地攤上的黃色書刊送做堆,一起去賣。許多人搞不清楚,買錯了,陰錯陽差、歪打正著,竟變成我的讀者,這也是一趣聞,一般人,包括道學或假道學人士,看了我文字中大量的性描寫,滿紙雞巴長雞巴短,自然以黃色譴責,甚至目為下流,其實這種人只是所見者小而已。他們不知道,性是一種最原始最有趣最偉大的動力,從佛經中最能看出來,《大聖歡喜供養法》等佛經中說大聖自在天和烏摩女為夫婦,生了三千子女,其中一千五百個是做惡事的、一千五百個是做善事的。做善事的是「觀音之化身」,跟那一千五百個做惡事的配成兄弟夫婦,以性交方法,來軟化惡行。在這種設計之下,觀音寧願挨肏。《維摩潔所說經》中說:「或現作淫女,引諸好色者。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宗鏡錄》中說:「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斯乃非欲之欲,以欲止欲,如以楔出楔,將聲止聲。」這一佛門理論,最為有趣。這種理論主張「以欲止欲」,主張用風情萬種的美女,吸引好色之徒,以引你性欲為手段,以導你信佛為目的。-為了使你進入我的信仰,不惜以「美人計」對付你,從「小頭」入手,達到「大頭」皈依。這一「『大頭』問題,『小頭』解決」的妙舉,不是最有趣的嗎?我在文章中喜歡把性間題性字眼性觀念帶進場,消極的目的固然在打破禁忌、從「性自由」入手;但在積極的目的上,卻是佛門中的以「淫女」誘人,引起趣味,然「後令入佛智」。 孔夫子感歎他未見好德和好色者,他真笨!把德色合一,問題不就解決了嗎?孔夫子說「五十而知天命」,《中庸》說「天命謂之性」,古人今人亂把「性」解釋一通,其實性最該有的解釋還是男女那一面。「性」的古字本來沒有,最早本是「生」字,在殷商及周初,都是如此。《論語》記孔夫子「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已」。 可見孔夫子羞答答力有未逮的,我李敖都代行之矣!所以二十世紀的中國人,既可得而聞李敖的文章、又可得而聞李敖大談其性,這未嘗不是一種福音。為了傳佈這種福音,我是在很困難情況下突破禁忌的。例如我以裸女做書刊封面,宣示理由有三:一、提高大家的審美標準,使天下人「知美之為美」。二、證明那麼多國民黨的人頭跟黨外的人頭,都趕不上女人的屁股。三、推翻新聞局「三點不露」的標準。圖片以外,我喜用「性文字」,更是古今獨步,但在突破禁忌中,有過有趣的過程。我為黨外雜誌《前進》寫稿子,原稿明明罵國民黨是「一個靠生殖器串連起來的有刀有槍有鎮暴車的大家族」,總編輯耿榮水卻硬割掉我的硬邦邦的「生殖器」,而改成軟扒扒的「裙帶關係」四個字,這種偷天換日,是違背當初約稿的協議的,立刻被我寫文教訓,我說: 《前進》小朋友偷偷刪改「生殖器」為「裙帶關係」,其中一個原因是中了「性禁忌」的毒,這種中毒的特色,是一種「反對『性』的」(anti一sexual)現象。從歷史角度來看,中國歷史上,「反對『性』的」現象,至少在表面上占了上風,所以規律、約束,乃至壓抑「性」的理論與事實,總是層出不窮。 而經典、政府、理學、教條、迷信、教育、輿論等所層層使出來的勁兒,大都是在「解淫劑」(aniiaphrodisiacs)上面下工夫,在這種層層「解淫」之下,善於掩耳盜鈴的人們,總以為「沒有『性』的問題」,因為「中國是禮義之邦」!流風所及,一涉到「性」的問題,大家就立刻擺下面孔,道貌岸然的緘口不言,或聲色俱厲的發出道德的譴責。因此,「性」的問題,終於淪為一個「地下的」問題。這樣重大的問題,居然千百年不見天日,怎麼能不發黴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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