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敖 > 李敖快意恩仇錄 | 上頁 下頁
12.寒武紀(4)


  (找不到好形容詞),等速食來了,他回來,叫老太坐在車上,做得未免太過分了些,可憐的胖胖,這麼一個天才,竟花這麼多心智和精神,用在這批小嘍囉身上。吃完飯,我怕路上會冷,去買件毛衣,此時已無長袖厚點的衣服,隨便買了件上衣。把老太送回家,我們正式上路,已九點四十五分了,胖跟我說好一出臺中,我就睡,他保證不再跟他們兜了。我也實在太累,倒下沒多久就睡著了。走到尖豐公路時我醒了,開了瓶汽水。突然他們的一部紅車超過了我們,胖一氣就把車停下,我們下車走走、跳跳,有部警察局的吉普車也來湊熱鬧,要看駕駛執照,抄了我們二人的身份證。胖告訴他在交通上挑不出我的錯,我們是政治問題,那警官看了身份證說二十四年生的人還有什麼問題,也問後面的車子要身份證等,他們二三個人將警官拉到一邊,咕咕他說著小聲話,胖說要公平,既然要登記身份證,就大家一起登,那胖警官說當然當然,一會兒就說他們的已登記好了,胖不服說我們二個人的身份證比他們幾個人登記得還久。「路不好走,不要開太快,快點走吧!」我們就又走了,沒一會兒又看見將軍小酒家,一路幾乎以一百的速度前進,我又躺下睡覺。再醒時已到了桃園,胖想在桃園街上丟掉他們,路不熟,他們沒丟成,倒險些回不到大路上。開著開著開著,臺北愈來愈近了,我們由民權路的橋進臺北,沒想到,一進臺北就又多了部車,他們早就在等我們了。胖還打算將車停在車站,坐部計程車,花二三百塊兜他們玩,他在車內睡覺。我不希望這佯,已經這麼累了,回家洗個澡,睡覺多好,何必花這筆冤枉錢?我到家己一點半多了,媽媽在吃夜點,我也跟著一道吃,她說我們走的第二天,管區員警就來了,以前的任警官調走了,他問媽我到哪兒去,媽說不知道,也許去畢業旅行,「到哪兒去了?」「不知道。」「是不是跟個姓李的一起去?」「不曉得,他們好像不少人。」「是不是到台中去了?」「也許。」那員警走到門口,又有一個穿便衣的來了,那員警跟他眨眨眼說知道了,那人還拿出一名片,說他認得爸爸,又說:「那姓李的是老油條,叫他弟弟把車停在外頭,他再把車開走。」我們已經回來了,也不用著急了,我洗了澡,就睡覺。我實在好累、好累,以後要玩,一定要坐火車去。

  在被軟禁時代,我跟小蕾不但去了日月潭,還最後去了一次榮星花園。這個花園,後來與我還有一段故事。榮星花園的繼承權,本落在辜家老六即辜偉甫手中,辜偉甫比他哥哥辜振甫、弟弟辜寬敏上路得多,他感于他漢奸爸爸辜顯榮一生受益於鄉梓,亟思有以回饋社會,以代父親報德,故在所屬事業中,力謀發展與公益有關部分。不幸時運不濟,且以不善理財,最後形成「地闊錢窮」(LAND RlCH,CASH POOR)局面,對外負債達二億三千萬,其中尤以鹿港鄉親居多。但因全部財產足以償債而有餘,故亦不改素志。不料一九八二年問,他的健康急速惡化,乃預立遺囑,內容業經辜振甫簽字同意在案。不期辜偉甫屍骨一寒,辜振甫就以人所難知的原因,不守承諾。債權人中,鹿港鄉親兩百多人債額一億八千萬元,辜振甫先則拖延不予解決,繼則宣稱他弟弟的遺產不足償債。債權人走投無路,乃由在辜偉甫事業中服務二十年的一位元義人林永智出面,投訴于李敖。我建議的妙計是:由辜偉甫的生前總管周永嘉擬將其擁有的「榮星公司」百分之五的股權出讓給李敖,以借用李敖的力量對抗辜振甫。這個妙計在稍後幾天的一次會議中,向辜振甫提出,當辜振甫得知可惡的李敖即將介入時,「臉色蒼白,呆若木雞」,最後說了一句話:「假如周永嘉如此做的話,六爺(辜偉甫)

  的債務事,我從此不管了。」但在場的辜寬敏察言觀色,立刻演白臉,向其五兄辜振甫表示不得不管,說讓他再次的處理處理看。於是,受各階層尊重的蔡金塗(人稱「阿城哥」)登場了,辜寬敏請來蔡金塗向周永嘉疏通,最後同意將辜偉甫之債務全部解決。事後,「阿城哥」拉著周永嘉間說:「這個什麼李敖,到底是誰啊!好像『老五』(辜振甫)很怕他似的。」

  周永嘉答說:「李敖嗎!只是個『後生小子』,會寫一點文章,但很會罵人。」事後,林永智以金錢相謝,我退回了。一九八六年四月十四日我回信說:「雖然你的『感謝李大哥』的好意,我一律心領,但錢絕對不能收。《戰國策》記魯仲連的話,說:

  『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所取也。』我這次為辜家被害人給辜振甫壓力、逼辜振甫還債,純為『排患、釋難、解紛亂』,不涉其他。雖然送錢是你『出自誠意的略表謝意』,但我縱『受之無愧』,也要把錢退給你,並多謝你的好意。」「我總覺得,債務的付之解決,你老弟鍥而不捨的奔走,積功最多,辜偉甫能有你這樣一位青年朋友為他料理後事以全令名,真是他的幸運。我覺得辜家債權人全體應該感謝的是你,雖然他們如今驚魂甫定,來不及感謝任何功臣了。」整個的擺平辜振甫事件,使我對義人林永智十分佩服,他具有最好的臺灣人的美德傳統,這樣好的臺灣人,我在外省人身上都看不到。

  榮星花園盛時,是臺北市最漂亮的一座花園,我和可愛的小情人小蕾倘佯於斯,對它一直有深情的懷念。也在那裡認識了辜偉甫。沒想到物非人非以後,我差點做了它百分之五的股東,經辜振甫力事搶救,方免李狼入室。我高興我有那麼大的威信去唱「空城計」,最後智勝了他。當然辜振甫心中絕不承認。他在信義社區自建大舞臺,登臺自演諸葛亮,他是當亮不讓的,不讓也沒關係,做司馬懿又怎樣?最後的勝利又屬誰呢?

  在被軟禁時代,我的報復,不止於「捉迷藏」,還有更狠的。一九七0年九月三日雷震坐牢十年期滿出獄,我得知國民黨新聞局調虎離山,屆時請外國記者們去中部旅遊,暗中放出雷震,我乃約來《紐約時報》兼《時代·生活雜誌》的特派員夏皮羅(DonaldH.Shapiro)和美聯社的特派員普拉特(Leonard Pratt),一大早跑到新店安坑監獄,在我個人被國特「護駕」中,接雷震出獄,使國民黨偽政府無法封鎖這一消息。後來雷震在日記和回憶裡也盛道此事。又如我被跟監快一年時,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奧克森伯格(MichelOksenberg)

  教授請我在中泰賓館吃飯,看到我被國特「護駕」而來,極起反感。跟我密談甚久後,他後來與卡特搭上線。卡特當總統時中國政策全部信任他,遂有提早承認中共之舉。——老K使我受明害,我使老K受暗傷,山人自有道理,山人自有山人的反老K方式。你在臺灣困擾我,我在海外困擾你。大家走著瞧吧!一些人不明白我的方式,他們以為我是「思想巨人,行動侏儒」,殊不知我其實是個黑天鵝,優遊在水面上,表面悠閒,下面卻劃個不停呢!我被捕後,警備總部的辦案人員就說李敖陰險、說李敖足智多謀:「他把你賣掉,帶你去數錢,你都不知道呢!」——真的李敖,正如是也。

  我在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晚上被捕,結束了十四個月的「寒武紀」。多少年來,國民黨處心積慮給我李敖戴帽子,可是就是難以戴上紅帽子。原因無他,我來臺灣時,只有十四歲,說我是共產黨,殊嫌不倫;後來雖有了紅衛兵,且我的年齡雖與紅衛兵相當,但究竟人在臺灣,如此罪名,仍嫌荒謬。國民黨這回很寬大,他們抓我,的確免了紅帽子,但給我台獨的帽子。我這根本反台獨的人,居然戴著台獨之帽人獄,真荒謬絕倫,我寧願「匪諜」呢!

  我被捕後五十六天,一九七一年五月十三日,《紐約時報》登出我的照片報導如下:

  臺灣特務機構上個月逮捕了一位著名的年輕作家。他的日記日前已送達其美國友人的手中。

  這位作家——李敖——知道自己遲早要被抓,在去年就把一些手槁,包括他的日記送出國外。這位現年三十七歲的作家,以諷刺文章聞名幹世。他修理個人、團體以及種種普遍的社會現象。

  他的日記寫得輕鬆幽默。描述那些監視他的特務形狀。

  他們在他被捕之前,全天候盯了他整整一年。日記裡也談到有關的情治單位,以及他一些朋友被約談爾後逮捕的事。目前這本日記只在私下流傳,但也經過編譯,隨時可以出版。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