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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殷鑒紀(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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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上學期末,各校發現一種宣言,不知是哪兒來的。宣言的內容主要的是批駁費正清等在美國國會證詞,說他們「助匪」、「犯罪」。照我看來,這篇文章可算官方雇用文入的寫作精華。彼等立論,完全是從一個政權的利益出發,罔顧世界大勢。其實,費正情等人的言論,意在保全臺灣。臺灣這個小島,若不是美國第七艦隊保衛,恐怕早在一九五0年便「陷共」了,還有什麼「反攻」空話可說?複次,這一宣言表面系「自由簽名」,實際則為一「忠貞檢查」。在臺灣住了十幾年的人,面對這一簽名運動心裡都有數,如不簽名將被疑為不忠於某黨政權,這樣的人將蒙種種不便,甚至有打破飯碗的危險。在臺灣這種形態的絕對主義的統治之下,誰不怕麻煩?在臺灣這個飯碗難找的島上,誰不怕打破飯碗? 於是而有一千四百位元文化工作者簽名的盛舉。我因為一方面認為那一宣言的內容幼稚可笑,另一方面我尤其憎惡那種「間接強迫」的作風,所以拒絕簽名。後來校方一高級黨務人員親自來舍勸簽,仍然被我拒絕! 於是,多年累積的問題爆發了! 殷海光說「一千四百位元文化工作者」的抗議宣言「不知道是哪兒來的」,但在十三年後,「哪兒來的」終於水落石出。一九七九年三月,國防部總政治部屬下的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出版了一本紅皮燙金的《慎師七十文錄》,是慶祝曹敏七十生日的一本專集,其中有一篇《胡秋原先生序》,我看了以後,才疑團盡解。胡秋原在序中回憶: 我是一個幾乎沒有所謂「社交」生活的人,與黨政方面人士尤其少有個人的往來,所以我與曹慎之先生原不相識。 一九六二年,鄭學稼先生和我因為一個同我們兩人有投稿與書業往來的書店,在所謂文化論戰後忽然對我們兩人先後送紅帽子,我們便先後對那書店及其作者提出誹謗案之訴訟,法院合併審理。這種官司在中國原很少見,所以開始之時旁聽的人不少。當時一般朋友對鄭先生與我的批評大抵是「修養不夠」,「不上算」,甚至於說「好事」;只有三個人同情我們的遭遇,經常到法院旁聽,這便是任卓宜、曹慎之、徐高阮三位先生。任先生是我們兩人的老朋友,徐先生則因我而認識鄭先生,曹先生那時與鄭先生在國防部的一個研究部門同事,他是因鄭先生而去,於是我在法庭開始認識慎之。 這一透露,告訴了我們:在胡秋原、鄭學稼告文星的訟案一開始,曹敏便以與鄭學稼「在國防部的一個研究部門同事」的身份,微妙的介入了。胡秋原又說: 當官司尚在進行之時,到一九六六年,美國國會為越戰舉行聽證,費正清、巴奈特趁機主張討好中共以解決越戰。有一天,慎之邀約我和學稼、高阮三人,主張寫一封對美國人民公開信,結果有一千數百人簽名的公開信在《紐約時報》發表,一時發生相當大的影響。此我與慎之合作之一事。 這一透露,又告訴了我們:「當官司尚在進行之時」,曹敏已經「邀約」胡秋原、鄭學稼、徐高阮共同合作為國民黨秘密搞文宣。據一九六六年七月三日《聯合報》,當時新聞局長沈劍虹曾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施政說:「臺灣學人教授一千六百餘人駁斥美國姑息分子費正清之流的謬論,曾於五月發表《致美國人民一封公開信》,已由『新聞局』譯成英文,現已洽妥《紐約時報》,于近日內連同簽署者一千六百餘人名單在該報刊登/可見國防部總政治部黑勢力之大,大到可以自行作業,然後叫行政院新聞局到美國報上買廣告的程度!胡秋原說他們「寫一封對美國人民公開信,結果有一千數百人簽名的公開信在《紐約時報》發表,一時發生相當大的影響」。事實上,「一時發生相當大的」,不是影響而是醜聞。因為一千六百餘名學人教授的眾口一聲,適足反證了這些知識份子的被強姦。正因為是被強姦,所以失格的學人教授們,也就亂簽一氣,一千六百人中,因為在各校兼課而見名就簽,以致光「簽名重複」的,就有六起之多!其中朱建民、董世祁、何靜安、鄭小傑、盧英權、林碧滄諸教授,大名都出現兩次,如此醜聞,真是今古奇觀也!由簽名事,參照文星被封殺,在封殺作業中,由王升主持的「國防部總政治部」,是媒孽最深的首席機構。當時文星的敵人胡秋原等,表面上是自由學人,其實骨子裡卻跟王升這些大政工掛鉤,同幹這一票「文武合一」的摘星大業。當時因為事涉機密,流傳出來的內幕有限,所以無從深究。直到胡秋原事後自己這樣透露,才真相大白。 王升本人是沒有文化水準的下三貨。林正傑的《前進》雜誌馬屁說他是正統軍人出身,這是美化王升的說法。事實上,王升只不過小學畢業外加受訓不足六個月的卑鄙小子,所以他的招朋引類,也就是「武大郎玩夜貓子——什麼人玩什麼鳥」式的,他所欣賞並重用的大將曹敏,還不如王升念過小學,他根本沒進任何正式學校。他在一九二六年混跡北伐隊伍中,辦黨。抗戰勝利後,辦黨報。離開大陸後,逃到香港做小生意。一九五一年來臺灣,一九五二年到政工幹部學校教書,見寵于王升,自此扶搖直上,伊然學術與政治之間人物矣!胡秋原等從曹敏這根線上攀王升,完成「文武合一」的掛鉤,這種人是什麼水準,可想而知矣!殷海光因文星而被胡秋原等迫害,一千六百人簽名事件只能算是迫害中電影手法的「遠景」,因為這一甄別「忠」與「不忠」方式,受害者不止殷海光一人,但是對殷海光個人的文字圍剿和台大出局,卻是電影手法中的「特寫」、「大特寫」。受害人首當其衝者,則是殷海光。殷海光說國民黨迫害他是「用一種十分複雜和隱閉的方式,不易觀察到」,確是事實。當時我們所能觀察到的,只是表面上的文字圍剿,卻不知道骨子裡胡秋原等的勾結國民黨大璫頭,動用官方的特務政工力量,整垮文星、鬥垮殷海光的作業細節。如今殷海光墓草久宿、王升垂垂已老,年過九十的胡秋原自忠貞分子、反共大將一飛而直上北京矣!人世變化之奇、政海波橘之異,反反復複,有如是者! 在殷海光被迫離開台大之際,教育部去函台大,調虎離山,擬聘請殷為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員會委員。殷海光很困惑,特來找我商量,他表示「不該不勞而獲」,也「義不食周粟」。 我說:「不錯,一個人不該不勞而獲。但按照憲法第十五條,人民有生存權、工作權,你一定得在有生存機會、有工作機會的前提下,才能談正常的不該不勞而獲的道理與道德。如果環境不准你有適合你的生存權和工作權,在這樣畸形的環境下,你如接受畸形的收入,也情有可原。陳獨秀到死還拿政府的錢,可是何礙其為陳獨秀;魯迅到死也還拿政府的錢,可是又何礙其為魯迅!不拿當然好,可是你能活得下去嗎?至於你說『義不食周粟』,這種道理在伯夷叔齊時代就站不住,們夷叔齊『義不食周粟』,逃到首陽山,『采蔽而食之』,但他門忘了,米固然是周朝的,蔽也是周朝的啊!不食周朝的米,卻吃周朝的蔽,這是哪一門子的邏輯啊!何況所謂周粟,也不是什麼周朝的粟,根本就是民脂民膏,你吃的是民脂民膏而已,還談不上是國民黨之飯也!」我這一番話,把殷海光說得哭笑不得。他知道我是雄辯家,他知道我故意站在他的立場為他講寬心的話,他知道我李敖真的是「義不食周粟」那一派,當然他知道我「義不食周粟」,有我的本錢——我還年輕,我比較靈活,可以「做點小生意謀生」。殷海光連「做點小生意謀生」都不及格,因為殷太太做點裁縫工作,他都要來個二價,這種頭腦,又怎配做生意呢? 至於殷海光的生活收入,所遭到的困難尚不大嚴重。在《自由中國》時代,雷震給他滿好的待遇;《自由中國》以後,我自文星給他大力的支援。費正清到臺灣的時候,約我陪他·去看殷海光,後來在南港請殷海光同我吃飯。因為殷海光曾向我表示希望美國有學術機構幫助他,我側面問費正清可否設法,費正清說,他已對殷海光有幫助。這事我頗不快,我向黃三抱怨說:「老殷的為人我實在要罵他,他拿了費正清的研究費,卻對我們不吭氣,害得我們還拼命替他設法,這算什麼!」,我雖然大力支持殷海光,但對他的為人,卻總是以看一個不通人情的高級書呆的眼光來給他定位。他並非全無心機與權術,但這種心機與權術,總是湖北人式的,格局甚小,所以我始終不怎麼喜歡他這個人。雖然我對他的蚊龍氣質與文字上的才華很佩服,並且為了散佈並延續這種氣質和才華,盡了沒有人能比得上的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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