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敖 > 李敖快意恩仇錄 | 上頁 下頁
1.陸根紀(1)


  飄洋過海,乃懷陸根,我雖不往,一往情深。

  「光宗耀祖」是中國入嚮往的主題思想,它有點封建,但在追遠尋根的意義上,卻又不無可取,至少有這種思想的人,它不忘本,也很念舊,自己發達了,不忘記使祖宗也跟著發達一下。糟糕的是,很多人在使祖宗發達時卻為了體面,硬替自己換了祖宗,例如竊國大盜蔣介石,高攀自己是周公之後,但其手下何應欽卻技高一籌,高攀自己是周武王之後,而周武王是周公哥哥,是老大,是嫡系,光耀起來,顯然我比你大。其實周武王、周公絕不會跟國民黨這兩個癟三沾親帶故,只是他們死後倒楣,被癟三抓住不放而已。

  至於我李敖,對祖宗問題卻正常得多,不但正常,並且涉嫌低攀,且有扶弱抑強的味道,因為我把祖宗鎖定在少數民族及被壓迫民族身上。我首先根據我家藏的《李氏宗譜》,聲言我是苗族之後;接著根據學理,又聲言我跟高山族同源。

  關於我是苗族之後,已獲大陸學術界的認同,從苗學研究的書刊上,已經一再把我作為樣板。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伍新福、龍伯亞著的《苗族史·苗族遠祖量尤》等書已開苗族與蚩尤歷史的先河;而貴州民族出版社出版龍伯亞寫序、田玉隆編注的《蚩尤研究資料選》,更是光揚此道不絕。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在貴州大學執教的田玉隆(苗族)還托臺灣的黃彼蘿、楊爾琳教授間接轉苗蚩之書來,認同之情,不可掩也。事緣我在大陸出版的《李敖文集》扉頁上,早題反詩如下:

  落落何人報大仇?明珠豈肯做暗投?
  信手翻盡千古案,我以我血薦蚩尤。

  大陸本來是一片魯迅「我以我血薦軒轅」天下的,忽然臺灣傳來薦軒轅死對頭的妙詩,自然足為少數民族及被壓迫民族張目。而在海峽這邊,我也沒閑著,我排斥了高山族絕對南來的說法,而採取了高山族是苗族論的新說。在臺灣大學教過我考古人類學導論的淩純聲教授,曾綜合日本學者金關丈夫、國分直一、鹿野忠雄等教授的見解,益以己說,發表《古代閩越人與臺灣土著族》論文。他的結論是:高山族「在古代與原來廣義的苗族為同一民族,居於中國大陸長江以南,……遠在紀元以前,……移居臺灣,海上早有往來,自秦皇漢武三次遷沿海越民於內地,徹底實行海禁以後,臺灣孤懸海外,乃與大陸隔絕」。淩純聲此說,是本諸日本學者鳥居龍藏教授的發現。烏居龍藏在一九0三年到中國西南各省調查苗族,發現高山族中的曹族與布農族,與苗族酷似,所以提出此說。淩純聲研究苗族多年,到臺灣後,「入山工作,所至之處,見土著之民情風俗,與大陸上西南民族相若,大有;日地重遊之感。」這一印證,最引起我的注意。根據《李氏宗譜》,我的遠籍是雲南烏撒。五百年來,我的祖先由苗族一變為山東人,再變為東北人,變得與我們苗族老鄉高山族愈分愈遠,相逢如不相識。如今我東渡臺灣,重來認同,大家自屬真臺灣人無疑。那些假臺灣人想搞小圈子嗎?那我就告訴你,臺灣是屬於苗族的,而不屬於漢族的,你們這些來自閩粵的假貨,不管來了幾代或十幾代,不管是小番薯或大芋頭,都他媽的差得遠哪!

  我這苗蚩之後,遠祖由雲南遷山東、祖父由山東遷東北、爸爸由東北遷北京,最後遷到臺灣,我們這一支,除了大姊、二姊外,最後全都落籍臺灣了。

  我在十三歲一九四八年離開北京,南下天津和上海,那時大姊、二姊留在北京。大姊大我六歲,正念大一;二姊大我五歲,正念高三。這一分別,一別就是四十四年!一九九二年我請她們來臺灣,那時我已五十六歲,大姊、二姊已經六十一、六十歲了。三年後一九九五年,二姊再來臺灣,我請她書面回憶吾家舊事,不期她心靈手敏,憑她的好記憶,一寫就是六萬字。杜甫詩說「世亂遭飄蕩,生還偶然遂」,我在臺灣因「世亂」迄今未能「生還」大陸,但二姊卻能生臨臺灣,為我寫下這六萬字,正可補充我回憶的不足,部分段落雖不全然寫的是我,但那一時代背景、家庭背景,卻正是我族類,正可襯出我在其中。二姊的六萬字最驚人的,是她那細膩的記憶。這種細膩,縱使跟你的記憶不合,你也難以駁倒她。首先,她在我生日上翻了案。我的生日舊說法是乙亥年三月二十三日辰時,就是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七至九點,但二姊卻獨持異議。二姊回憶:

  從頭談起,我首先就懷疑敖弟的生日究竟是哪一天?媽媽健在,當然輪不到我說大話,是非招罵不可的。可我又拗不過自己想將話說出來,因為從小我就有一個疑團,以為我們姊妹的生日都是陰曆二十幾,惟有敖弟和小八弟是初幾,因而他們兩個才是男孩。我一直記得敖弟的生日是三月初三,在這個問題上,我哪裡敢跟媽媽爭,但又無法解釋自己的概念是哪裡來的。可惜算命瞎子部只會胡謅,但凡有個真能掐會算的證明一下:一九三五年陰曆三月初三或三月二十三辰時生的男丁,到底哪一個命中註定有兩次牢獄之災,不就真相大白了嗎?

  照二姊回憶,我的生日是一九三五年四月五日,兩種說法相差二十天,但都在四月。如二姊記憶屬實,則市井報刊描寫李敖的「金牛座」性格,就全部崩盤,我反而是「白羊座」的。

  我是不信什麼星座的,但我的例子可以拆穿星座謬說,亦一快事。

  我雖生在哈爾濱,但籍貫上卻是吉林省扶餘縣。扶餘老宅我沒去過,但二姊去過:

  在我四歲前後,媽媽曾帶著大姊和我回過一次吉林老宅,一大堆人坐在門檻上拍照,包括兩位姑姑和大伯父家的子女,大概因為我們住在哈爾濱,相比之下,我們的穿著打扮沒有其他人那麼土氣。至少證明我們那時家境還不錯。據說人怕母也生過很多孩子,有一段時問她和奶奶婆媳二人爭著生,只是大們母生孩子存活率不太高,多數死於四六瘋,最後很理想地剩下一兒一女。

  那個時代醫藥不發達,幾乎每家都有生兒夭折比例,而媽媽一人生八個,至今人人健在,確屬少見;而六個女兒中,至今人人控制老公,使老公一生不得情變婚變,禦夫有術如此,亦屬罕見也。李家姑奶奶們的道行,此為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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