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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他雖不是科舉出身,書卻念得極好,很多古文他都背得爛熟。在無聊中以背古文自遣,背到方苞那篇《獄中雜記》,他忽然大有所悟。近一百九十年前,清朝大學者方苞被判死刑,關在牢裡,那個牢,不正是這座刑部獄嗎?方苞後來被赦出獄,寫的那篇《獄中雜記》,所寫的內容,豈不還流傳到眼前嗎?方苞寫監獄黑暗,寫這監獄一共有四座老監房。每座監房有五個房間:獄卒住在當中的一間,前面有大窗通光線,屋前有小窗透空氣;其餘的四個房間都沒有窗,可是關的犯人經常有兩百多。每天天還沒黑,就上鎖了,大小便都在房間裡,和吃飯喝水的氣味混在一道。加上寒冬臘月,沒錢的犯人睡在地上,等到春氣一動,沒有不發病的。往往一死就死上十來個。監獄的規矩,一定要等天亮才開鎖,整個晚上,活人和死人就頭靠頭腳對腳的睡著,沒法閃躲,這便是傳染病多的原因。還有奇怪的是:凡屬大盜累犯或殺人要犯,大概由於氣質強悍旺盛,反倒被傳染上的不到十分之一二;縱使傳染上,也很快就好了。那接二連三死掉的,卻都是些案子輕的罪犯、或嫌犯、或保人,是些不該繩之以法的人們。方苞問獄中一個姓杜的,說:「京師裡頭有順天府尹的直轄監獄、有五城禦史的司坊,為什麼刑部的監獄還關著這麼多囚犯?」姓杜的說:「近幾年來打官司,凡情節比較重的,順天府尹和五城禦史便不敢作主;又九門提督調查抓來的,也都撥歸刑部;而刑部本身十四個清吏司裡,喜歡多事的正副滿漢郎官們,以及司法人員、典獄官、獄卒們,都因為人關得愈多愈有好處,所以只要沾上一點邊就給千方百計抓進來。人一進監獄,不問有罪沒罪,照例先給戴上手銬腳鐐,放進老監房,使你吃盡苦頭,在吃不消的時候,他們就教你怎樣取保,保出去住在外面,隨傳隨到;再照你的家庭。財產狀況,把錢敲詐來,由他們按成派分。中等以上的人家,都盡其所有出錢取保;其次,要想解下手銬腳鐐搬到老監房外板屋裡去住的,費用也得幾十兩銀子。至於那又窮又無依無靠的,就手銬腳鐐毫不客氣,作為樣板,以警告其他的犯人。又有同案一起被關的,情節重的反能取保在外,情節輕的、沒罪的,卻吃著苦頭,這種人一肚子冤氣,沒好吃沒好睡,生了病,又沒錢治,就往往死翹翹了。」方苞在《獄中雜記》中又寫道:凡判死刑的,一經判決執行,行刑的人便先等在門外,派同黨進去索討財物,叫做「斯羅」。對有錢的犯人,要找他的親屬講條件;對沒錢的犯人,便當面直接講條件。如果判的是剮刑,便說:「答應了我的條件,便先刺心;不然的話,四肢解完,心還沒死。」如果判的是絞刑,便說:「答應了我的條件,第一絞便包斷氣;不然的話,絞你三次以後還須加用別的刑具,才死得了。」只有判的是殺頭,才沒什麼可討價還價的,但是仍;日可以扣留腦袋不給死者家屬,達成敲詐目的。因此,有錢的自然甘心賄賂幾十百兩銀子,沒錢的也會賣盡衣服雜物報效;只有窮得絕對拿不出錢的,才真照他們所說的執行。擔任捆綁的也一樣,如果不滿足他們開的條件,五花大綁時便先給你來個骨斷筋折。每年秋決的時候,雖然皇帝朱筆勾掉的只十分三四,留下的有十分六七,但全體囚犯都須捆綁著到西市,等待命令。其中被捆綁受傷的,即便幸而留下,也必須病幾個月才能好,甚或成為一輩子也治不好的暗傷。方苞曾問過一個老差役說:「大家對受刑受綁的既沒什麼深仇大恨,目的只不過希望弄點錢而已;犯人果真拿不出錢,最後又何妨放人一馬,不也算積德嗎?」老差役說:「這是因為要立下規矩以警告旁的犯人、並警告後來的犯人的緣故。如果不這樣,便人人都心存僥倖了。」擔任上刑具和拷打的也一樣。和他同時被捕受審時挨過夾棍的有三個人。其中有一個人給了二十兩銀子的代價,只骨頭受點輕傷,結果病了個把月;另一個人給了雙倍代價,只傷了皮膚,二十天便好了;再一個人給了六倍代價,當天晚上便能和平常=樣的走路。有人間這差役說:「犯人有的闊有的窮,既然大家都拿了錢,又何必有拿多少作分別?」差役說:「沒有分別,誰願意多出錢?」方苞又寫道:「部裡的老職員家裡都收藏著假印信,公文下行到省級的,往往偷偷動手腳,增減著緊要的字眼,奉行的人是看不出來的。只上行上奏皇帝和諮行各部的,才不敢這樣。依照法律規定:大盜沒殺過人和有同犯多人的,只是主謀的一兩個人立時處決,其餘人犯交付八月秋審後概給減等充軍。當刑部判詞上奏過皇帝之後。其中有立時處決的,行刑的人先等在門外,命令一下,便捆綁出來,一時一刻也不耽擱。有某姓兄弟因把持公倉入獄,依法應該立時處決,判詞都已擬好了,部員某對他們說:『「給我一千兩銀子,我弄活你們。」問用什麼辦法,部員某說:「這不難,只消另具奏本,判詞不必更改,只把案末單身沒有親戚的兩個人換掉你們的名字,等到封奏時候,抽出真奏,換上此奏,就行了。」他的一個同事說:「這樣辦可以欺蒙死的,卻不能欺蒙長官;假使長官發覺,再行申請,我們都沒活路了。」部員某笑著說:「再行申請,我們固然沒活路;但長官也必定以失察見罪、連帶免官。他不會只為兩條人命把自己的官丟掉的,那麼,我們最後還是沒有死的理由的。」結果便這麼辦,案末兩個人果然被立即處決。長官張口結舌給嚇呆了,可是終於不敢追究責任。方苞說他關在監獄的時候,還見過某姓兄弟,同獄的人都指著說:「這便是把某某人的命換來他們的頭的。」……

  張蔭桓在牢裡一邊背誦著方苞的文章,一邊從現場印證,他發現他置身的,是刑部監中最受優待的牢房。《獄中雜記》說做官的犯案可住優待房,現在他一人住一間,看不到其他牢房的更黑暗場面,也算優待的項目之一……想到這裡,遠處聞來哀號的叫聲,斷續的、陰慘的,使他更有動於心。他是老官僚了,見聞極多,他記得有人跟他談到刑部獄的黑暗,禁子牢頭受賄,名目繁多。有一種叫「全包」,就是花錢從上到下,一一買通,可得到最大的方便;還有一種叫「兩頭包」,就是買內不買外、買上不買下;還有一種叫「撞現鐘」,就是按件計酬,每得一次方便,付一次錢;還有一種叫「一頭沉」,專在受刑時付錢,藉以減輕皮肉之苦……張蔭桓想著、想著,笑了起來。他自言自語:我這回遭遇的,可算是「全包」,不過不必我花錢買通,光憑我這「戶部侍郎」的大官銜,就足以通吃這些禁子牢頭了。俗話說「朝裡有人好做官」,我今天卻是「牢裡有官好做人」——要不是這個大官頭銜擋著,《獄中雜記》的全套場面,我都要全部見識了。

  與刑部獄相對的,其實另一座監獄也形成了,那就是瀛台。瀛台是中南海湖中的一個小島。瀛台從明朝以來,便蓋有宮殿廳堂,到了清朝,由名建築師樣子雷根據中國蓬萊等仙山的傳說,把它變成人間仙境似的造型,但是,現在這一人間仙境,卻變成了人間最豪華的監獄——光緒皇帝被囚在這裡,這裡,幾百年來,曾有歷代皇帝的尋歡作樂、流連忘返,但是現在啊,剩下的只是可憐的青年皇帝孤零零在假山怪石旁邊,流連而不能再返。雖然他已經無異囚犯,但用他名義對外發號施令,卻依舊以假亂真。先是九月二十四日、舊曆八月初九,厲行變法維新的光緒皇帝忽然下了一道命令,把譚嗣同等六個人「均著先行革職,交步軍統領衙門,拿解刑部治罪」。緊接著這道革職抓人的命令,兩天后,九月二十六日,舊曆八月十一日,又下了第二道命令,「著派軍機大臣、會同刑部、都察院,嚴刑審訊」。但形式上只「嚴刑審訊」了一整天,九月二十人日,舊曆八月十三日就下了這樣的第三道命令:

  「諭軍機大臣等:康廣仁、楊深秀、楊銳、林旭、譚嗣同、劉光第,大逆不道,著即處斬,派剛毅監視,步軍統領衙門,派兵彈壓。」

  在這命令還沒公佈的清早,刑部監上下已忙做一團,開始「套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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