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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和清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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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獨白下的傳統》裡,發表過一篇《人能感動蝙蝠論》,寫中國人的動物哲學,寫中國人的「動物泛靈信仰」(zoologicalanimism)的流變,寫中國人的「人能感動動物論」,一直寫到中國人相信人可以感動蝙蝠。我寫這些純中國的思想,發前人今人所未發,自是復興中華文化第一功臣,自然不在話下。 由於中華文化的底子太濃太厚,許多主題,實在一次無法只做一道菜,實在可以「黃魚兩吃」「黃魚三吃」,以蝙蝠為例,還可毫不重複,別立主題,再談它一次。 蝙蝠長得像老鼠,老祖宗們鬧不清楚它,叫它「老鼠」、「地鼠」、「天鼠」、「飛鼠」。傳說蝙蝠是老鼠吃了巴豆以後變的,所以名字難免鼠來鼠去。因為蝙蝠夜裡飛,又叫它「夜燕」。蝙蝠停飛時候,翅膀伏下來,所以又叫「伏翼」或「服翼」。 蝙蝠的造形,不討人喜歡。雖然除了「吸血蝙蝠」(vampire)外,蝙蝠吃害蟲,對人未嘗沒好處,但中國人外國人都不喜歡它。中國人除了用做「五福(蝠)臨門」的圖案外,總是把它抓來當藥吃,用這種東西治一種怪病——「小兒驚癇」。方法是把蝙蝠煮了,做出「小兒慢驚返魂丹」,《醫學集成》裡說「小兒驚癇,用入蜇蝙蝠」和藥,《聖惠方》裡說「小兒慢驚返魂丹,治小兒慢驚及天吊(引右一豎到中間)夜啼,用蝙蝠」和藥。妙用就在此。 這種治小孩子夜裡哭鬧的妙用,老祖宗意猶未足,老祖宗看到蝙蝠夜裡飛來飛去,通行無阻,深信這種小東西一定眼力奇佳,若把蝙蝠化為藥材,一定可以有益於人的眼力,這種「以眼還眼」的思想模型,是中國「物之生克哲學」的重要基礎。「物之生克哲學」的特色是:甲物的特性,可以代換到有對應關係的乙物身上。比如說:殺狗的,狗就追他(「屠狗者,狗逐之」);殺牛的,牛就頂他(「屠牛者,牛觸之」),為什麼?因為「物類相感」。「物類相感」的極致,就被打「大可用藥」的主意。於是,看到啄木鳥的「牙」那麼行,中國人就相信吃啄木鳥可以治牙病;看到牛鹿之類的生殖器那麼行,就相信吃它們的「鞭」可以壯陽。同理類推,看到蝙蝠夜裡飛得又快又不撞牆,就相信蝙蝠的屎大有營養。於是蝙蝠的大便,便變成中藥的「夜明砂」,給眼睛不好的人大服特服,希望能從別人的排泄裡,大開眼界,愈我光明。 中國人的眼力真可憐!中國人把那麼多的希望寄託在蝙蝠身上,竟不知蝙蝠的視覺,本是一塌糊塗的。蝙蝠可以蒙住眼睛,仍舊照飛不誤,蝙蝠是靠雷達式的耳朵和皮膚感覺飛行的。這種情形,洋鬼子看得仔細得多。十七世紀的英文裡,形容人的眼力不行,就說「像中午的蝙蝠一樣瞎」(asblindabatatnoon);後來發現不止中午才瞎,就改為「像蝙蝠一樣瞎」(blindasabat)。在洋鬼子眼中,他們也錯把蝙蝠當成老鼠一類而叫做「飛鼠」(flittermouse),但他們絕不發生「物之生克哲學」而將蝙蝠屎當眼藥。他們觀察入微,所以可以少吃大便。 在蝙蝠身上,中國文化表現觀察力的粗疏,還可以進一步討論。我舉一篇古文做例子。七步成詩,說「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曹植,曾寫過一篇《蝙蝠賦》。曹植不喜歡蝙蝠,他在這篇賦裡,把蝙蝠醜八怪罵了又罵,他一開始就感歎:「籲!何奸氣生茲蝙蝠!」(翻成新詩人的表達法,就是:「天啊!什麼樣的奸邪之氣,才生出你這種壞東西來啊!」)曹植接著表示,蝙蝠雖然能飛,可是長得不像鳥,所以「不容毛群,斥逐羽族」,被愛惜羽毛的鳥類給趕出來。《蝙蝠賦》寫到這裡,觀察得都別有天地,但到最後,說蝙蝠「巢不哺轂(車為一鳥,我猜通繁體穀字?),空不乳子」,卻觀察得大錯特錯。曹植不知道:蝙蝠不是別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哺乳動物啊! 蝙蝠是唯一能飛的哺乳動物,它在動物學上屬於「哺乳綱」的翼手類,但它能飛的特性又酷似「鳥綱」中的飛禽,這種「兩頭都像」的模樣,使蝙蝠進了西方的寓言。《伊索寓言》裡有一則《蝙蝠和黃鼠狼》,記一隻蝙蝠掉到地上,被黃鼠狼逮到,蝙蝠大叫饒命,黃鼠狼說本狐仙可饒你,但是本狐仙恨鳥,你是鳥,故不饒。蝙蝠力辯自己不是鳥,而是老鼠,最後被放掉了;不久它又掉到地上,被另一隻恨老鼠的黃鼠狼逮到,歷史又重演,不過它這次力辯自己是鳥,不是老鼠,最後又被放掉了。另一則寓言是《鳥獸和蝙蝠》,記鳥獸雙方大戰,互有勝負,蝙蝠依違其間,老是投靠在勝利者的一方,向鳥說它是鳥,向獸說它是獸。最後鳥獸雙方議和,真相穿幫了,不但「不容毛群,斥逐羽族」,而且「不容獸群,斥逐哺乳類之族」了,從此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活動,只好晝伏夜出了。 上面這兩則寓言,主題都是寫蝙蝠的騎牆性格,跟《蝙蝠賦》比起來,那位西方被壓迫的奴隸——伊索,的確比我們東方這位被迫害的文豪——曹植,觀察得高竿,觀察得深刻。伊索把蝙蝠擬人化,使我們古往今來,能借用這種觀點,去認識另一種變相能飛的哺乳類——人類,而對此道人物,有所卑視與警覺。 《新約》裡說:「沒有僕人能侍奉兩個主人:不是恨這個,就是愛那個;不是重這個,就得輕那個。你不能同時侍奉上帝,又侍奉財神。」為什麼?勞根.史密斯(logan pearsall smith)解釋得妙,他說:「同時侍奉上帝和財神的,很快就會發現上帝沒了。」those who set out to serve god and mammon so on discover that there is no god。」這就是說,想左右逢源的,你必然在兩者懸殊中跌落,儘管你向高的一邊高攀,可是沒用,由於你的滑頭,你的上帝,最後還是不見了! 這幾天報上有一種怪說,說在政治情況兩極化的情況下,自應由「中間勢力」出馬,「做為二者之間牽制與平衡的機能」。「所謂『中間勢力』與一般所謂的『情流』近似。」而目前可持「清議」的「清流人物」,有無黨籍的政壇元老,有有黨籍的党國耆舊,他們還舉出名單來。對這種「中間勢力清流論」,我覺得完全不能成立,因為他們完全沒弄清「清流」的「清議」是什麼。 是什麼?顧炎武《日知錄》裡有「清議」一條,顧炎武的說明不算好,但他給我們一個強烈的印象,就是「清議」本身,的確是一種強烈的意見,「清議」是極端的、爽快的、是非分明的、恨這個愛那個的、重這個輕那個的,「清議」一點也不騎牆,騎牆就不是「清議」。中國歷史上,以「清議」光照千古的,是明朝的東林。黃宗羲《明儒學案》裡說:「天下君子以清議歸於東林,廟堂亦有畏忌。」這才是「清議」的真精神。由「清議」而來的「清流人物」,他們是第一線上的戰士,絕非擺下酒席的和事佬。他們立身方正,絕不打圓場;他們出污泥而不染,絕不和稀泥;他們絕不是無黨籍的忠党分子,或者有黨籍的社會賢達;他們可能站錯了邊,但是絕不站中間,站在中間,不是「中間勢力」,而是「中間勢利」,哪有「清流」是中間竄的?如果這是「清流」,鳥獸大戰中飛來飛去的,又是什麼? 匈牙利政治家葛蘇士,曾表示站在中間的,是一種軟弱的證明。真正主持正義的人,他必然也必須立場明確,立場是鳥就不是獸,是獸就不是鳥,而不是似鳥非鳥,似獸非獸。對這種軟弱的四不象,我們應該有所厭惡。孔夫子討厭紫顏色,因為紫的顏色,對正宗的紅色是一種攪局、一種似是而非。邱吉爾說他不喜歡萎靡的棕褐色,他「不能假裝對顏色不偏不倚」(i can not pretend to feel impartial about colors。)。真正第一流的強者,他一定不管造次與顛沛、榮枯與浮沉,永遠保持他的本色,以本色示人,以本色戰鬥。 昨天報載,蝙蝠洞的蝙蝠飛走了,要到明年四月才回來。我不希望純種的蝙蝠剛飛走,又冒出一些變種的來「物之生克」,我警告。 附記:紀元九零五年,朱溫「聚裴桓等名士數十人于白馬驛,一夕盡殺之。初,李振……言于溫曰:『此輩嘗自謂諸流,宜投之黃河,使為濁流。』溫笑從之。」(《資治通監》卷二六五)寫完這篇文章,我忽然想到濁水溪! 一九七九年九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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