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鳳儀 > 裸情恨 | 上頁 下頁
五六


  「他如今在永隆行跟旭暉一起做事。我父親見過他,覺得他這幾年在芝加哥的歷練很深,很有金融業的天分,將來前途無可限量。」

  我沒有造聲,忽然覺得對金耀暉的厭惡比金旭暉尤甚。

  永隆行上市後不久,有一個頗反常的現象,股價節節下挫。

  我覺得奇怪,問李元珍:

  「有沒有留意到永隆行的股價,金氏兄弟怎麼搞的,不是說都是商業奇才嗎?」

  李元珍聳聳肩,道:

  「不知道為什麼,市場老有人放出永隆行的股份,買家有多少,賣家就有多少,股債如何不低。」

  股市是供求問題,既有源源不絕的貨源,自然無法矜貴起來,價就賤了。

  這也等於自照鏡子,若不是打算自動奉獻,不會讓金耀暉如此地看輕,不予尊重。

  一想,就惱羞成怒,恨之入骨。

  我囑咐李元珍:

  「去調查一下為什麼股市上有大手出貨。」

  李元珍點頭,相信她會辦妥此事。

  我倒沒有再把注意力集中在永隆行的股價之上,因為正為另外一個計劃的遇上困難,差下多要氣炸了肺。

  就為了要把現住麥當奴道的房子拆卸,連同旁的樓宇上改建多層高級住宅,已籌備經年。一心以為部署妥當了,卻最後又栽在我那好妹子方健如手上去。

  李元珍氣衝衝地來向我報告:

  「方健如不肯搬出她現住的那個單位。」

  我覺得好笑,道:

  「你說什麼話?那房子是我名下物業,讓她白住的,她能不搬?」

  「就是因為她沒有交租,沒有租約,是你讓她住,讓金信暉的女兒金詠詩居住的,她認為這是她的權益,不可剝奪。」

  找暴跳起來,罵道:

  「趕她走!是我容忍得過了分,她又故態復萌了。」

  「方健如已經聲明,她準備打官司。」

  我氣得發抖。

  「好,」我說,「就打官司吧!看看法庭是不是要判我非照顧她和金信暉生的孩子不可。」

  李元珍讓我回一回氣,才說:

  「可是,方健如提出過另外一個建議,她說要她搬可辦不到了,除非你改建後讓她分一杯羹。」

  「她想瘋了,這不是威脅是什麼?」

  「她不搬的話,我們白買了那些單位,改建不成,損失很大。這事你要三思,打官司不一定贏,她一口咬定你有言在先,她現住的單位是動用金信暉的財產買的,就審死官了。

  而且……」李元珍想了一想,「我知道法律上有一種以行為作為合約證據的,這麼多年你一毛錢不收,讓她住在那兒,同是妹妹,方惜如卻有交租的收據是說不通的。」

  這故事叫做好人難做,教訓就是千萬不要做好人。健如和惜如在陷害我的合作上習慣得像吸鴉片似的,上了癮了。

  我對李元珍說:

  「要我投資冒風險,她白坐在那兒分享成績,我是不會肯的。要不,我反過來賣給她,讓她去改建,看她有沒有這個本事了?」

  我說的不是負氣話,從商這麼些年,我學得精乖了,何必兩虎相爭?我白押了鉅資在這凡幢樓房之上,變成了收極低租項的投資物業,是划不來的。

  若能以一個有利可圖的價錢賣給任何人,沒有不肯的道理。這對象買家在我跟前不需要面孔,只要有真金白銀,是不是方健如不要緊,反正以事論事,在商言商。

  李元珍轉達了消息之後不久,就傳來方健如的答覆,她肯承讓。

  在律師樓做買賣合約時,方健如喜形於色,對我說:

  「大姐,我不見得在商場上的表現就不如你,一定會改建得美侖美奐。」

  「難得你有這種興趣與本事。」

  「本事我有,可也得有人支持。沒想到金耀暉是最贊成我此舉的人。」

  我忍不住急問:

  「他支持你?」

  「對呀!何必瞞你,我哪有這麼多的現金去把這幾幢房子都買下來。你不是也曾為了要經營成藥生意而把永隆行以及金家產業抵押給金旭暉以換取現金周轉嗎?我也把我名下的金信暉產業放在耀暉名下作抵押,他答應我的條件極好,而且我們是同一道上人,更不會有什麼險可冒了。」

  我差一點點就吐血。

  如果我現在被證實生癌的話,真是有跡可尋,有因可究的。

  多少年來,金家與方家部沒有出過一個半個待我稍稍厚道的人。

  怎麼我做人失敗到這個田地?

  唐襄年聽後安慰我:

  「你的失敗在乎你屢敗屢戰,而且越戰越勇,繼而成功之故。」

  道理既深刻又淺顯。妒恨成仇的個案,充塞人間。

  只得把唐襄年的話作為鼓勵,才能活下去。

  李元珍調查了消息,回來告訴我:

  「永隆行在上市前以為可以拿到嶗山礦泉水的全球代理權,此事在最近告吹了。金旭暉仍然竭力保密,可是我的消息非常正確,否則,不會這幾天大市繼續攀升,只有永隆的股價滑落,你賣不賣?」

  「不賣。那是我的命,跌到底都不賣。」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