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鳳儀 > 盡在不言中 | 上頁 下頁


  婚後,我們先移居澳門,跟那周伯伯走單幫,賺匯水。我的大兒子在水仔出世。戰後,外祖父母過世,景彤母子名正言順地接管廣州當鋪生意。我毫無爭產念頭,因為爭奪產業要花心思、想計謀,出外謀生亦然,如此又何苦平添家族怨懟?要跟人結仇,也得物有所值。況且,壓根兒,我看好香港。

  初抵香港,我就在同鄉老甘的制衣廠任事,講明不收人工,只拿紅利。工字不出頭,我決定學做生意。

  那年頭,專承制勞工階層穿用的工作衣褲,市場上絕無僅有。物以稀為貴,兩三年下來,手頭就有點積累。

  適逢1949年中國政權轉易,大批鄉里來本城謀生的勞工我靈機一觸,決定投資地產。

  道理其實淺顯至極,兩峽對峙,正如鷸蚌相爭,漁人一定得利。香港即將人口膨脹,有人就必須要有地。

  任何政局危機,都會有人壯烈犧牲,也會崛起新貴。

  我自50年代中葉開始投資房產。

  1965年暴動,我曾經危險過。當時,我只能選擇取回10多年血汗成績的1/10。或者繼續孤注一擲。我終於決定背水——戰。

  結果,我的籌碼押對了。

  40歲開始平步青雲,扶搖直上,50歲已名滿香港,富甲一方,近年更有國際知名的趨勢。1983年香港主權的風暴,並沒有能吹散我資產的絲毫,因為練重剛的事業老早開枝散葉,以香港為基地,遍佈全球。

  我妻子完全配合我的整體行動。她生育了二子一女,由鄉下婆,進步成為知所進退的貴夫人。

  10多年前,當我仍能輕易地計算清楚我的財產數字時,妻曾有一夜對我鄭重地說:「我只堅持名分地位永遠不改,其他的我不管。」

  我原本可以答她:你要管,也管不來。

  可是我只含笑點頭。自此,妻在海外的時間極多!她認為我不會寂寞!

  究竟我有沒有寂寞時光?

  究竟工作是否是最有效的麻醉劑?

  老實講,寂寞是人類的癌症!發作起來,也只能拚命打麻醉針。藥力一過,總還是苦在心頭的。

  高處不勝寒,無敵最是孤單,哪能有例外?

  難道我不知道,最美滿的安排,應該是80%的精神時間注情事業,餘下來,最好找個稱心如意的玩伴,尋些鬆弛神經的遊戲?

  老妻既不是理想伴侶,退而求其次,指望兒女嗎?失望更大。

  代溝肯定是有的。況且,我的兩個兒子家俊與家輝,老早安排在練氏集團內擔任要職,好培養他們成為接班人。日常跟我見面的時間極多,換言之,他們受老子與老闆的管束,無日無之,下了班,雞飛狗走,是意料中事。

  女兒黛華今年28歲,長得比她母親順眼一點,已算是我練家的一重福分,只望她有自己豐富的社交圈子。硬把她留在身邊,會後患無窮。

  坦白講,這裡頭,還有最厲害現實的一重關鍵,教孩子們視我的寂寞如無睹。

  他們個個都心知肚明,我的遺囑內斷斷不會少了他們的名字。再忤逆,還是我練重剛的親骨肉。

  虎父無犬子,我自問聰明蓋世,下一代又怎會生性愚笨?他們洞悉中國人的性格,肯定我絕對不會把全副身家捐到慈善機構去,或者胡亂饋贈外姓人。

  這倒是真的。半生鹹苦,我何嘗沒有經歷人間險惡?

  倘若我栽倒,有人會肯無條件救我於水深火熱之中?

  話說回來,當年暴動,練氏名下的房產,跌至半價以下,銀行迫倉,跟我拍檔的老甘,何嘗不是自做制衣時起「同撈同褓」過好幾年,一樣撒手不管,舉家移民加拿大,留我一人收拾殘局。我差點沒跪在銀行信貸部求人網開一面。他媽的,就是我練重剛命不該絕,掌管信貸的頭頭小方跟我談條件,他若放我一馬,事過境遷之後,練氏地產割讓30%給他。我當時毫不考慮地答應了!

  我崇尚交易。交易是有商有量,雙方都有權答應,有權拒絕,有權妥協,這仍然是公平的。時至今日,我仍舊跟那吞沒了我30%產業的小方來往,因為保存下來的七成,足夠我翻身有餘!至於老甘,近年頻頻自加拿大回港找發展機會,我必定大排筵席,盛情款待,亦只此而已。

  為此,除確有血緣關係的親人,我不習慣過分地照顧他人當然,善事是——定要做的。並不是沽名釣譽,亦不至於為善最樂。而是錢多起來,是應該令之起新陳代謝的作用,最低限度,納稅支持政府跟捐款輔助公益,對我而言,感覺無異,全部打人應酬費內。反正有一定數目非人公家的口袋不可。

  再說,l億幾千萬的捐款預算,已足夠慈善團體對我必恭必敬,前呼後擁。而這個小數目,我的孩子們並不在乎!

  錢通常是控制人心的靈丹妙藥。我的孩子們雖然勝券在握,極有安全感,說到頭來,本性也不算頑劣。於是,在極力爭取自由獨立生活之同時,逢年過節,或者相隔一二星期,總也循例式回家來給我作個伴。父子之間,打場網球,甚或下——盤棋之類。我就得告誡自己,應該心滿意足了。

  在本城誰不知道老周的故事,一旦產業在生前轉到兒于名下,就遭荼毒。連那麼幾千塊的購物單子,送到自己轄下機構去付賬,那個當家的兒子也拉長了臉,問長問短。

  老周去世前,頑疾纏身經年,在床頭相伴的竟是紅顏知己,這已是他不幸中的大幸了。

  自老周立下榜樣後,我們一班老友斷斷不敢再重蹈覆轍。

  親生仔永遠不如近身錢,骨肉是僅次於自己最信得過及最應照顧的人,如此而已。讓他們明知有遺產,絕對勝過老早在生前過戶。

  去年,我的另一位老友金融業鉅子馬楨祥患上胃癌。

  立即跟我商議遺囑事宜。

  他說:「練兄,你我手足一場,當我的遺產執行人,不會太騷擾你吧,遺囑是老早立下了的,如今需再詳細考慮細節是否需要修改!」

  我立即安慰他:「預防萬一是分所當為之事。不過,現今醫學昌明,你何必過分憂慮。」

  門面話說完,自然得認真地討論正經事。

  老馬劃定有部分遺產作慈善用途。我建議:「數日當然依你意思訂定,只是,最好指明由嫂夫人全權決定如何運用,萬一有這麼一天,她多花點心思在慈善事業上頭,好紀念你們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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