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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有一點點的捨不得,更多的是不甘與不忿。

  不,最低限度要清清楚楚的去對丁松年講一聲:是他害死我、迫死我的。

  對,我沒有寫遺書,來不及把我的心跡宣諸於筆墨,非要留個口訊不可。

  然,我不知這丁松年在那裡。

  好笑不好笑,一個仰藥自殺接近彌留的妻子,不知道丈夫宿于何處?太悲哀、太該死了。

  我掙扎著,抬起那只已然是軟弱無力的手,抓起電話,搖給仇佩芬。

  電話響了像半個世紀,終於對方傳來聲音時,我竟張著咀,不知如何,說不出聲音來。

  很辛苦很辛苦才吐出了兩個字:「佩芬!」

  「喂,喂,誰?你是曼明嗎?」

  「我……吃了藥了……」

  「什麼?曼明,究竟什麼事?千萬別幹傻事?千萬不要!」

  我的心機還是能活動的,對方那急躁、緊張、憐惜的語調,撫慰著我受創的情緒,如果說這番話的人是丁松年,我會很安慰、很開心,果如是,就算死也值得了。

  「曼明,曼明——」對方狂喊。

  「告訴松年……請他愛……我。」

  之後,我放下了電話,覺得很累、很累、很累。

  眼睛一蓋上了,就再睜不開來了。

  竟有一種很舒服、很舒服的感覺。

  那種感覺像小時候坐滑板,從高處,一直的向下滑落,掉進一個無底深淵裡。直至突然的有人猛地把我一撈,把我從極度的迷惘中叫醒過來。

  「曼!曼!」

  那麼熟悉的聲音。

  是誰?

  是松年嗎?我在心底裡叫喊。

  「曼!曼!」

  我疲倦至極,仍竭力的睜開眼睛,想看清楚那叫喊我的人是不是朝思暮想,失而復得的丈夫?

  視野由迷蒙而至清晰,果然是一臉俊秀而憂戚的臉。自遠而近,似是再由陌生而至熟悉地擋到我面前來。

  我的淚水驀然從眼角流瀉下來。

  是不是要隔世重逢,死而復生,始能聽到曾是心心相印的人底呼喚?

  要經歷多少艱難痛苦,才能表達心中的一份濃烈的摯愛?

  我突然的,沒由來的感覺到回到世上來的只不過是一具軀體,而不是我的靈魂。

  人,要活下去,是需要有自尊的,缺了,就等於靈魂出竅,只餘行屍走肉在世上活著而已。

  我躺在醫院的病床上,這是我知道的。

  我勇闖鬼門關,終於還是被拉了回來。

  曾經在許許多年之前,我為丁松年懷了孕,結果,難產。丁富山是先把腳露出來,害接生醫生做多很多功夫,當時我以為我必會死去。

  在孩子的哭叫聲終於在手術室揚起來的一刻,我開始坦然舒然地昏迷,就算再醒不過來,我也無憾。因為世界上已留有我和松年的愛情結晶品,我倆的血脈將會持續,以至於永遠。

  當我醒過來時,望見握著我的手者是哭泣的丈夫,松年在我身畔輕喊:「曼,請你醒過來,曼,求你別死,千萬不要就這樣離我而去!」

  十年人事幾番新。

  誰會想到十年前一雙害怕生離死別,但願連理同枝千萬年的恩愛小夫妻,在十年後,會有一人刻意殘害自己的生命,以挽回另一人已變的心。

  我,茫然。

  肝腸寸斷。

  或者,自丁松年宣佈他的婚外情以來,只有這個時刻,我曉得為自己悲哀。

  因為可憐自己,才會流下淒酸的眼淚。

  一個有手有腳、有飯吃、有屋住、有齊生活上所需的人,會為一段已逝的感情和一重已變的關係,以生命為把戲、作手段,去愚弄別人,實則上是重重地貶低了自己。

  「曼!」丁松年再叫了一聲。

  我望住他,千言萬語,都不知從何說起。

  「何必要這樣子做,於事無補的。」

  他這麼說了。

  在我清醒過來後的第一句話,就已經表明立場態度,就算我死我亡,他的心都不會再轉變過來了。

  「如果真的弄成意外,只有教人心裡不好過。」丁松年又這麼說。

  言下之意,是看穿了我並非真正傷心欲絕、痛不欲生,只是以自殺去威脅丈夫回頭是岸,痛改前非。

  顯然地,他不會。因為基本上,他並不認為自己做錯。

  所謂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為了愛情,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放在次要位置之上,何況是別人的生命,更何況是別人偽裝要犧牲的一條生命!

  我什麼也沒說,只重新閉上眼睛,愧對故人。

  「曼,你好好的休息,我會再來看你。」

  丁松年說完了這兩句話,究竟是幾時走的,我並不知道。

  我一直閉著眼睛,由得淚水不住的自眼角滲流。

  直至有一陣尖銳的、吱吱喳喳的女聲,在我的床旁響了起來,使我極度難過的情緒受到了騷擾而不能持續。

  我知道是仇佩芬她們來了。

  一大段的時間都在重複又重複那一番痛駡丁松年、指責邱夢還的說話。

  你一言,我一語,在病房內鬧哄哄地開起研討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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