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碧華 > 川島芳子 | 上頁 下頁 | |
三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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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子緩緩閉上眼睛,聽著這每隔一陣就播放著的歌——也許是牢房中特備的鎮痛劑。 四下漸漸無聲。 擺在顯赫一時的「男裝麗人」面前只有兩條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芳子小姐!」 她聽到有人喊她。 張開眼睛一看,呀,是律師來了。 芳子大喜過望:「李律師!」 他來了,帶來一份檔,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禮物。 芳子心情興奮,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開,行一行,飛快看了一遍,馬上又回到開端,從頭再看一遍: 「川島芳子,即華裔金璧輝,乃肅親王善耆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無子,從芳子六歲起,由王室送至我家,於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為鄙人之養女……」 芳子臉上神情漸變。 繼續看下去: 「……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認為日本國民之一員。」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緊,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戶籍證明是這樣的? ——並無將出生年份改為大正五年,也不曾說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抬頭,慌惶地望定李律師。不但失望,而且手足無措: 「並沒有依照我的要求寫?——我不是要他寫真相,我只要他偽造年齡和國籍,救我出生天!」 李律師滿目同情,但他無能為力: 「川島浪速先生曾經與黑龍會來往,本身被監視,一不小心,會被聯合國定為戰爭罪犯。他根本不敢偽造文書。現在寄來的一份,對你更加不利。」 「但他已經八十多了——」 「芳子小姐,我愛莫能助。」 芳子色如死灰,頑然跌坐,她苦心孤詣,她滿腔熱切,唯一的希望。 這希望破滅了。 她好像掉進冰窟窿中,心灰意冷,雙手僵硬,捏著檔。一個人,但凡有三寸寬的一條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個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縫中迸出低吟: 「奇怪!一個一生在說謊的人,為什麼到老要講真話?真奇怪!」 她萎謝了。淒酸地,手一垂,那戶籍證明文件,如單薄的生命,一棄如遺。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日,午前十一時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璧輝,日名川島芳子,通謀敵國,漢奸罪名成立,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沒收,處以死刑。」 宣判的聲調平板。 聞判的表情木然。 芳子默默無語,她被逐押牢房時,身後有聽審群眾的鼓掌和歡呼。 她默默地走,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覺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無盡。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來了。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遠…… 掌聲歡呼微聞,重門深鎖,戛然而止。 忽地懷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綠籠罩著城牆,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櫻桃……,擁抱古老的京城。亭臺樓閣朱欄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麗的北京城。 她翻來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過得到明年嗎? 不可思議。 也許自己再也見不著人間任何春天了。她是一隻被剪去翅膀的鳳蝶,失去翅膀,不但飛不了,而且醜下去。 關在第一監獄這些時日,眼窩深陷,上門牙脫落了一隻,皮膚因長久不見天日而更加白皙,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顯得寬大。強烈地感到,某種不可抗拒的命運向她襲來。但她一天比一天滿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還好像見到一個類似宇野駿吉的戰犯被押送過去,各人都得到報應。 看不真切,稍縱即逝。戰犯全卑微地低著頭。他? 芳子捧著碗,呼嚕呼嚕地吃著麵條,發出詼諧的聲音。 她翹起腿,歪著坐,人像攤爛泥。 吃到最後一口,連湯汁也幹掉,大大地打一個飽嗝。 肚子填飽了,她便給自己打了一支嗎啡針。仰天長歎: 「呀——」 她陶醉在這溫飽滿足中。個人同國家一樣,真正遭到失敗了,才真正的無求。 牢房中其他的女犯人,得悉她被判死刑後,常為她流淚難過。女人雖愛吵鬧,脾氣粗暴,而且殺害丈夫案件之多,簡直令人吃驚,但她們本性還是善良的吧?——女人之所以坐牢、處決,完全因為男人! 「我討厭男人!」芳子對自己一笑。 見到她們在哭,不以為然地: 「哭什麼?一個人應該笑嘻嘻地過日子。歡樂大家共用,悲哀何必共分?煩死了。」 她自傍身的錢包中掏出一大迭金圓券,向獄吏換來一個小小的郵票: 「二萬五?」 「不,」他道,「三萬。」 也罷,三萬圓換了郵票。她埋首寫一封信。紙也很貴,在牢房中,什麼也貴,她惟有把字體擠得密密麻麻。 信是寫給一個男人——她終於原諒了他。 一開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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